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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海洋大學2017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藝術大學聯考 閱讀(2.64W)

廣東海洋大學是廣東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屬重點建設大學,是一所以海洋和水產為特色、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是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完整學位授權體系的大學,是入選廣東省高水平大學建設範圍的高校。

廣東海洋大學2017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學校坐落於祖國大陸最南端美麗的海濱城市——湛江市,校園總面積4892畝。現有的湖光校區(校本部)、霞山校區、海濱校區分別位於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湖光巖世界地質公園東側、霞山區解放東路40號、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海濱大道43號。學校瀕臨大海,綠樹長青,鳥語花香,環境優美,是莘莘學子求學成才的'理想之地。

中歌藝術學院是我校直屬學院,辦學性質為全日制公辦,由廣東海洋大學與原中國歌舞團(國家歌舞團)於2003年合作創辦。學院現有音樂學、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美術學9個本科專業。研究生培養方面,學院擁有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可招收音樂和舞蹈2個專業碩士研究生。

  一、招生物件和報考條件

1、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條件的考生。

2、所有藝術類專業在規定計劃投放時必須分藝術文理的省份只招收藝術文,規定計劃不分藝術文理的省份則文理兼招。

3、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要求,凡規定考生須取得所在省組織的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才能報考的,考生必須持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方可報名。考生在大學聯考報名藝術類型與報我校專業所屬型別必須一致,不準跨型別考試。

  二、專業考試報考方法

1、廣東海洋大學藝術類專業面向全國16個省份招生。符合普通大學聯考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大學聯考所在省我校設定的考點報名,不得跨省報名。

2、考生報名時須交驗大學聯考所在省發放的藝術類考生報考證和身份證,非美術類專業考生還需填寫我校考試報名表並貼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

3、考生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可報 2個或2個以上專業。

4、考生須交納報名費。廣東省考生報考非美術類專業200元/人;其他省份考生報考美術類專業210元/人、非美術類專業235元/人。

  三、專業考試評分辦法

1、音樂學、舞蹈編導、表演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實行初試、複試的評分方法。初試由現場評委評分,並對考生的考試過程進行錄影。複試按照《廣東海洋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由學校組織專家組在校內對進入複試考生的初試錄影進行匿名評分。

2、美術類專業由2組評委分別對考生的素描和色彩試卷進行評分。

  四、專業成績查詢辦法

我校將於2017年4月下旬在招生網公佈考生專業成績,屆時,考生也可拔打電話0759-2396115查詢。學校招生網址:。

  五、文化課考試

考生須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大學聯考報名手續按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規定辦理。

  六、收費標準

學費10000元/年,學生公寓住宿費1700元/年(以當年物價部門最後核定為準)。

  七、錄取及有關規定

1、招生錄取時,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到大學聯考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各校考專業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術科成績÷術科總分)×70+(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30,其中,美術類專業術科總分為200分,非美術類專業術科總分為100分。廣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30%+術科統考成績×70%)擇優錄取。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規定,如需徵集志願錄取,在“文化成績達線、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生源範圍內徵集志願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一律按照在“文化成績達線、山西省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合格”生源範圍內徵集志願,直至完成招生計劃。

2、符合條件並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優先錄取。

3、考生如獲我校2個或2個以上專業合格證並同時報考我校,招生錄取時,尊重考生專業志願順序進行錄取。

4、新生入學後全面考核,身體檢查不合格者或其他違反招生紀律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招生工作監督與受理申訴部門

部門:紀委辦、監察處

電話:0759-2383501、2383146(傳真)

電子郵箱:

  九、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絡方式

地址:廣東省湛江市麻章區海大路1號(郵編:524088)

電話:0759-2396115、2383182(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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