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比賽的制度有3盤2勝,或5盤3勝制。那麼網球的具體規則有哪些呢?下面一起看看吧!
1、發球員與接球員
球員、球組必須站在球網的兩邊,把第一分球發出比賽的球員稱為發球員,準備回擊發球的球員稱為接球員。
判例:接球員允許站在線的外面去接球?
判定:是的,接球員可站在屬於他場區線內或線外的任何位置去接發球。
2、邊或發球的選擇
在熱身前必須以擲硬幣來作邊與接、發球的選擇,擲硬幣獲勝者有下列的選擇:
A、 選擇發球或接球,那他的對手就是接球或發球(並可選邊);
B、 選邊,則其對手可選擇發球或接球;
C、 讓其對手選擇上項之一。
判例:假使熱身因故中斷,重新再熱身,則雙方選手均可以重作選擇?
判定:是的。但是原先擲硬幣勝者維持不變。
3、換邊
雙方球員應在每盤的單數局終了後換邊,如盤末時之總局數和為偶數時,不必換邊,需等到下一盤之第一局終了後始可換邊。決勝局時雙方球員必須在每隔"6
分"後換邊。
4、進行中的球
除非被判發球失誤或重賽,否則發出之球應保持比賽進行狀態,直到該分球分出勝負為止。
5、落在線上的球
球落在界線上視同落在該線內的場區上。
6、碰到固定設備的球
比賽進行中的球碰到固定設備(除網、柱、單打杆、網繩、束帶、網帶以外者),若是在球着地之後,則擊球者得分;但若是在球着地前,則其對手得分。
7、發球的順序
在每局結束後的下一局時,發球者成為接球者,接球者成為發球者。在雙打賽時,每盤的第一局,發球一方應先決定那一位選手先發球,第二局開始前他們的對手也要決定由那位選手先發球。如此第一局先發球組的另一位選手在第三局發球,第二局發球組的另一位選手在第四局發球,依此次序輪流發球直到該盤比賽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