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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指南

執業藥師 閱讀(2.78W)

職稱藥師考試其實應該叫藥學職稱考試,因為包含了藥士、藥師、主管藥師等職稱,又分中藥和西藥。那麼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條件是什麼?有什麼報考注意事項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2017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指南

  執業藥師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免考條件:

免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成績管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滾動週期。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四、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考試人員請持畢業證、職稱證、身份證(原件)、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張。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由人事考試部門負責稽核並存檔備查。免試人員的資格條件,由各市人事局職稱部門負責審查。

五、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如何報考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根據人事部相關檔案,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願的原則,在大陸的任何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指定的地點報名並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考試介紹

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由國家人事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擬訂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建立試題庫及考試命題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統一固化並組織考前培訓。人事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並確定合格標準。

考試性質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屬於職業准入考試,凡符合條件經過本考試併成績合格者,國家發給《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表明其具備執業藥師的學識、技術和能力。本資格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考試目的為了實行對藥學技術人員的職業准入控制,科學、公正、客觀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全面提高藥學技術人員的素質,建設一支既有專業知識和實際能力,又有藥事管理和法規知識、能嚴格依法執業的藥師隊伍,以確保藥品質量、保障人民用藥的安全有效,國家實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

  考試題型

執業藥師各個考試科目的試卷題量為120題,題型包括A型題(最佳選擇題)、B型題(配伍選擇題)C型題(綜合分析選擇題)和X型題(多項選擇題)。各個考試科目單獨考試,單獨計分,計分方式較以往有變化,每題均為1分,滿分為120分。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試題分為A、B、C、X四種題型。現舉例說明如下:

一、A型題(最佳選擇題)

A型題題幹在前,選項在後。共有A、B、C、D、E五個備選答案,其中只有一個為最佳答案,其餘選項為干擾答案。考生須在5個選項中選出一個最符合題意的答案(最佳答案),並按考試規定的方式將答題卡相應位置上的字母塗黑。

二、B型題(配伍選擇題)

B型題是一組試題(2至4個)共用一組A、B、C、D、E五個備選答案。選項在前,題幹在後,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每個選項可供選擇一次,也可重複選用,也可不被選用。考生只須為每道試題選出一個最佳答案。

三、C型題(綜合分析選擇題)

綜合分析選擇題包括一個試題背景資訊和一組試題。這一組試題是基於一個臨床情景、病例、例項或者案例的背景資訊逐題展開,每道題都有其獨立的備選項。題幹在前,備選項在後。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每一組備選項為四個,其他科目每一組備選項為五個。每道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佳答案。應試人員應將答案選擇出來並按要求在答題卡相應位置填塗,多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四、X型題(多項選擇題)

X型題由一個題乾和A、B、C、D、E五個備選答案組成,題幹在前,選項在後。要求考生從五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二個或二個以上的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均不得分。

  考試科目

執業藥師考試科目及型別要求

序號

科目

考試形式

1

藥事管理與法規 

客觀題

2

藥學專業知識(一) 

客觀題

3

藥學專業知識(二) 

客觀題

4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客觀題

5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客觀題

6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客觀題

7

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客觀題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科目分為:

  藥學類

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類、中藥學類共考科目)

藥學專業知識(一)

藥學專業知識(二)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

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類、中藥學類共考科目)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成績查詢

1 、公佈時間: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之後的兩個月之後公佈。

2 、網站查詢或電話查詢:考生可登入各地人事考試網查詢或者固定電話、小靈通、中國移動手機撥打查詢,具體見各地通知。

  成績管理

考試以兩年為一個滾動週期。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合格標準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一個考試周期。即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如果參加2015年考試者尚有相關科目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2016年選擇新大綱對應的考試科目參加考試,其成績兩年滾動有效。2015年執業藥師各科目試卷滿分均調整為120分,合格標準為72分。

例如:應試人員於當年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兩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第二年須參加另外兩個科目的考試,若成績合格則視為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若其中有一個科目考試成績不合格,則第三年只承認第二年考試中合格科目的成績,另外三個科目須重新參加考試,如此滾動。

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