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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免費師範生最新政策

升學助考 閱讀(1.95W)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中共四川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開展免費師範生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川教〔2013〕44號)檔案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決定從2013年起在我省開展免費師範生培養工作。該專案實施旨在選拔樂教適教的優秀學生免費攻讀師範類專業,為我省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定向培養師德高尚、專業水平較高、下得去、留得住、幹得好的教師,著力解決我省公辦農村學校師資緊缺矛盾,改善師資結構,提升教育教學水平。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四川省免費師範生最新政策,歡迎閱讀。

2017年四川省免費師範生最新政策

  一、成都師範學院2017年省屬免費師範生分市(州)培養計劃表

市(州)

培養
計劃
(人)

本科

專科

免費師範生實施範圍縣(市、區)名單

國小

教育

英語

國小

教育

音樂
教育

美術
教育

體育
教育

成都市

2

1

1

邛崍市、金堂縣、郫都區、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

自貢市

19

1

1

8

4

2

1

2

榮縣、富順縣

瀘州市

15

1

1

1

1

3

2

2

2

2

瀘縣、合江縣、敘永縣、古藺縣

德陽市

32

5

4

2

1

15

5

中江縣、羅江縣

綿陽市

22

2

3

1

1

6

4

2

2

1

江油市、安縣、梓潼縣、平武縣、北川羌族自治縣、三臺縣、鹽亭縣

廣元市

4

1

1

1

1

利州區、昭化區、朝天區、劍閣縣、旺蒼縣、青川縣、蒼溪縣

遂寧市

11

1

1

3

2

2

1

1

蓬溪縣、射洪縣、大英縣

內江市

28

2

2

1

10

5

3

2

3

東興區、資中縣、威遠縣、隆昌縣

樂山市

7

1

1

2

1

1

1

金口河區、犍為縣、井研縣、夾江縣、沐川縣、峨邊彝族自治縣、馬邊彝族自治縣

南充市

26

3

2

2

1

6

3

3

4

2

高坪區、嘉陵區、閬中市、南部縣、西充縣、營山縣、儀隴縣、蓬安縣

宜賓市

36

2

2

2

2

8

4

4

6

6

翠屏區、南溪區、宜賓縣、江安縣、長寧縣、高縣、筠連縣、珙縣、興文縣、屏山縣

廣安市

13

1

3

2

2

2

3

廣安區、前鋒區、華鎣市、嶽池縣、武勝縣、鄰水縣

達州市

17

1

6

4

2

2

2

通川區、達川區、萬源市、宣漢縣、開江縣、大竹縣、渠縣

巴中市

34

5

5

3

2

8

4

3

2

2

巴州區、恩陽區、平昌縣、通江縣、南江縣

雅安市

12

4

4

1

2

1

雨城區、名山區、滎經縣、漢源縣、石棉縣、天全縣、蘆山縣、寶興縣

眉山市

7

1

1

1

1

1

2

仁壽縣、洪雅縣、丹稜縣、青神縣

資陽市

3

1

1

1

安嶽縣、樂至縣

阿壩州

3

2

1

馬爾康市、汶川縣、理縣、茂縣、松潘縣、九寨溝縣、金川縣、小金縣、黑水縣、壤塘縣、阿壩縣、若爾蓋縣、紅原縣

涼山州

9

1

1

2

3

2

西昌市、木裡藏族自治縣、鹽源縣、德昌縣、會理縣、會東縣、寧南縣、普格縣、布拖縣、金陽縣、昭覺縣、喜德縣、冕寧縣、越西縣、甘洛縣、美姑縣、雷波縣

合計

300

30

30

15

15

80

40

30

30

30

備註:計劃、實施範圍縣(市、區)名單以省教育廳正式公佈為準。

  二、招生辦法

1.本科層次國小教育、英語專業,專科層次國小教育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專科層次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專業需專業與文化成績雙上省控線,按專業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錄取時根據考生志願,優先錄取本市(州)納入實施範圍的縣(市、區)的生源,生源不足時在全省生源中根據考生報考服務地誌願擇優錄取。

4.免費師範生入學時須參加由培養學校組織的師範面試。面試不合格或入學一年內經考察不適合從教的免費師範生,不再簽訂或自動解除培養協議,並按規定程式調整到非師範專業繼續學習,不再享受免費師範生的相關政策。

  三、資助政策

1.免費師範生在校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並享受在校期間每學年十個月生活補助(600元/生·月)。優秀免費師範生按有關規定可同時享受獎學金資助政策。

2.不能在規定年限內完成學業並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或違反學校相關規定被退學或開除學籍的免費師範生,不再享受免費師範生相應的就業政策,並需向培養學校退還免繳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費。退還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費由培養學校上繳省財政。

  四、簽訂培養協議

1.免費師範畢業生實行服務期制度。免費師範生與培養學校、生源地〔指相關市(州)實施範圍縣,下同〕市(州)或報考服務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簽訂三方協議,承諾畢業後回生源地市(州)或報考服務地市(州)所屬的實施範圍縣(市、區)內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時間不低於8年,其中,在縣(市、區)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不含縣(市、區)本級及城關鎮〕工作時間不低於5年。

2.鼓勵免費師範生長期執教、終身從教。

3.免費師範畢業生在協議服務期內不能脫產提升學歷。支援、鼓勵免費師範生在職提升學歷。

4.免費師範畢業生未按協議規定回相關市(州)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或已就業未按協議規定履約的,要全額退還已免繳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費,並繳納違約金(按所享受免補費用總額的50%計算),分別由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收取並全額上繳省財政。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履約管理,建立免費師範生誠信檔案,公佈違約記錄,並記入個人人事檔案。省教育廳將對免費師範生違約情況進行通報。

  五、就業政策

省屬免費師範畢業生畢業當年到簽約市(州)所屬實施範圍縣(市、區)內規定的學校從事教師工作的,按相關規定實行公開考核招聘。招聘工作應做到資訊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各地將用空缺編制、自然減員空出的編制和崗位等為每一位招聘的免費師範畢業生落實教師編制和崗位。免費師範畢業生在協議服務期內,可在本縣域內相應層次和型別公辦學校間流動,但不得流動到其他系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