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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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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學研究生學院始建於1998年,原名為研究生處,2005年更名為研究生學院,是在學校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對研究生教育進行管理的機構,主要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培養、管理、就業和學科建設等工作。多年來,學院始終堅持組織、協調、指導、服務的工作方針和宗旨。

渤海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須知

  渤海大學2017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入學須知

  一、報到時間、地點及攜帶材料

1、報到時間:9月3日。

2、報到地點:管理學院、旅遊學院、新能源學院和資訊科學與技術學院相關專業學生在濱海校區(錦州濱海新區金山大街20號)報到;其餘各專業學生在松山校區(錦州市松山新區科技路19號)報到。報到當天,錦州南站、錦州站7:00—20:00設有新生接站車,校內設新生接待處。

3、攜帶材料:新生須持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報到者,須憑有關證明來人來函請假,經學生髮展與事務中心批准後可延期辦理入學手續,時間不超過兩週。凡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原件、本科畢業證原件及影印件報到,未獲本科畢業證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檔案、戶口及組織關係

1、檔案:全日制研究生(定向除外)必須持調檔函到檔案所在單位辦理調檔手續,於7月20日前寄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非全日制研究生可自願辦理。

2、組織關係:組織關係在錦州地區(含縣)的中共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抬頭為“渤海大學黨委組織部”,接收單位為“渤海大學**學院黨總支”;非錦州市直單位、非錦州地區單位的'中共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抬頭為“錦州市委組織部”,接收單位為“渤海大學**學院黨總支”,介紹信有效期至少三個月。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請與全日制同時學習的,可按上述規定辦理。

3、戶口:新生憑《錄取通知書》自願將戶口遷至我校(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科技路19號渤海大學),入學報到時將落戶手續(戶口遷移證原件、身份證影印件雙面及錄取通知書影印件)交到所在學院,過期不再辦理。

  三、學費、住宿費繳費方式

新生須使用學校統一辦理的錦州銀行7777卡繳納學費、住宿費(操作見銀行卡封內說明)。請於2017年8月15日前將第一學年學費(收費標準及獎助政策可登入渤海大學招生網()查詢)、住宿費(1200元/學年)足額存入卡中。無錦州銀行營業網點地區的新生,須通過轉賬匯款方式將費用存入錦州銀行卡中。銀行劃轉費用後,學校將統一開具收據,新生入學後到所在學院領取。

  四、住宿安排

1、住宿須知

原則上實行申請制,新生請於8月20日前加入學生髮展與事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2017級研究生公寓QQ群:群一606112987(教育與體育學院、文學院、政治與歷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藝術與傳媒學院);群二593321554(外國語學院、化學化工學院、工學院、數理學院、國際交流學院、經法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管理學院、旅遊學院、新能源學院、資訊科學與技術學院)。

8月20日後請關注中心網站通知及群資訊。申請走讀的新生請到2017級研究生公寓QQ群共享中下載研究生走讀審批表,於8月20日—8月30日將電子版發到郵箱。報到當天,將紙質版審批表到所屬學院蓋章,同時送交中心存檔。(如在2017年8月30日前未收到電子版走讀審批表的學生一律視為住宿,中心將統一安排住宿並收取住宿費。)

對於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請與全日制同時學習的,可以申請住宿;其餘人員不安排住宿。

2、根據遼寧省質監局、教育廳有關檔案要求,為確保學生使用備品安全,學校統一提供行李備品一套:棉被一床、棉褥一床、被罩兩條、床單兩條、枕套一個、枕芯一個、枕巾兩條、被蒙一個,蚊帳一頂、夏涼被一床、臉盆一個、暖壺一個、行李包一個,合計520元(報到時單獨繳納);如個人自帶行李需出具生產廠家質檢證明和消毒證明,學校登記報省主管部門備查,消毒費用和檢查費用自理。

  五、學位英語考試

我校研究生學位英語考試在開學後一週內提前進行,語種為英語(外國語學院除外)的新生需進行英語學位考試,其它語種的新生不參加本次考試。本次學位考試的題量和難度相當於研究生畢業的英語水平,學生如無特殊原因均須參加。學位英語提前考試通過者其外語成績為最終成績,可免修外語,獲4學分,未通過者將進行英語課程學習,考試時間及安排報到時另行通知。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學習方式選擇

根據《渤海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填寫《渤海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確認表》(渤海大學招生網自行下載),報到時統一交到各學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選擇“全日制課程班”和“假期課程班”兩種方式進行學習。選擇“全日制課程班”的同學要與全日制研究生同期上課,單獨成班;選擇“假期課程班”的同學,上課時間為寒假、暑假、雙休日、節假日(具體安排以開學後學校安排為準)。學習方式確認後不得更改,要按照選擇的學習方式參加課程學習和考核。

  七、其他事項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將對入學新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不符合標準者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八、聯絡方式

渤海大學招生辦公室(松山校區行政2號樓104) 電話:0416—3400137

學生髮展與事務中心(松山校區綜合南樓一樓學生服務大廳) 電話:0416—3716381

通訊地址: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科技路19號

網 址:

郵政編碼:121013

渤海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O一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