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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學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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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大學於1979年初籌辦。1981年8月26日,國務院批准成立汕頭大學,葉劍英元帥親題校名。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汕頭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學須知,全文如下:

汕頭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學須知

一、考生憑我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於2017年 9 月 11 日來我校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事先請假,無故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前務必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瞭解新生入學報到最新通知。

三、碩士研究生入學後,將按我校獎助學金政策發放獎助學金。

四、收費專案:

1.2017級所有研究生新生需交納學費,學費標準10000元/生/學年;

2.住宿提供兩人間或三人間(住宿費1200~1350元/生·學年);

3.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應參加學生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汕頭市近期公佈的醫保交費標準執行,已隨家庭參加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不再重複參保,但需於入學報到時提交隨家庭參保的證明。

五、帶碩士畢業證、碩士學位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影印件,經核查後原件退回,影印件必須上交報到處工作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還需補交論文評閱書、答辨決議書影印件)。

六、帶黨、團組織關係(不含在職)。黨員組織關係轉到汕頭大學黨委組織部(介紹信抬頭:省外寫“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省內寫“汕頭大學黨委組織部”),團員組織關係轉到汕頭大學研究生院團委。

七、戶口遷移:新生入學時可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研究生,不辦理戶口遷移)。選擇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者,須憑錄取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相關事宜諮詢汕頭大學保衛處,聯絡電話:0754-86503436.

戶口遷移證和錄取通知書在辦理入學報到手續時提交研究生院團委,稽核後移交給保衛處(沒有辦理戶口遷移關係的新生請自行保管錄取通知書)。已持有居民身份證的新生在入學時還需繳交本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均需影印)。

辦理戶口遷移證時要特別注意:

1.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等都必須與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上的一致。

2.右下方必須清晰地蓋有公安部門戶口專用章(省級公安廳和當地派出所兩個公章),其它政府部門、機關公章無效。

4.出生地和籍貫欄內容必須寫清楚“хх省хх市”或“хх省хх縣”而不能只填“хх省”或空缺;遷往地址必須是“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如出錯時則退回當地派出所更改;遷移證空白處應蓋上“以下空白”章。

5.填寫內容如有更改,必須加蓋當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6.婚姻狀況欄必須如實填寫。

八、報到後,學校對研究生進行政治、業務、健康等全面複查,發現不符合標準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九、被褥、蚊帳、涼蓆等日常用品自帶,也可在我校商場自願購買。

十、繳費方式:新生將學費、住宿費於8月25日前存入學校提供的中國銀行借記卡,相關繳費事宜請見《汕頭大學學生繳費指引》。借記卡及《汕頭大學學生繳費指引》隨錄取通知書一同郵寄給新生本人,請妥善保管借記卡,入學後學生的獎學金將通過存入該賬戶發給學生本人。

十一、新生入學後將進行英語分級考試,本次分級考試將採用類似雅思口語的形式,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和相關事項將在你們入學後另行通知,請考生在假期認真複習。

十二、學校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研究生院地址:汕頭大學行政中心4樓,聯絡電話:0754-865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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