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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醫療聯合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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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下面是關於國家衛生計生委開展醫療聯合體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內容指導,工作目標是到2017年,分級診療試點地區建立起有效執行的醫聯體,有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上下聯動、分工協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等相關內容。

關於開展醫療聯合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衛醫發〔2016〕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開展醫療聯合體(以下簡稱醫聯體)建設,是整合區域內醫療資源,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完善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建立合理有序分級診療模式的重要內容。為貫徹落實《“十三五”期間衛生與健康規劃》、《“十三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有關檔案要求,指導各地加強醫聯體建設和發展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決策部署,以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為目標,以優化醫療資源配置、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為重點,不斷完善醫聯體組織管理模式、執行機制和激勵機制,推動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和縱向流動,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逐步建立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間目標明確、權責清晰的分工協作模式,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二)工作目標。

到2017年,分級診療試點地區建立起有效執行的醫聯體,有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上下聯動、分工協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優質醫療資源有序有效下沉,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和整體效益進一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佔總診療量比例明顯提升,就醫秩序更加合理規範。

到2020年,形成較為完善的醫聯體政策體系。通過組建醫聯體,區域內醫療資源進一步整合共享,基層醫療服務能力有效提升,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間建立目標明確、權責清晰的分工協作機制,形成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為患者提供連續服務,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雙向選擇。堅持政府主導,根據區域內醫療資源結構與佈局、群眾看病就醫需求,統籌規劃,頂層設計,政策引導。在區域內,根據業務相關、優勢互補、持續發展等要求,兼顧既往形成的合作關係,有關醫療機構通過雙向選擇、自願結合的方式組建醫聯體。

(二)堅持公益,明確權責。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切實維護和保障公立醫院的公益性。通過組建醫聯體,明確各醫療機構的責權利關係,逐步建立不同層級、不同類別、不同舉辦主體醫療衛生機構間目標明確、權責清晰的分工協作機制,不斷完善服務網路、執行機制和激勵機制。

(三)問題導向,創新機制。堅持以問題為導向,著眼於解決推進分級診療存在的問題。發揮政府、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作用,推進醫療資源有機結合。在城市,以管理、技術、人才、資訊等為切入點構建醫聯體和專科聯盟。在農村,以縣鄉一體化為核心推進醫療共同體(以下統稱醫共體)建設,不斷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面向基層、偏遠和欠發達地區,通過建立遠端醫療協作網,促進“網際網路+醫療”更大範圍應用,切實方便患者就近看病就醫。

(四)資源下沉,能力提升。通過組建醫聯體,利用技術幫扶、人才培養等有效手段,讓集中在大城市的醫療資源更多下沉到基層醫療機構,不斷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辦出“老百姓家門口的醫院”。整合推進區域醫療資源共享,提高服務體系整體績效。

(五)方便群眾,循序漸進。堅持以患者為中心,推進慢性病防、治、管整體融合發展,使基層具備居民健康守門人的能力,逐步實現醫療質量同質化管理,增強群眾獲得感。選擇分級診療試點地區開展醫聯體試點,跟蹤監測多種模式醫聯體的執行情況。通過試點總結經驗,完善政策,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形成科學、有效的醫聯體模式,循序漸進、平穩推開。

  三、逐步形成科學的醫聯體組織模式

各地根據區域衛生規劃、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有關要求,結合區域內醫療資源結構與佈局,人民群眾醫療服務需求,充分考慮醫療機構地域分佈、功能定位、服務能力、業務關係、合作意願等因素,分割槽域、分層次就近組建醫聯體。一般由高級別醫療機構(以下統稱牽頭單位)牽頭,聯合數家不同級別、類別的醫療機構(以下統稱成員單位)組成。鼓勵將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納入醫聯體。各地可根據實際,探索多種形式的醫聯體組建形式。醫聯體主要有四種組織模式:

(一)醫聯體(即醫療聯合體)。是城市開展醫聯體建設的主要模式。以1家三級醫院為牽頭單位,聯合若干城市二級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以及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構建“1+X”醫聯體,縱向整合醫療資源,形成資源共享、分工協作的管理模式。有條件的地區推行醫聯體內人、財、物統一管理模式,促使醫聯體成為目標一致的共同體。不具備備條件的,可在醫聯體內以對口幫扶、技術支援為紐帶形成鬆散型合作,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

(二)醫共體(即醫療共同體)。是農村開展醫聯體建設的主要模式。重點探索以“縣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縣鄉一體化管理,並與鄉村一體化有效銜接,充分發揮縣醫院的城鄉紐帶作用和縣域龍頭作用,形成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構建縣鄉村三級聯動的縣域醫療服務體系。

(三)專科聯盟。醫療機構之間以專科協作為紐帶形成的聯合體。根據區域內醫療機構優勢專科資源,以一所醫療機構特色專科為主,聯合其他醫療機構相同專科技術力量,形成區域內若干特色專科中心,提升解決專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形成補位發展模式。橫向盤活現有醫療資源,突出專科特色。

(四)遠端醫療協作網。由牽頭單位與基層、偏遠和欠發達地區醫療機構建立遠端醫療服務網路。大力推進面向基層、偏遠和欠發達地區的遠端醫療服務體系建設,鼓勵二級、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端醫療服務,提升遠端醫療服務能力,利用資訊化手段促進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和醫療服務整體效率。

城市與農村之間可以城市三級醫院為牽頭單位,在已建立的長期穩定對口支援關係基礎上,通過對區域內縣醫院託管、成立醫療集團等多種形式組建醫聯體。三級醫院向縣醫院派駐管理團隊和專家團隊,重點提升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與水平。

國家級和省級醫院除參加屬地醫聯體外,可輻射周邊區域,跨區域與若干醫聯體建立合作關係,組建高層次、優勢互補的醫聯體,輻射帶動區域醫療服務能力提升。

  四、以醫聯體為載體推進分級診療

(一)科學實施雙向轉診。在醫聯體內推行雙向轉診、急慢分治。根據醫聯體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定位,明確雙向轉診服務流程。醫聯體內確需轉診的患者,可以優先轉至醫聯體內上級醫院,上級醫院對轉診患者提供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急性病恢復期患者、術後恢復期患者及危重症穩定期患者可轉往醫聯體內下級醫療機構繼續治療與康復。

(二)形成診療-康復-長期護理連續服務模式。鼓勵護理院、康復醫院、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等加入醫聯體。建立醫聯體內轉診機制,重點暢通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患者和術後康復期患者的向下轉診通道,為患者提供疾病診療-康復-長期護理連續性服務。

(三)落實醫療機構功能定位。醫聯體內建立利益共享和責任分擔機制,調動醫聯體內各成員單位的積極性,落實各自功能定位。三級醫院逐步減少常見病、多發病、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康復醫院、護理院等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腫瘤患者等提供治療、康復、護理服務。

(四)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充分發揮牽頭單位技術輻射作用,有效下沉優質醫療資源,通過專科共建、臨床帶教、業務指導、教學查房、科研和專案協作等多種方式,針對區域內疾病譜和重點疾病診療需求,提升基層醫療機構薄弱專業服務能力。

(五)加強區域資訊化建設。基於省、地市、縣級三級人口健康資訊平臺,推動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和資訊共享,在醫聯體內部建立一體化資訊系統,實現醫聯體內診療資訊互聯互通。發揮遠端醫療作用,促進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服務能力。

(六)實現區域資源共享。醫聯體內依託牽頭單位建立醫學影像中心、檢驗檢查中心、消毒供應中心、後勤服務中心等,為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提供一體化服務。在加強醫療質量控制的基礎上,推進醫聯體內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探索建立醫聯體內統一藥品管理平臺,形成藥品在醫聯體內共享與配送機制,方便患者就醫。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組建醫聯體是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重要載體。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部門協調推進機制,做好頂層設計,完善配套措施,確保工作順利開展。要參照本指導意見抓緊制定適合本地區醫聯體建設的實施意見或方案,明確醫聯體建設目標及時序進度,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

(二)加強部門協調。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聯體建設工作的監管,明確醫聯體組織管理制度,制定相關技術檔案。積極協調發展改革(價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等有關部門,推動醫療服務價格和支付方式改革,落實財政補助政策。

(三)加強督查評估。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建立醫聯體評估機制,完善績效考核方法,根據考核評估情況及時調整醫聯體建設方案。重點考核牽頭單位資源下沉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提升情況,遏制大醫院“跑馬圈地”、“虹吸

”現象。要跟蹤和定期總結醫聯體試點情況,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和制度,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四)加強宣傳培訓。要開展針對行政管理人員和醫療機構管理人員的政策培訓,進一步統一思想、形成共識。要充分發揮公共媒體作用,加強對醫聯體工作的宣傳,增強群眾對醫聯體工作的認可度,引導群眾逐步改變就醫觀念和習慣,助力形成分級診療模式。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