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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政策及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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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市區(上城區、下城區、江乾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西湖風景名勝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下同)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各類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及具體操作辦法出爐,有哪些重要資訊?跟yjbys小編一起來看!

2017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政策及辦法

  2017年杭州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時間為:

6月17、18日。

  招生調整與變化

  國中畢業升學考試部分學科滿分分值及計分方式

1. 科學學科的滿分分值由180分調整為160分。

2. 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學科的計分,由卷面得分不計入總分調整為按卷面得分的50%計入總分,折算後的滿分分值為50分。

由此,2017年市區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的滿分分值將由570分調整為600分。同時,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學科不再劃合格分數線。集中統一招生第一批招生錄取中,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學科成績合格的前置條件同時取消。

  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確定投檔先後位次的條件順序

投檔分數(即考生國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及加分)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條件的順序依次確定投檔先後位次。

①升學考試成績高的考生;

②升學考試中語文、數學兩科成績合計成績高的考生;

③升學考試中英語成績高的考生;

④升學考試中科學成績高的考生;

⑤升學考試中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成績高的考生;

⑥升學考試中體育成績高的考生。

  中等職校的提前自主招生可填報志願

由原先可填報一所學校4個志願,且只能填報該校的一個“五年一貫制”或“3+2”專業志願。

調整為:可填報一所學校4個志願,且填報三年制專業志願和“五年一貫制”、“3+2”專業志願不限。

杭州之江高階中學(民辦)經審批設立,今年首次開始招生。

  招生計劃

今年杭州市區國中畢業生為25000餘人。杭州市教育局按所有國中畢業生均能升入高中段學校,優質高中學校招生數達到90%以上,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校(職業高中、中專、技工學校)招生比例基本保持在1:1左右的要求制定招生計劃,其中,第一批(重點、特色示範普通高中)計劃招生12000餘人。今年的國中畢業生人數、各批次招生數與去年相比,均保持穩定。

  招生錄取

  提前自主招生

(一)保送生招生

市區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及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共計劃招收保送生3356人。

具體時間安排

4月27日前

各國中學校完成本校保送生推薦名單的確定工作;

5月7日上午

保送生招生學校組織進行為期半天的保送生綜合能力考核;

5月9日前

公佈保送生錄取名單。

(二)中等職業學校提前自主招生

市區中等職業學校今年共計劃提前自主招生近7000人。其中,“五年一貫制”、“3+2”專業計劃提前自主招生1200餘人。

具體時間安排

5月12日8:00至13日18:00

考生登入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資訊管理系統(是唯一網址,以下簡稱“高中招生資訊管理系統”)報名並填報志願

5月19日前

領取《報名表》;

5月20、21日

招生學校組織測試、錄取;

6月1日

錄取學生到錄取學校報到,未錄取學生於5月27、28日進行集中統一招生第一、二批志願填報。

  集中統一招生

(一)報名及志願填報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含保送生和已被中等職校提前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

5月27日8:00至5月28日18:00

登入各類高中招生資訊管理系統,在家長(法定監護人)的指導下,選擇填報集中統一招生第一、二批錄取學校和專業志願。

高中招生資訊管理系統關閉後,考生所報志願將不得更改。第一、二批志願填報完成,即完成2017年杭州市區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的報名。請考生和家長慎重選擇,在規定時間內準確填報。

5月31日

市區國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所在學校辦理已填報志願的確認手續(僅對在高中招生資訊管理系統關閉前考生最後填報的志願進行確認,不能更改已報志願,下同);

5月31日(9:00—16:00)

符合報考條件的市區國中學校往屆畢業生和外地國中應、往屆畢業生,到市教育考試院(華浙廣場9號)二樓大廳辦理已填報志願的確認手續。

集中統一招生錄取共分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四個批次進行。

報考提前批(特長生、中外合作班和納入提前批招生的特色班)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參加相關學校提前批招生術科(專業水平)測試且成績合格後,即視作已完成相應提前批志願的填報,不需要另行填報。

報考第一批、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的考生,須在考前一次性填報上述兩個批次相應的升學志願。除第二批中的中專(含成人中專普通班,下同)外,第一、二批招生錄取均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考生應根據“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的特點及批次順序填報志願。

第三批(招生市場)採用考生與招生學校雙向選擇的錄取方式,考生不需填報志願。

列入第一批招生錄取的有24所省重點普通高中及省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含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面向市區招生的6所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學校),其中,6所學校各有兩個校區,2所學校有納入集中統一第一批招生的特色班,因此集中統一第一批招生錄取共有32個(程式碼單列)招生單位(具體招生計劃及程式碼見我局印發的《2017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報考指南》)。報考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的考生,最多可填報其中5個招生學校(單位)志願。

列入第二批招生錄取的有一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具體招生計劃及程式碼見我局印發的《2017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報考指南》)和中專(具體招生計劃及程式碼見杭州市教育考試院印發的《2017年杭州市各類普通中專招生手冊》)。一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三類學校可以相互兼報,考生可在上述三類招生學校(專業)中選報6個學校(專業)志願。中專與一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三類學校不得兼報,報考中專的考生應根據《2017年杭州市各類普通中專招生手冊》中的招生學校(專業)批次及中專投檔錄取方式的特點,填報招生學校與專業志願。

考生及家長應在認真閱讀我局印發的《2017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報考指南》後,按有關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願。

(二)文化課考試時間安排

(三)計分與劃線

1.計分:國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為文化課考試成績加上體育考試成績,滿分為600分。

2.加分:考生加分按《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2017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加分專案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杭教辦基〔2017〕73號)執行。

3.劃線:根據集中統一招生計劃數(招生計劃總數減去實際完成的保送生招生、中等職校提前自主招生和集中統一提前批招生數)和報考學生的志願及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劃定第一、二批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四)錄取

集中統一招生錄取工作分四批進行,提前批錄取結束後,依次進行第一、二、三批的招生錄取。

第一、二批招生錄取學校(中專類除外)的招生錄取,按“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方式進行,第三批招生錄取學校的招生錄取,由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與未被各類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進行雙向選擇,擇優錄取。

納入集中統一招生第一、二批錄取的部分普通高中學校特色班(杭二中東河校區傳媒藝術特色班、杭七中美術特色班和保俶塔實驗學校美術特色班)的錄取按《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2017年杭州市區部分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辦基〔2017〕69號)規定執行。

  提前批投檔錄取

提前批的投檔錄取,根據各招生學校特長生、中外合作班、特色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規定的錄取規則,按招生學校相關提前批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國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不含加分)和術科(專業水平)測試成績等以一定權重組成的考核總分,擇優錄取。

  第一批投檔錄取

(1)確定投檔位次。

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對符合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招生錄取前置條件,並上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按1:1.05左右的比例劃定)的考生,按投檔分數(即考生國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及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每位考生的投檔位次。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條件的順序依次確定投檔先後位次。

①升學考試成績(不含加分)高的考生;

②升學考試中語文、數學兩科成績合計成績高的考生;

③升學考試中英語成績高的考生;

④升學考試中科學成績高的考生;

⑤升學考試中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成績高的考生;

⑥升學考試中體育成績高的.考生。

(2)投檔錄取。

投檔時,計算機按已排定的投檔先後位次,逐個對每位考生進行投檔,前一考生投檔完畢,再對下一考生進行投檔;在對每位考生進行投檔錄取時,根據“遵循志願”原則,對該考生所填報的①、②、③、④、⑤五個志願,從志願①學校到志願⑤學校逐一進行投檔,先投檔到志願①學校,如該學校未滿額(即已投檔錄取人數少於該校招生計劃數),該生就被志願①學校錄取,否則再投檔到志願②學校,依此類推。當考生被所填報志願學校錄取,就不再繼續投檔。

在投檔錄取過程中,當招生學校的投檔錄取人數和招生計劃數相等時,最後一個投檔位次考生的投檔分數,即為該學校的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投檔分數與該校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相同,但投檔位次排在上述考生之後的其他考生不再向該校投檔)。

(3)補報志願。

根據以上辦法投檔錄取後,如有學校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在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錄取工作基本結束的次日,未被錄取的上線考生可通過高中招生資訊管理系統補報志願,並仍採用“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方式,向招生未滿學校投檔,按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第二批投檔錄取

在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投檔錄取中未被錄取的上線考生,與未上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但上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招生錄取前置條件的考生,進入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的投檔錄取程式。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的投檔錄取分兩類進行,具體操作辦法如下:

(1)一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

在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志願中填報一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的,投檔錄取方式與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的投檔錄取方式相同。有體檢或面試要求的專業,體檢或面試合格為該專業錄取的必要條件。

(2)中專:

錄取分三批,第一批為“3+2”和“五年一貫制”高職班,第二批為3年制普通中專,第三批為成人中專普通班。每批招生以招生學校為單位,根據招生計劃,按“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的原則,由招生學校擇優錄取。第一志願未被錄取者,改投第二志願,依此類推。

  第三批(招生市場)錄取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中段學校根據本校招生計劃與未被各類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進行雙向選擇,擇優錄取。

集中統一招生提前批錄取特長生、中外合作班、特色班招生

特長生,中外合作班及部分學校特色班(杭四中吳山校區音樂特色班、杭十四中康橋校區音樂舞蹈特色班、長征中學民樂特色班、夏衍中學廣電藝術特色班)列入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後集中統一提前批招生錄取。

1.特長生。共有20所普通高中學校(校區)計劃招收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學生。共計劃招生430人。

2.中外合作班。共有6所普通高中學校的中外合作班面向市區招生,計劃招生404人。

3.特色班。共有4所普通高中學校的特色班列入集中統一招生提前批錄取。計劃招生180人。

各招生學校的提前批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已於4月24日在杭州教育網()和各招生學校校園網公佈。

提前批招生的特長生,中外合作班及部分學校特色班三個類別中,考生只能選擇其中的一類一校報考。

  提前批招生術科(專業水平)測試具體時間安排

5月5日8:00至5月6日18:00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含個別生)術科(專業水平)測試報名;

5月7日13:30—16:30

考生報考資格初審

5月12日

通過稽核的考生領取《報名表》;

5月13日

術科(專業水平)測試;

5 月 17日起

合格考生術科(專業水平)測試成績公示;

公示無異議,術科(專業水平)測試合格考生即視作完成相應提前批志願的填報。

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後,根據各招生學校公佈的錄取規則,按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考核總分擇優錄取。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批次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根據已報志願,納入集中統一其他批次招生錄取。各校提前批實際招生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的,不足名額納入該校集中統一第一批招生計劃。

  集中統一招生第一、二批錄取特色班招生

今年列入集中統一招生第一、二批錄取的特色班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