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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2017會考考試時間為6月20-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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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湖北十堰會考文化課考試時間為6月20日至6月22日,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理綜(物理、化學、生物)、文綜(思想品德、歷史地理)。命題上題量適中,杜絕設定偏題、怪題。體育考試在4月底前完成。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湖北十堰2017會考考試時間為6月20-22日

  會考滿分680分 考試科目不變

2017年,十堰會考考試科目不變,分為統一考試科目和考核科目。

統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理綜(物理、化學、生物)、文綜(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體育。

考核科目:實驗操作與資訊科技、音樂、美術、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綜合實踐活動、綜合素質評價。

2017年會考統一考試科目成績以原始分呈現,滿分680分。各科分值分別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理綜160分(物理80分、化學60分、生物20分),文綜120分(思想品德50分、歷史50分、地理20分),體育考試三個科目共40分(坐位體前屈10分,立定跳遠10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20分)。上述考試科目中文化課均為閉卷考試,體育為現場測試。

體育考試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由市招生考試院組織實施。考核科目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2017年4月20日前結束。音樂、美術、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由各國中學校組織實施。

文化課統一考試時間,仍為2017年6月20日—22日。

語文考試時限150分鐘,數學、英語考試時限均為120分鐘,理綜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文綜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全市會考英語聽力測試統一使用光碟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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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到底改什麼】

這次改革的目標是逐步建立一個“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招生錄取模式。重在改變目前高中招生將部分學科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錄取唯一依據的做法,克服唯分數論。

  第一、推廣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以後將國中畢業和高中招生考試 “兩考合一”,合併為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現“一考多用”,減輕學生多次備考負擔。

●改變考試科目構成

語文、數學、外語為基礎學科,統一作為錄取計分科目。將體育也納入錄取計分科目,科學確定考試分值或等第要求,引導學生加強體育鍛煉。同時,根據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原則,由試點地區確定其他納入“錄取計分科目”,防止群體性偏科。國家課程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的範圍,但並不要求將所有科目納入招生錄取計分科目,以免增加學生負擔。

這次改革也提出,在每門課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給學生適當的選擇權,發展學生優勢特長。所以,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將可以選擇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之外的其它“錄取計分科目”。但是,不能只選文科類科目,也不能只選理科類科目,要文理兼顧。沒有選擇的科目,不僅“要學”、“要考”,還要達到“合格”。

●改變考試內容

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注重考查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學生創新精神和能力素質。

●改變成績表達

可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重申了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等級”呈現的要求,避免學生分分必爭、過度競爭。

  第二、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改革明確要求試點地區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讓以往處在從屬、參考地位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為主角,在高中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評價內容上,要求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評價重點上,強調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評價程式上,強調要做好寫實記錄,將用於招生使用的事實材料進行公示、稽核、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在結果使用上,實行誰使用、誰評價,由高中學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制定具體的使用辦法,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破解唯分數。

山東濰坊(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與語文、數學等科目同等對待,作為一個組合)、浙江嘉興(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折算為相應分值計入總分,滿分值為20分)、湖南長沙(按照學業成績等第、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政策性加分、語數外成績的順序甄別)等地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依據,雖然具體方式不同,但已經納入招生錄取的體系中,取得了積極效果。

  第三、改革招生錄取辦法。

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專案。取消體育、藝術等競賽類加分專案,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在招生錄取時作為參考。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給予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鼓勵發展學生興趣特長。

  【改革何時開始】

由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一般由地市組織實施,要求地市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制定具體的會考改革實施方案並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的統一要求;選擇有條件的地市進一步擴大綜合改革試點,制訂會考改革實施意見,2017年8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

綜合改革試點從2017年之後入學的國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現在的國中在校生、非試點地市仍執行原來的考試招生辦法不變。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一個基於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