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熟悉醫患關係的特徵性質以及醫患關係的現代發展趨勢,掌握醫患關係的基本模式及其臨床運用,醫患關係的影響因素,醫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能運用。
第一節 醫患關係概述
一、醫患關係的界定
二、醫患關係的性質
從法律角度看,醫患關係具有契約性,因為包括了“要約”和“承諾”兩個要件。
但並不表明就是契約關係,因為:
(1)醫患雙方不能說是平等的,醫務人員在知識等方面都比患者要優越。
(2)患者的自由和自主甚至自願性都很有限。
(3)最重要的是契約關係各方均受個人利益驅動,名正言順的謀求自己的利益,每一方都希望保護自己免受對方自利行為傷害。
(4)契約關係中違約一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而醫患關係並不是完全如此。
醫患關係從倫理學角度看,是一種信託關係。
①信託關係的設立與存在必須具有特定目的 ;
②受託人從委託人那兒獲得並行使特殊的權力;
③信託關係內雙方本質上的不對等,包括:知識、權力、談判能力和影響力。
④信託關係就是委託人對受託人的信任,相應的,醫生的言行必須清楚與明確地傳達對病人的忠誠。
⑤依賴與易受傷害,在醫患關係中,病人是處於最無力保護自己和照管自己利益的情況中。完全依賴醫生是必然的。
⑥受託人容易誤用或濫用被授予的'權力,以促進自己的利益或暗中損害委託人的利益。
⑦期望是信託關係最後一個特徵。
(一)歷史演變
1.古代的醫患關係
直接性 穩定性 主動性
2.近代的醫患關係
物化趨勢 分解趨勢 分離趨勢
3.現代的醫患關係
(1)權利意識的覺醒與醫患關係民主化
(2)醫療手段技術化與醫患關係異化
(3)社會生活醫學化與醫患關係擴大化
(4)衛生資源匱乏與醫生責任社會化
(5)市場經濟與醫患關係商品化
(二)醫患關係的人際特徵
從理想上來說,具有目標的一致性和一定程度的依賴性,地位的平等性。
從現實來看,醫患關係並費如此美好。因為:其一,醫患之間醫學知識和能力的不對稱。其二,醫患之間地位、利益、文化和思想道德修以及法律意識的差異容易造成醫患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