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機構>

西南政法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最新考試複試報到須知

機構 閱讀(9.69K)

方便全體考生順利參加複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西南政法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報到須知(第二批覆試),全文如下:

西南政法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最新考試複試報到須知

  ★招生資訊

  ※請考生認真閱讀《西南政法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規則》,瞭解我校的複試及錄取政策,保護自身權益,共同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應試環境

  ※學費標準:

學術型專業:法學、經濟學、文學、管理學門類每生每年7000元,哲學門類每生每年6000元。

專業學位:翻譯碩士11000元/年,金融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每生每年13000元。

  ※享受加分政策條件:按教育部教學[2016]9號文即《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相關規定,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上述考生在複試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複試報到程式

  一、報到時間

2017年4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二、報到地點:渝北校區第五教學樓大廳

1.複試報到一組

報考法學門類(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專業)的考生。

2.複試報到二組

報考法學門類其他專業,及哲學、經濟學、文學、管理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

三、報到程式

財務處繳費→資格審查→領取材料(調檔函)→體檢

  (一)財務處繳費

時間: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請考生合理安排繳費時間,可以先進行體檢專案。)

地點:交費處(第五教學樓5120室)

收費標準:150元/人(含筆試、面試費)

同等學力(自考、網教畢業證辦理期間)考生250元/人(含筆試、加試、面試費)

  (二)資格審查

考生繳費後憑交費收據到所屬專業報到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招生檔案精神,以及《2017年西南政法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西南政法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規則》,我校將對考生的複試資格進行以下方面的審查:

准考證、複試通知書、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並備影印件一份(限往屆畢業考生)及學生證(限應屆畢業考生)供驗證。同時須提供:①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影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印章);②所持畢業證(學位證)、學生證的證書編號清晰的'影印件和學信網認證材料。③提交“研究生入學政審表”。

證件不齊備者,不準予參加複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領取材料

資格審查通過後,在報到處領取調檔函。

調檔函由考生向其個人檔案管理單位送達(因部分考生填寫檔案單位不詳,故請在找到檔案管理單位後自行正確填寫),並敦促檔案管理單位務必於6月20日前(以郵戳時間為準),將檔案以機要方式寄(送)達我校研招辦。(注意:考生自帶檔案違反檔案管理規定,研招辦將不會接收!)

考生檔案在規定日期之內未寄達我校者,影響後續錄取工作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請仔細閱讀調檔函說明!)

  (四)體檢

1.時間:4月1日8:30至17:30(詳情請閱醫院“體檢事項通知”)。

2.地點:渝北校區校醫院(北門集美樓)

3.體檢程式及要求:

(1)考生憑身份證及複試通知書到校醫院體檢。

(2)體檢費按校醫院公佈的標準執行,憑繳費單據領取體檢表體檢。

(3)考生按要求做完體檢全部專案後,請將體檢表放在“總檢處”,供醫院作體檢結論,考生不得擅自取走。

特別提示:體檢應於4月1日報到當日完成。不按時提交體檢表或未參加體檢者,取消其複試、錄取資格。建議考生可擇時優先完成體檢程式。

  複試專案及程式

  一、統一測試

  (一)筆試

1.時間:4月2日上午08:30至11:30。

2.地點:渝北校區第五教學樓。(考場安排附後)

專業課筆試作息時間、工作程式指令

時間 工作內容

8:00 監考人員及工作人員佩帶規定的工作胸牌到考點辦公室報到,考點主考佈置和安排工作。

8:05 負責領取試卷的監考人員簽名領取試題後直接進入考室,其餘監考人員負責領取答題紙、草稿紙等其他考試用品。

8:10 考生進入考場後對號入座,並將複試通知書、有效身份證件等放在靠近過道的桌面左(右)側備查。

監考人員組織考生進入教室並核對每位考生相貌、複試通知書、有效身份證件等,在開考前對考生進行“考場規則”、考試紀律教育,宣佈注意事項並強調:

1.考生將考場規則中禁止攜帶的物品放置在監考人員指定的地點,否則將按“違規處理辦法”的規定作違紀處理。

2.專業課考試提前交卷時間不得早於考試結束前30分鐘。

8:25 監考人員發放專業課筆試試卷及答題紙,並提醒考生核對試題與考試科目是否相符。

特別提醒:考生填寫密封線內要求考生填寫的有關專案,第一頁為閱卷記分頁不得填寫。考生不得做其他任何標記(若確認為“標記答卷”,其成績作零分處理),並按試題要求作答。

8:30 開考訊號發出後,考生開始答題。

8:45 遲到考生不得入場,監考人員登記本考場缺考情況。

11:00 監考人員提醒考生注意,欲提前交卷的考生可交卷出場。

11:30 專業課筆試結束。監考人員宣佈考生立即停筆。考生將試題、答題紙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逐一檢查無誤後,考生方可離開考場。

監考人員將聽力及筆試考試材料一同交回考場辦公室。

  (二)小語種聽力及口語考試(即初試語種為統考(或單考)俄語、日語的考生。)

1.時間:4月2日下午14:30。

2.地點:渝北校區第五教學樓5102室(研招辦)。

  (三)同等學力加試

1.時間:4月2日下午-4月3日上午,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地點:第五教學樓5101教室。

  二、考場安排

  (一)考場設定

考場訊號:電鈴為考試開始、考試終結的考場訊號。

考場辦公室:考場辦公室設在第五教學5202室。

考務工作崗位設定:本考場設有主考、副主考、巡考、監考、公安、門衛、醫務、勤雜等崗位,並對各崗位定員,制定了相應的崗位職責,其工作目標是:認真履行“考場規則”及“監考守則”,熱情、周到為考生服務。

  (二)考室安排

考室分佈:二樓1-7考室,三樓8-17考室,四樓18-24考室,五樓25-28考室。

考場考室安排表

01考室(5201教室)

報考民事訴訟法方向的考生。

02考室(5204教室)

報考哲學專業的考生。

03考室(5205教室)

報考刑事訴訟法方向的考生。

04考室(5206教室)

報考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考生編號106527301030001-0090)的考生。

05考室(5207教室)

報考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考生編號106527301030097-0324)的考生。

06考室(5212教室)

報考刑法學(考生編號106527301040006-0270)的考生。

07考室(5214教室)

報考刑法學(考生編號106527301040284-0705)的考生。

08考室(5301教室)

報考法律史專業的考生。

09考室(5302教室)

報考法律邏輯學、警察科學專業的考生。

10考室(5304教室)

報考國際法學07-15(國際私法、國際公法類)方向的考生。

11考室(5305教室)

報考國際法學01-06(國際經濟法類)方向的考生。

12考室(5306教室)

報考法學理論專業(考生編號106527301010001-0090)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