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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考試介紹-PETS

等級考試 閱讀(1.98W)

(一)關於考試指導語和題目用語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考試介紹-PETS

為了讓考生髮揮應有的水平,在PETS一、二級的筆試中聽力、英語知識運用、閱讀理解和寫作的指導語都是中文的。此外,為避免考生直接挪用試題中的語言,寫作和口試試題也有可能是中文的,但口試中口試教師的口頭說明仍使用英文。

在PETS三、四、五級的考試中,筆、口試的指導語都將使用英文。在三、四級寫作題中所提供的引導性材料可能會涉及到少量的中文。

(二)關於答題卡和登分卡的使用

PETS各級別的考試都有其特別設計的答題卡和登分卡。

筆試中,使用的是用於光電閱讀器(OMR)評分的客觀題答題卡和用於人工閱卷的主觀題答題(閱讀器登分)卡。四、五級的客觀題答題卡在機器閱讀前,有部分題目也需要人工評閱。

口試使用的是口試成績登分卡。口試開始前考生在卡上填好自己的考號等有關資訊,口試結束時口試教師在卡上填上考生的口試成績。

各級別考試所需答題卡和登分卡的種類如下表所示。

*包括翻譯題(閱讀理解部分B節)的作答和評分。

(三)關於答題時間

PETS各級別的答題時間分配如下表所示:

* 20道題目中,15道多項選擇題每題兩分。

** 25道題目中,5道翻譯題每題三分。

*** 30道題目中,5道搭配題每題兩分

(四)關於分數權重

為處理好各級考試中題目數量、賦分與各種技能的考查關係,PETS一至五級的考試均採用了分數加權的辦法。即對各部分題目的原始賦分分別給予不同的權重,使之能夠平衡各種技能的考查關係。此外,不同級別相同部分分數權重的變化還反映出PETS對各種技能考查要求的演進。

聽力是PETS考查的重要技能,各級都按其筆試成績的30%加權。對語言結構的瞭解和使用(即英語知識運用)在一、二級考試中較為重要,所以權重較大(25%或20%),在高級別考試中則權重較小(15%或10%)。反之,高級別的考試對閱讀理解更為重視,35%的比例反映了對四、五級考生來說閱讀能力的重要性。寫作在一、二級的筆試成績中佔15%或20%;而在高級別考試中則顯得比較重要,佔25%。

在各級別的筆試中各部分所佔分數權重如下表所示:

考生得到的筆試成績是其各部分所得原始分分別經過加權處理後的分數總和。如:

某第三級考生聽力部分原始得分為20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24分(20÷25×30=24分);

其英語知識運用部分原始得分為15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11.3分(15÷20×15 ?11.3分);

其閱讀理解部分原始得分25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21.4分(25÷35×30 ?21.4分);

其寫作部分原始得分18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15分(18÷30×25 =15分)。

該考生未經過加權的原始總分為78分,各部分經加權後的總分應為71.7 ? 72分。

(五)關於寫作的評分標準

各級別使用的寫作評分標準,將根據考生考後所答試題的抽樣分析,做進一步的修訂,並制定出具體的評分細則。

(六)關於口試評分標準

各級別使用的口試評分標準,將根據部分考生口試的錄影或錄音,做進一步的修改,以便制定出具體的評分辦法。

(七)關於成績通知單和合格證書

1. 任何考生只要參加PETS的筆試或口試,均能得到有關的成績通知書。

2. 筆試成績是聽力、英語知識運用、閱讀理解和寫作部分原始得分加權後的總和,考生成績在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對五級而言,其中的聽力部分還必須有60%以上(含60%)的得分率,方視為合格。

3. 口試成績單獨計算,不列入筆試總分。一至五級的口試均採取5分制評分,3分以上(含3分)為合格。對各級而言,口語並非都是必考的。這主要取決於用人單位以及考生的需求。

4. 筆試和口試成績均合格者,才能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PETS等級合格證書。

(八)PETS各級考試試卷結構簡述

PETS各級別的'考試都是根據筆試和口試這兩種獨立考試成分構成的標準模式設計的。筆試的全部試題都在一份試卷中,包括聽力、語法運用、閱讀理解和寫作等部分。口試專門用來測試考生的口語能力。

對筆試的介紹包括:

1) 各部分的測試重點

2) 組成各部分的節的數量

3) 各節的測試重點

4) 試題指導語的屬性,例如長度、材料型別等。

5) 題目型別

6) 題目數量

7) 每一部分的時間分配

8) 答題卡

9) 聽力試題的播放次數,以及聽力的問題是否錄製在磁帶中或印在試卷上。

10) 寫作的字數要求

對口試的介紹包括:

1) 口試組成部分的數量

2) 測試重點

3) 口試教師數量和作用

4) 每次考生的人數

5) 各部分測試的重點

6) 指導語的屬性

7) 引導插入語的屬性

8) 各部分的時間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