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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7年會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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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深化會考中招制度改革,規範高中學校招生行為。今年直升生推薦、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等基本政策保持不變,繼續開展公辦普高自主招生試點、以及民辦普高、中職學校自主招生改革,繼續推進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國中學校試點改革。按照市政府相關檔案規定,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在深圳市參加會考。

深圳市2017年會考時間

  會考基本政策不變

  報名條件及辦法

  報名條件:

1.具有深圳市戶籍的國中畢業生,可以在深圳市報名參加會考。

2.隨遷子女在深圳市就讀國中,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在深圳市報名參加會考,報考相應的公辦普高、民辦普高和中職學校:

(一)父親或母親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父親或母親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父親或母親持有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四)父親或母親在深圳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且至少其中一個險種累計繳費滿3年,社保累計年限計算截至2017年8月31日;

(五)隨遷子女在深圳市具有3年完整國中學籍。

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具有深圳市國中學籍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深圳市參加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深圳市參加會考,但僅限於參加民辦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職學校註冊入學。

3.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得報考。

  報名辦法:

本市應屆國中畢業生在就讀學校集體辦理報名手續。符合深圳市會考報名條件的深圳戶籍往屆生、在市外就讀的深圳戶籍應屆國中畢業生到戶口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所設的報名點報名。

今年會考報名仍須採用電子攝像和指紋採集,指紋用於會考體育考試驗核考生身份。

今年會考繼續實行網上報名。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各學校開放計算機房,為本校考生上網報名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強調,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有本校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報考(參加中職學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也須在會考系統中報名)。如有違反者,將嚴肅查處,並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同時要求各區有關職能部門、各有關學校(報名點)要嚴格審查報名材料。對於因弄虛作假而被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由此引起的其他後果,由家長和考生自行承擔;已經到錄取學校報到註冊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學籍,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考試科目、時間與成績呈現方式

2017年全市會考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歷史、體育六科。

體育考試於5月4日至20日進行,英語聽說考試於5月20日至21日(星期六、日)進行(繼續採用“人機對話”方式),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歷史考試於6月24日至25日(星期六、日)進行。語文100分鐘,數學、理化(合卷)各90分鐘,英語80分鐘,歷史60分鐘。具體安排如下:

成績呈現:會考成績以單科原始分、單科等級和原始總分同時呈現。語文、數學、英語、理化、歷史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其中,英語聽說考試佔英語科總分滿分(100分)的15%,即15分。體育考試滿分100分。單科等級根據單科原始分確定,等級設定及各等級劃定比例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現滿分人數超過考生總人數5%的特殊情況,則滿分者均為a+,後續等級所佔比例相應扣減。

原始總分由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四科原始分及歷史、體育兩科按原始分的30%折算後所得分數相加而成,滿分為460 分。原始總分按四捨五入取整數。

  招生計劃及範圍

各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及範圍,按市教育局下發的招生計劃檔案執行。部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職班招收國中畢業生工作,按廣東省關於2017年中等職業學校及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班單獨招生考試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招生計劃執行。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省教育廳有關檔案精神,今年仍將實施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國中學校試點改革。指標到校實施方案將另行發文通知。

  填報志願時間和辦法

繼續實行考前網上填報志願,時間定在5月31日至6月5日。普通生志願填報辦法與2016年相同。

市教育局強調,志願應由考生本人按照有關規定自主填報,學校不得限制考生填報志願。考生志願是招生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填報志願工作截止後,任何人不得更改資訊。凡按志願錄取的考生,不得退檔或轉錄。

  錄取批次和辦法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市招考辦具體實施。部省屬(含跨市)中職學校錄取工作按省招委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中招繼續實行遠端“網上錄取”。

  錄取批次如下:

提前批:深圳藝術學校、深圳體育學校,各高中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

第一批:省一級普高,公辦普高。

第二批:除第一批外的普高,本市中等職業學校。

第三批:部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

凡已被上一批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學校的錄取。錄取以會考成績和國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結果為主要依據。根據考生所報志願順序、各學校的招生計劃、考生會考單科等級成績、會考六科原始總分和綜合表現評價等級,劃定各學校最低錄取標準。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依照志願順序”。在會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則按“同分比較原則”錄取優先者,比較順序如下:(1)生物與地理(合卷)分數高的優先錄取;(2)綜合表現評價等級高的優先錄取;(3)語、數、英三科總分高的優先錄取。

除體育、藝術特長生外,省一級學校所錄取的考生綜合表現評價等級須在b以上(含b),省一級公辦普高所錄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課單科等級(即語文、數學、英語、理化、歷史)須在c+以上(含c+),體育單科等級為c以上(含c)。

凡參加會考未被學校錄取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門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參加補錄。

普通高中必須從參加2017年會考的考生中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應優先錄取參加今年會考的考生,第二次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中等職業類學校(含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成人中專),可根據各自的辦學條件,以註冊入學方式補錄未被錄取的國中畢業(結業)生;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成人中專學校,可以根據各自的辦學條件,錄取具有國中畢業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在深的務工人員、復轉軍人,戶籍不限。其中在深務工人員憑戶口簿或身份證(非深圳戶籍的還須憑居住證)直接到有關學校報名。學校按規定辦理有關錄取手續,並把錄取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報市招考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