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升學>會考>

2017會考聽力口語測試的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項

會考 閱讀(1.14W)

馬上進行今年的會考口語聽力測試了,同學們正在努力備考。小編幫大家先來了解一下考試的相關情況吧。

2017會考聽力口語測試的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項

  考試要求及內容

(一)測試物件。

全日制初級中學全體九年級學生和有升學願望的往屆國中畢業生。

(二)測試日期。

2017年4月22日、23日兩天。

(三)測試題型。

聽力部分採用“聽對話回答問題”和“聽對話和短文答題”兩個題型;口語部分採用“朗讀短文”、“情景問答”和“話題簡述”三個題型。

(四)測試成績。

“聽對話回答問題”和“聽對話和短文答題”各賦分10分,“朗讀短文”賦分3分,“情景問答”賦分2分,“話題簡述”賦分5分,全卷滿分30分。考試成績以30分計入會考英語總成績。

(五)測試費用。

根據《省政府關於取消和暫停徵收部分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以及降低部分收費標準的通知》(蘇政發〔2015〕119號)的要求,取消2017年省國中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收費,測試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統籌安排。

  考試形式及時間

會考英語聽力口語兩考合併,通過計算機一次性完成考試,全自動化處理。每天設8個時段,每個時段下設2個批次。每個批次考生的考試時間為30分鐘,實際考試時間為22分鐘/生,其中聽力測試12分鐘,口語測試10分鐘。

4月22日、23日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4月22日

4月23日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第一時段

(1-2批次)

7:45-8:45

第五時段

(9-10批次)

13:15-14:15

第九時段

(17-18批次)

7:45-8:45

第十三時段

(25-26批次)

13:15-14:15

第二時段

(3-4批次)

8:50-9:50

第六時段

(11-12批次)

14:20-15:20

第十時段

(19-20批次)

8:50-9:50

第十四時段

(27-28批次)

14:20-15:20

第三時段

(5-6批次)

9:55-10:55

第七時段

(13-14批次)

15:25-16:25

第十一時段

(21-22批次)

9:55-10:55

第十五時段

(29-30批次)

15:25-16:25

第四時段

(7-8批次)

11:00-12:00

第八時段

(15-16批次)

16:30-17:30

第十二時段

(23-24批次)

11:00-12:00

第十六時段

(31-32批次)

16:30-17:30

/

/

/

第十七時段

(33-34批次)

17:35-18:35

  考試過程

1.每個時段開考前30分鐘,考生進入準備室,接受考前培訓並在《考生簽到表》上籤到。

2.每個時段開考前15分鐘,考生進入候考室待考。

3.考生在開考前5分鐘進入考場,根據准考證上的`座位號找到該號碼的考試機就坐,並將准考證放在醒目位置。監考員核對考生准考證。

4.考生輸入准考證號,計算機顯示該准考證號所對應的考生姓名、性別、准考證號和照片,考生核對無誤後,點選[確定]進入裝置測試。裝置測試完成後,系統進入等待考試開始介面。

5. 當所有考生完成裝置測試、開考時間到達時,系統操作員下達“開始考試”指令。考試機進入開考倒計時狀態,並在5秒鐘倒計時結束時正式開始考試。

6.開考後未進場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場內的考生也不得在該批次考試結束前退出考場。

7.聽力測試時,考生只需使用耳機收聽題目,並用滑鼠點選正確答案;口語測試時,考生只需對著麥克風答題,考試裝置會自動對考生的口語回答進行錄音。

8.考試過程會考生可以注意主介面右下方的倒計時顯示,以便合理安排答題時間,控制好答題節奏。

9.考試過程中如發生意外情況,考生一律舉手報告監考員解決,不得自作主張操作機器程式。

10. 考試結束時,考試機將自動上傳答卷,考生須等待資料資訊上傳完畢。當考場所有考生都完成上傳答卷後,系統操作員在監考機上點選[考試完畢]按鈕,考試機即結束工作,並在介面上顯示“考試完畢,考生請退場……”的提示資訊。考生看到該資訊後,方可按照監考員指令離開考場。離場時不得關閉考試機。

  成績通知、複查

1.成績通知。國中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工作全部結束後,經市(區)教育局考試領導小組稽核後,考生學籍所在學校於5月8日前向考生公佈測試成績。

2.複查。考生如對所公佈成績有異議,可於5月12日前到市(區)招生辦申請並填寫複查表。申請複查的學生須填寫清楚所在區域及考點、測試時間及考場、准考證號、姓名等事項。市(區)招生辦於5月13日將申請複查學生名單報市招生辦進行復查。

  免考緩考處理

確實有聽力障礙或有口語表達障礙不能參加國中英語聽力口語考試的考生,須填報《2017年泰州市國中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免試申請表》,提供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證明,經學校領導當面核實,並在本班教室內公示(7天)無異議後,報市(區)教育局批准免試,由市(區)教育局統一彙總報泰州市教育局。凡免試的考生,成績按70%計算。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缺考的考生須填寫《2017年泰州市國中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緩試申請表》,各市(區)教育局於4月23日統一報市教研室,市教研室彙總後報省,由省統一安排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