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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雲南執業藥師資格稽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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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7年雲南執業藥師資格稽核方式有網上初審以及考後複審兩種稽核。考生屆時一定要了解清楚相關流程,以免錯失時間。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考試網!

2017年雲南執業藥師資格稽核方式

根據“雲南人事考試網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公告”可知:2017年雲南執業藥師資格稽核方式(網上初審+考後複審)。

  2017年雲南執業藥師網路報名

考試報名使用全國統一平臺進行網上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主要環節有:註冊、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網上繳費、准考證列印等。

  (一) 註冊

報考人員登入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註冊資訊,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完成註冊後即可選擇考試專案。之前在此網站註冊過的考生,應使用原註冊賬號登入報名。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7月21日09:00—7月30日17:00

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非雲南省身份證號的報名人員,需本人在報名期間的工作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雲南當地的社保證明或戶口簿到所選報名點進行資格初審。考生應確定自己符合報考條件後再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考生應仔細閱讀相關提示資訊和誠信承諾書,並如實填寫個人資訊,核對資訊無誤後再進行“確認”操作。

  (三)網上資格初審

此步驟是對考生網上填寫個人資訊的初步比對,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不代表報考人員一定符合報名條件,考試成績全部達標的考生還需進行現場資格複審。

  (四)繳費

考生通過網上資格初審後即可在網上交費,確認已繳費後即可視為報名成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1日24:00。

根據《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等17項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雲人社發〔2016〕38號)規定,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61.00元/每人每科。

  (五)准考證列印

所有確認已繳費成功的考生請於考試前5日起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自行列印准考證,並妥善保管。

  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10月14日

上午:0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15日

上午:09:00—12: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二)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統一設在昆明市(含呈貢區),由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考務。參考考生請按准考證上的要求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

  (一)成績查詢

考生可於2017年12月底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成績公佈起始時間以此網站公佈時間為準。

  (二)資格複審

全部應試科目成績達標(每科成績均達試卷總分的60%)的考生,需在雲南人事考試網上填寫並提交合格人員登記表後再進行現場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時間從成績公佈之日起30日內,到報名時所選擇的“稽核點”進行復審。複審時,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簡歷表及承諾書(見附件)、身份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證明、雲南省內的社保證明(非雲南戶籍考生提供)及其他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資格證書原件和影印件各1份。

複審點地址和聯絡方式,考生可以登入雲南人事考試網查詢。

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後現場資格複審的,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規定,按自動放棄考後複審處理,取消當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

  (三)成績管理

參加4個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成績達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取消相應科目考試成績:

1.填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資訊或填報虛假資訊的;

2.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後現場資格複審的;

3.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提供相關材料的;

4.其他按規定不應給予達標認定的。

  (四)證書領取

資格複審通過後,等待證書領取通知。證書領取時間及地點在雲南人事考試網上通知。

為確保考生利益,合格證書需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領取。若委託他人代領取證書的,受委託人須攜帶委託人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考試大綱

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於2016年4月、2017年3月分別釋出了《關於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知》(2016年第1號)和《關於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知》(2017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應試人員須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16年第1號和2017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

  注意事項

(一)雷同卷的認定:依據人社部令第31號規定,在考試結束後將進行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被認定雷同作答資訊的試卷,當次科目成績無效。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考人員,按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特別提醒考生,嚴守考試紀律,自覺誠信參考。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其他與報名資訊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兩證不全或資訊不一致的,不得參考。

考生報名時填報的“證件型別”一欄為其他證件的(如軍官證等),“證件號碼”一欄應填寫相應證件號碼,考試時必須攜帶相應證件原件。

(三)考生應考時,應使用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考生在作答時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4)在題本上作答一律無效。不按要求和規定作答造成的後果自行承擔。

(五)稽核點查詢:考生可登入雲南人事考試網,在“考試動態”欄目中點選“雲南省各稽核及證書領取地點諮詢電話、地址”查詢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