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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註冊流程及所需手續

執業藥師 閱讀(2.89W)

隨著執業藥師證書的陸續發放,很多同學在關心“註冊”方面的相關問題。從執業藥師資格中心公佈的3月註冊資料來看,3月執業藥師註冊環比增長近萬人,註冊總人數已接近35萬。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執業藥師註冊流程及所需手續的知識,歡迎閱讀。

執業藥師註冊流程及所需手續

  一、法定依據

(一)《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專案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2004年6月29日)附件:國務院決定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專案設定行政許可的目錄第355項“執業藥師註冊”。

(二)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34號,1999年4月1日)第十二條:“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註冊。經註冊後,方可按照註冊的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未經註冊者,不得以執業藥師身份執業。”

(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國藥管人[2000]156號,2000年4月14日,國藥監人[2004]342號)。

  二、申請條件

(一)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工作;

(四)經執業單位同意。

  三、申報材料

  (一)首次申請註冊人員須提交的材料

取得執業藥師資格一年後申請註冊的,還應提交載有本人蔘加繼續教育記錄的《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原件。

1、《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原件;

2、《執業藥師首次註冊申請表》一式2份

3、身份證影印件(單位蓋鮮章);

4、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張;

5、提交縣級以上(含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6、執業單位合法開業的證明覆印件(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許可證);

7、上述提交的影印件需加蓋單位鮮章。

  (二)申請再次註冊人員須提交的材料

執業藥師再次註冊有效期為三年。持證者須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到原執業藥師註冊機構申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超過期限,不辦理再次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執業藥師註冊證》自動失效,並不能再以執業藥師身份執業。執業藥師註冊期滿後須再次註冊的,需提供連續三年的繼續教育學分登記證,如註冊單位發生變化的須提供新執業單位合法開業證明覆印件(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許可證加蓋鮮章)。

1、《執業藥師再次註冊申請表》一式2份

2、《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執業藥師註冊證》(正、副本)原件;

3、《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原件;

4、提交縣級以上(含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5、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張。

(6、辦事指南沒寫,但也需要身份證影印件,有時還查原件,建議帶上。)

  (三)變更註冊人員需提供的資料執業藥師變更執業地區的,應填寫“執業藥師變更註冊申請表”向新執業地區的執業藥師註冊機構重新申請註冊。新的執業藥師註冊機構在辦理執業註冊手續時,收回原《執業藥師註冊證》正、副本,併發給新的《執業藥師註冊證》。

1、《執業藥師變更註冊申請表》原件2份

2、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張;

3、《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執業藥師註冊證》(正、副本)原件;

4、提供與原註冊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合同。

5、新執業單位合法開業證明覆印件(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許可證)。

6、上述提交的`影印件需加蓋單位鮮章。

(7、辦事指南沒寫,但也需要健康證身份證影印件,有時還查原件,建議帶上。)

  (四)登出註冊人員需提供的資料

登出註冊手續由執業藥師所在單位在30個工作日內向註冊機構申請辦理,並填寫“執業藥師登出註冊申請表”。執業藥師註冊機構經核實後辦理登出註冊,收回原《執業藥師註冊證》正、副本。(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登出註冊:⑴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⑵受刑事處罰的;⑶被吊銷《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⑷受開除行政處分的;⑸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從事執業藥師業務的)。

1、《執業藥師登出註冊申請表》2份

2、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2張。

3、《執業藥師註冊證》正、副本。

  四、辦理程式

  (一)申請

申請執業藥師註冊人員需先登入執業藥師註冊網路服務平臺(),提交個人資訊和註冊資訊,網上申報成功後,列印註冊申請表,再按照執業藥師首次註冊、再次註冊、變更註冊、登出註冊需知上的要求,把所需提交的資料交到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辦理。

  (二)受理

對不符合申請註冊條件或註冊材料不全者不予註冊,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並通知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即為受理。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受理或不受理《執業藥師(首次、再次、變更、登出)註冊》,應當出具加蓋本部門專用印章並註明日期的《受理通知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三)審查

由視窗人員負責進行資料審查。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四)作出決定

經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材料合格後,對符合條件者予以首次註冊、再次註冊、變更註冊或登出註冊。

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五、辦理時限

(一)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二)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收費依據

不收費

  七、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視窗:(028)86919058

投訴電話: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028)86936179 86936381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028)86785639 86785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