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臨床執業醫師證書領取時間及註冊相關內容相信是很多考生關注的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臨床執業醫師領取時間及註冊的相關內容。
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樣本如下:
證書註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十二條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執業醫師執業註冊制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除 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准予註冊,併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製 的醫師執業證書。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註冊手續。
第十四條執業醫師經註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 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註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註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