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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民族樂器有哪些

樂器 閱讀(2.12W)

導讀:人類製造的任何發聲物都可稱為樂器,所有樂器都有“特定音色,或發出一種聲音,或某一確定音高的若干聲音,或至少是提供材料在一定時間內連續發出噪聲”(舍夫納, effner, 1946)。這一定義列出了音色、音高和節奏引數,表明可研究所有“日常的音樂工具”。中國的民族樂器有哪些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中國的民族樂器有哪些

中國民族樂器

中國民族樂器,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僅從己出土的文物可證實:遠在先秦時期,就有了多種多樣的樂器。如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浙江河姆渡出土的骨哨,河南舞陽縣的賈湖骨笛(最早的笛子距今8000年左右),仰韶文化遺址西安半坡村出土的壎,河南安陽殷墟中出土的石磬、木腔蟒皮鼓;湖北隨縣曾侯乙墓(公元前433年入葬)出土的編鐘、編磬、懸鼓、建鼓、枹鼓、排簫、笙、箎、瑟等等。這些古樂器向人們展示了中華民族的智慧和創造力。

簡介

能夠發出樂音,並能進行音樂藝術再創造的器具。人類通過演奏樂器,藉以表達、交流思想感情。對樂器的界定,音樂界和樂器學界有不同看法。音樂界認為,用於音樂的發聲器具才是樂器;樂器學界則通常將許多非音樂領域中的發聲器,如古代戰爭中的鳴金擊鼓、宗教中的祈禱誦經、婚喪中的禮儀訊號、商販招攬的訊號器等,也視為樂器,甚至將一些生產勞動用具和日常生活器皿,如:弓、鋸、杵、缶、杯、碟、盅、碗等等,在進行演奏時,都冠以樂字,稱其為樂弓、樂鋸、樂杯、樂杵等。樂器生產業的主要產品則基本上是音樂界所涉及的樂器,即可以進行音樂藝術再創造的器具,另外還生產少數的馬鈴、駝鈴、油牌子和車船喇叭。樂器的生產不同於一般工業產品的生產。它不僅要求產品有合理的精美外觀造型,還必須有良好的聲學品質,其中包括音色、音樂和規定的音準高度。因而在材質的選擇上非常嚴格。

發展

隨著中國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城鎮化程序的加速,國家對文體產業的發展予以重視,出臺各項政策措施支援文體產業的發展,中國樂器製造行業作為文體產業中較重要的朝陽產業之一,也取得了良好的發展機遇。

中國樂器製造行業已經基本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工業生產體系,基本可以加工世界上所有大類樂器,門類齊全、品種眾多,大約有鋼琴、提琴、西管樂器等不同類別1200多個型號,規格3萬多個,鋼琴等大類樂器產品已經形成專業化生產格局,鋼琴鐵板、音板、擊弦機、外殼等主要鋼琴部件專業加工廠開始形成規模。

截至2010年12月,中國樂器行業規模以上企業319家,總資產152.30億元,工業銷售產值達到193.31億元,實現利潤10.11億元,從業人數69385人。其中,廣東省是中國樂器行業第一大省,“十一五”末樂器工業銷售產值達到52.31億元,與“十五”末期相比將近翻了一番。

與此同時,中國樂器在世界樂器市場的影響力和競爭力初步顯現,中國樂器的價格優勢、資源優勢和不斷提高的產品質量贏得了大多數國際樂器製造商、經銷商和消費者的青睞。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國樂器出口183個國家和地區,出口額達14.67億元,比“十五”末期增長58.94%,年增長率超過規劃的8%-10%。2008年,中國已經從世界第三大樂器出口國躍升到世界第一大樂器出口國,且已連續三年保持不變。在樂器進口方面,“十一五”末期,中國樂器進口額預計達到2.29億美元,比“十五”末期增長80.31%,平均年增長率高於出口增速超過3個百分點。國內樂器製造行業已經形成了廣州珠江鋼琴集團公司、北京星海鋼琴集團公司、寧波海倫鋼琴有限公司等一批現代樂器企業,這些企業在企業規模、經濟效益、生產技術等方面都令世界矚目。此外,企業品牌產品大幅增加,規模化經營和品牌化戰略日趨完善,科研水平逐步提升,產品創新成績顯著,產品品質日益加強,職業培訓和人才隊伍進一步加強。隨著中國樂器品牌戰略的進一步實施,今後將有更多的品牌打入國際,從而提升行業的競爭力。

名詞解釋

人類製造的任何發聲物都可稱為樂器,所有樂器都有“特定音色,或發出一種聲音,或某一確定音高的若干聲音,或至少是提供材料在一定時間內連續發出噪聲”(舍夫納, effner, 1946)。這一定義列出了音色、音高和節奏引數,表明可研究所有“日常的音樂工具”(從敲擊的竹子到西方的古

鋼琴),無論結構簡單或複雜、使用方法有何不同,歷史、地理、文化起源多麼不同。樂器的功能和概念在各種民族文化中,各個時期中都不相同,如各種工具、武器、容器以及其他器皿在節日儀式中皆可用作節奏樂器。這就是“廣義樂器”,也稱非藝術領域的響器,由學術界所界定,在中國的廣義樂器如:塔上的懸鈴、鐸,商販叫賣時搖的撥浪鼓,打更報時用的柝,狩獵用的牛角號,軍陣中用的銅角等,常被稱為訊號樂器。此外,玩具、餐具、器皿等,如抖空竹、響陀螺、鴿哨、缶、甌、碟、盆等;“狹義樂器”則通常指用於音樂表演藝術的樂器。

樂器種類

中國境內的竹材種類很多,不完全統計大約有一百多種。但是用來製作葫蘆絲、巴烏的竹材就很少了,特別是用來製作好音質的葫蘆絲、巴烏的竹材那就更少了。要進行葫蘆絲、巴烏的選材,首先要了解竹材的種類和分佈,在中國境內生長的竹材中,我們用來製作葫蘆絲、巴烏的竹材主要有,紫竹、苦竹、鳳尾竹等等。這些竹材大部分生長在中國的,安徽、福建、江西、雲南這些省份稍多一些,在我們製作的過程和實 踐中認識到,這些竹材生長的地質比較複雜,多為春天多霧、夏天雨水衝沛、秋天氣候較為乾燥、冬天比較寒冷,在這種氣候多變的錘鍊中,便使得這些地方的竹材質地堅硬、密度好、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相 當強。還有這些竹子生長的地形,大多在背陰的山坡上、地形排水條件較好、土壤肥沃,有了這些條件,因此生長出來的竹材體質較為健壯。選擇竹材:一是要注意砍伐竹材的時期、二是在製作不同調式的需要進行選擇、三是再在需要製作 優質的葫蘆絲、巴烏時再進行選材。經過這樣重複的挑選,所以在市場上才有了要挑一支音色較好的葫蘆絲、巴烏,首先要看材料的好壞之說。竹材的砍伐期一般選擇在每年農曆的臘月為最佳砍伐時期,因為這個時候竹子含水量較少,不容易被蟲蛀,同時在砍伐竹材的當中,還要注意一些其它方面的問題,如:要會識別竹齡、一般以三到四年這樣的竹材為佳,另外還要看竹子的外形是否圓整,整棵竹子的粗細要均勻,看上去竹青老而又光滑、竹黃堅硬,這樣的竹質才較為理想,在製作樂器時,每一棵竹子的部位製作時也有選擇,以竹質的堅硬,竹子兩頭的內徑尺寸要統一、管壁的厚薄均勻為佳,就拿紫竹這種竹材來說,一般從竹根部向竹尖方向數的第四到六節比較好,因為這個部位它除了竹青老而又光滑、堅硬外,它是整棵竹子中纖維組織經常活動的地方,所以是製作葫蘆絲、巴烏音色最好的選擇段。剛砍伐來的竹材不宜馬上用來製作葫蘆絲、巴烏,先要存放在一個雨淋不著、太陽晒不到、存放的地方不能潮溼、通風條件較好的地方,等竹材幹了以後才可以進行製作。存放的時間起碼要半年以上,這樣的話比較好,當然時間越長越長好,存放期間最好相隔三到四個月需翻動一次,以防竹子存放的時間過長髮黴、被蟲蛀。 古樂器一般都具有雙重功能——表現性和實用性。即是說這些樂器既是表現音樂的工具,又是勞動生產的工具,或是生活用具。如在《呂氏春秋·古樂篇》中記載有:“帝堯立,乃命質為樂。質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作歌,乃以麋革置缶而鼓之,乃拊石擊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獸。”文中所說用生活器皿——缶,蒙上麋鹿之皮而成鼓。而“拊石擊石”則是先民們將狩獵的石器,敲擊成聲,以伴奏化裝成百獸的'原始舞蹈。又在《漢書·楊惲傳》:“酒後耳熱,仰天拊缶,而呼烏烏。”這一記載,描述了人們酒後興趣大發,一面敲擊盛酒用的器皿缶,一面仰天歌唱。古時的石磬可能導源於某種片狀石制工具。可以這樣設想,先氏們在長期勞動過程中,逐漸發現某種石製片狀工具能夠發聲,可以作為樂器,於是發明了磬。

樂器的實用性不僅表現在某些樂器原來是生產工具或生活用器,並且人們用它們來傳遞一些特定的生活資訊。如擊鼓出徵、鳴金收陣、晨鐘暮鼓、打更報時、鳴鑼開道、擊鼓升堂等。在中國有些少數民族至今仍保留著以吹奏口弦傳遞愛情的資訊,口弦成了表達愛情的工具和信物。樂器的發展與社會生產力的發達和提高有著密切的關係。由石磬演變成金屬的磬和出現金屬的鐘,在石器時代是絕無可能,只有當人類掌握了較高的冶煉技術才成。也只有當養蠶業和繅絲業的發明和發展,才可能產生“絲附木上”的琴、瑟、箏。

先秦時期的樂器,見於文獻記載的有近70種。僅在《詩經》一書中提及的即有29種,打擊樂器有鼓、鍾、鉦、磬、缶、鈴等21種,吹奏樂器有簫、管、壎、笙等6種,彈絃樂器有琴、瑟等2種。由於樂器品種的大大增加,於是在周代時產生了根據製作樂器的不同材料而分為:金、石、土、革、絲、木、匏、竹八類,稱作“八音”分類法。

在湖北隨縣曾侯乙大墓的地下音樂殿堂中,儲存了124件古樂器。無論是重達五千多斤的樂器巨人——64件編鐘,或是在造型、製作和彩繪都很精緻的鼓、排簫、笙、瑟等,都向我們揭示了春秋戰國時中國音樂文化高度發展的狀況,它是中國古代樂器光輝創造的見證。

自秦漢以來,又不斷湧現出新樂器。如秦時出現了一種新型的彈絃樂器——“百姓弦鞀而鼓之”。弦鞀是一種圓形音箱、直柄的琵琶,後至漢代發展成四弦十二柱的“漢琵琶”,又稱“阮咸”。

中華民族是一個善於吸收的民族,自漢以來,廣泛吸收了大量的外來樂器。如漢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時張騫通西域時傳入的橫吹(亦稱橫笛);漢靈帝時傳入豎箜篌(曾稱胡箜篌;約在公元350年前後的東晉時,從新疆、甘肅一帶傳入了“曲項琵琶”,明代傳入了揚琴和嗩吶等。這些外來樂器,經過不斷地改進,使它們逐漸成為中國民族樂器大家族中的重要成員。

在中國樂器發展史中,值得注意的是拉絃樂器的出現大大晚於打擊樂器、吹管樂器和彈絃樂器。據文獻記載,唐代(公元618—907年)才出現以竹片軋之的“軋箏”和“奚琴”(在宋時作“嵇琴”)。宋時的嵇琴用馬尾弓拉奏,並出現了“胡琴”的名稱。如宋沈括在他的《夢溪筆談》中雲:“馬尾胡琴隨漢車,曲聲猶如怨單于。”自元代之後,在奚琴、胡琴的基礎上發展成各種型別的拉絃樂器。

中國的“吹、打、彈、拉”四大類樂器,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階段。新中國成立後,對傳承樂器的音質不純、音律不統一、音量不平衡、轉調不方便、固定音高樂器之間的音高標準不統一、在綜合樂隊中缺少中低音樂器等不足方面,進行了大量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績,並湧現了許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