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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師範學院2017年考研複試時間為3月25日-26日

研究生考試 閱讀(3.03W)

導讀:包頭師範學院2017年考研複試方案已經公佈,複試時間為3月25日-26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包頭師範學院2017年考研複試時間為3月25日-26日

為做好我校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17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6]9號)、教育廳《關於做好我區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內招考辦[2017]8號)及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2017年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會議的相關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1、學院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劉興旺 包頭師範學院院長

副組長:雙 山 包頭師範學院副院長

董貴成 研究生處處長

成 員:張 晉 紀委(監審處)處長

溫 斌 文學院院長

姜 明 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

胡琮禹 歷史文化學院院長

郝紅英 教育科學學院院長

趙建軍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院長

魏 兵 化學學院院長

劉曉光 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院長

紀檢員:魏仙枝

2、領導小組下設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辦公室和各學位點複試工作小組。複試工作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負責複試工作的組織實施。聯絡電話:0472-6193087

各學位點負責人即為複試工作小組組長,負責招生複試、錄取具體工作。聯絡電話:

專業

院 系

負責人

聯絡電話

學科教育(語文)

文學院

溫斌

0472-6193164

13947234335

中國史

歷史文化學院

胡琮禹

0472-6193177

13847257696

國小教育

教育科學學院

郝紅英

0472-6193215

15947220170

思想政治教育

馬克思主義學院

姜明

0472-6193298

13684723963

物理學

學科教育(物理)

物理科學與

技術學院

趙建軍

0472-6193240

13947285063

應用化學

化學學院

魏兵

0472-6193247

15947228988

生物學

生物科學與

技術學院

劉曉光

0472-6193106

13947254518

3、領導小組同時下設碩士研究生複試信訪辦公室,聯絡電話:0472-6193089,聯絡人:趙鵬。

  二、複試基本要求

1、研究生複試工作嚴格遵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考試招生中心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複試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複試結果等資訊及時告知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嚴格執行復試標準和複試程式,提高複試的有效性。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自律,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研究生招生考試製度的公信力。

2、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擇優選拔、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3、加強誠信評判。切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複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4、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必須參加複試,複試合格後方能被錄取。參加複試人數與招生規模之比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複試與招生計劃比例原則上在1.2:1左右。具體複試比例根據生源情況確定,實行差額複試。

5、確定錄取名單應符合招生計劃,同時遵循以下原則: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第一志願上線考生優先,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

  三、參加複試考生的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規定的B區複試基本要求。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3、所提供的有效證件必須真實,身份證、大學期間成績單、畢業證、學位證、英語四級證及准考證。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入伍證和退役證,經審查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7號)的規定。

4、凡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調劑考生除具備以上條件外,其初試統考科目與擬調劑專業考試科目一致,專業課二者相近。

5、凡報考地處B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6、破格複試條件(僅限第一志願考生)嚴格按照相關檔案規定執行,不得低於教育部公佈的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進行降分。

7、本校接收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分數線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劃定。

8、外語為複試必考科目,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語種不予考慮。

  四、資格審查

跟據教育部的要求,複試前必須進行考生複試資格審查,經學校統一組織的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複試。凡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參加複試。

資格審查需攜帶的材料(原件和影印件都要):

1、身份證。

2、大學階段成績單、學生證和教育部線上學籍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供)。

3、非應屆生提供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學位證書原件和影印件,無原件考生一律不準參加複試。應屆生出示學生證及《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否則視為同等學力考生。

4、個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

5、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入伍證和退役證。

  五、複試的方式和內容

1、複試方式

(1)所有複試環節均由學校紀檢人員全程監督。

(2)所有複試工作均設在標準化考場進行,全程錄音、錄影。

(3)複試期間,各科目的考試、考核及面試均須通過指靜脈驗證進行考生身份識別,防止冒名頂替。

(4)要對考生的複試筆試筆跡與初試試卷筆跡進行對比校驗,防止冒名頂替。

(5)協調公安、無委會在考場外圍布控,打擊高科技考場舞弊。

(6)由研究生複試工作辦公室選拔成立思想政治教育專業、中國史專業、物理學專業和學科教學(物理)、生物學專業、應用化學專業、國小教育、學科教學(語文)7個複試工作小組。複試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具體方案並組織碩士研究生複試的命題、閱卷和麵試工作。

2、複試內容

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均應參加英語、專業課的筆試、綜合素質面試和體檢。

(1)英語的複試由研究生複試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試題的難度與初試試題相當或略低於初試試題難度(包括聽力和筆試部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考場原則上參照標準化考場的要求設定,並參照《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的要求組織考試工作。

(2)專業課的複試由研究生複試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各招生單位要按照初試命題規則進行命題,時間由研究生處統一確定。專業課的複試,主要是進一步考核考生對本專業本科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掌握的程度。一律採用筆試的'方式,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300分。考場原則上參照標準化考場的要求設定,並參照《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的要求組織考試工作。

(3)綜合素質面試的內容與方式由各專業工作組自行組織安排。具體要求:每生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於5人,且應有指導教師參加;每個面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同一學科(專業)各複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後,複試小組組長和成員應在面試評分表上簽字。綜合素質面試要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

(4)專業課加試:同等學力的考生必須加試兩門專業課,由研究生處組織有關學科統一實施。考試採取筆試,每門課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均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將不予錄取。

(5)體檢由包頭師範學院醫院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所有的複試應有記錄,複試全部結束後,複試小組組長及成員均應在複試記錄單上簽字。各學位點將考生複試階段的所有記錄進行整理,上交研究生處存檔。

  六、總成績及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總成績=初試成績×50%+(英語複試成績+專業課複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成績)×50%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外語成績必須達到校內單科合格線,否則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加試科目考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4、在複試基礎上,結合考生初試成績,由各學位點計算總成績並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處。研究生處將各學位點擬錄取名單彙總後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

5、錄取時,本專業所有考生必須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錄取。

  七、複試時間:

複試將在3月25日、26日進行,具體安排將在包頭師範學院研究生處網頁上公佈,屆時請各位考生上網檢視。

監督電話:0472-6193089 0472-6193011

本辦法未盡之處,以教育部或內蒙教育考試中心檔案規定為準,包頭師範學院研究生處對本辦法具有最終解釋權。

包頭師範學院研究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