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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律碩士考研知識點記憶小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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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們在備考法律碩士考研過程中,掌握一定的記憶技巧,對於幫我們節省時間非常有利,本文是本站小編搜尋整理的關於法律碩士考研知識點記憶小技巧,供參考複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8法律碩士考研知識點記憶小技巧

  優點:

(1)在理解的基礎上對繁雜的書本內容進行概括、總結,理清其脈絡,在大腦中形成清晰的框架結構,富於條理性。

(2)面對大量的知識資訊,提取其精髓,用一句話或一個字概括其含義,再由少到多,由簡到繁,逐步展開,聯想記憶,輕鬆自如,事半功倍!

(3)口訣幽默詼諧,簡單易記,讓你在捧腹之餘輕鬆牢記知識點,想忘記都難!

(4)最重要的是,你學會了一種學習方法,當你遇到新的知識點時,可以自己編口訣,這就需要先對知識點進行深入地理解,提取其核心詞語(KEY WORDS),對這些字詞從新推敲、組織,使其具有另一個獨立的.意思。在這個過程中,你已將知識點牢牢地記下了,以後只要稍稍提醒便能迅速地聯想起來。在經過幾次記憶、忘記、再記憶的迴圈,便能達到一種條件反射的境界,妙不可言!

  1.刑法中規定的主要結果加重犯(口訣:一綁匪搶劫虐商,爆破組投放爆破筒,拐賣假藥)

“一”,諧音“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綁”,綁架罪;“匪”,諧音“非”,非法拘禁罪;“搶”,搶劫罪;“劫”,劫持航空器罪;“虐”,虐待罪;“商”,諧音“傷”,故意傷害罪;“爆”,爆炸罪;“破”,破壞交通設施罪;“組”,組織賣淫罪;“投”,投放危險物質罪;“放”,放火罪;“爆”,諧音“暴”,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破”,破壞交通工具罪;“筒”,諧音“通”,交通肇事罪;“拐賣”,拐賣婦女兒童罪;“假藥”,生產銷售假藥罪。

  2.正當防衛構成要件 (口訣:其實象縣官)

“其”,諧音“起”,起因條件:必須存在具有社會危害和侵害緊迫性的不法侵害行為;“時”,時間條件:必須於侵害正在進行時;“象”,物件條件: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縣”,諧音“限”,限度條件: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官”,諧音“觀”,主觀條件:必須出於正當防衛的目的。

  3.不能或不宜進行正當防衛的情況 (口訣:不過當正合鄙意)

“不”,不作為,對不作為行為不宜進行正當防衛;“過”,過失,對過失行為不宜進行正當防衛;“當”,過當,防衛過當、避險過當,對防衛過當、避險過當不宜進行正當防衛;“正”,正當防衛,對正當防衛不能進行正當防衛;“合”,合法行為,對合法行為不能進行正當防衛;“鄙”,諧音“避”,緊急避險,對緊急避險不能進行正當防衛;“意”,意外事件,對意外事件不能進行正當防衛。

  4.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的相同點及區別 (口訣:目前責任,願先主兌現)

1)相同點。“目”,目的相同:都是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權益;“前”,前提相同:都必須是合法權益正受到侵害時才能實施;“責任”,責任相同:過當都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2)不同點。“願”,諧音“源”,危害來源不同:前者危害源於人的不法侵害,後者則不盡然;“先”,諧音“限”,限制條件不同:前者出於必要,後者迫不得已;“主”,主體,主體限定不同:緊急避險不適用於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定責任的人;“兌”,諧音“對”,物件不同:前者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後者針對第三人合法權益;“現”,諧音“限”,限度不同:後者造成的損害只能小於不法侵害造成的損害,前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