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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報關員考試報關單精華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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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單既是海關監管、徵稅、統計以及開展稽查和調查的重要依據,又是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核銷,以及出口退稅和外匯管理的重要憑證,也是海關處理、違規案件,及稅務、外匯管理部門查處騙稅和套匯犯罪活動的重要證書。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編輯整理了最新報關員考試報關單精華考點,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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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的確定

關於“調整因素”

①計入專案 (買方支付的下列專案)

②扣減專案

進口貨物的價款中單獨列明的下列稅收、費用,不計入該貨物的`完稅價格:

碼頭裝卸費(THC)是指貨物從船弦到集裝箱堆場間發生的費用,屬於貨物運抵達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後的運輸相關費用,因此不應計入貨物的完稅價格。

計算價格法(以生產國或地區的生產成本作為基礎的價格)(瞭解)

(1)計算價格的構成專案

A.生產該貨物所使用的原材料價值和進行裝配或其他加工的費用;

B.向境內銷售同等級或者同種類貨物通常的利潤和一般費用(包括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C.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費用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2)注意事項

應納稅人要求,可以與倒扣價格法顛倒次序用,海關在徵得同意後可以到境外核實有關資料。

5.合理方法(瞭解)

指不能依據上述幾項方法時,根據公平、統一、客觀的估價原則,以客觀量化的資料資料為基礎審查確定完稅價格的方法。

在運用合理方法估價時,禁止使用下列六種價格:

(1)境內生產的貨物在境內銷售價格;

(2)在兩種價格中選擇高的價格;

(3)依據貨物在出口地市場的銷售價格;

(4)以計算價格法規定之外的價值或者費用計算的相同或者類似貨物的價格;

(5)依據出口至第三國或地區貨物的銷售價格;

(6)依據最低限價或武斷、虛構的價格。

特殊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審定(掌握)

1、加工貿易(含出口加工區、保稅區)進口料件或製成品一般估價方法

貿易方式貨物型別完稅價格

進料加工(不予保稅部分)料件

確定以該料件申報進口時的成交價格為基礎

5、減免稅貨物:經批准可以出售、轉讓、移作他用的貨物,補稅時徵稅:

以該貨物的原進口時價格,扣除折舊部分價值作為完稅價格,

完稅價格=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1-徵、補稅時實際進口的月數/監管年限*12)

6、無成交價格貨物:(易貨貿易、寄售、捐贈、贈送)不適用成交價格法,應採用其他幾類方法確定完稅價格;

7、軟體介質:介質本身價值或成本與所載軟體價值分列或雖未分列,但能提供檔案證明各自價值:以介質本身的價值或成本為基礎審查確定完稅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