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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區2017年小升中報名暨資訊採集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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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南昌市城區2017年小升中報名暨資訊採集實施方案已經公佈,資訊採集時間為3月16日-3月31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南昌市城區2017年小升中報名暨資訊採集實施方案

為更好的開展我市2017年小升中報名暨網上資訊採集工作,進一步落實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主導職能,力求小升中工作程式規範、招錄公平,由各城區教科體局(辦)統一組織指導轄區屬地內國小畢業學校(含相關區屬、市屬、事業辦和民辦等學校)進行國小應屆畢業生資訊採集、稽核和報庫工作。

  一、報名物件和條件

1.南昌市城區戶籍的國小應屆畢業生(含本市城區戶籍外地返昌的國小應屆畢業生)。

2.符合條件的非本市城區戶籍隨遷子女。隨遷子女指在我市城區經商,並領有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有固定住所(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的非本地戶籍人員子女;或是在我市城區務工,並簽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規定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有固定住所(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的非本地戶籍人員子女。

  二、資訊採集方式和時間

1.資訊採集方式:登入"南昌市小升中資訊管理系統"進行小升中報名暨資訊採集。

網址:南昌市教育考試院()、南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學考平臺()。

2.資訊採集時間:3月16日-3月31日。

  三、資訊採集方法和要求

1.資訊採集地點和材料

(1)本市城區各國小的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統一組織採集資訊。

①本市城區戶籍國小畢業生家長持家庭戶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義務教育登記卡等相關報名原始材料交畢業國小進行資訊採集。

②非本市城區戶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國小畢業生家長持家庭戶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義務教育登記卡、社會養老保險、稅務工商證照或合法用工合同等相關報名原始材料交畢業國小進行資訊採集。

(2)非本市城區國小就讀的我市城區戶籍外地回昌和非我市城區戶籍符合隨遷子女條件國小應屆畢業生等須按統一要求,同期參加資訊採集和稽核。其中,我市城區戶籍外地回昌的國小畢業生由戶籍所在區教科體局(辦)受理。非我市城區戶籍符合隨遷子女條件的國小畢業生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科體局(辦)受理。

①我市城區戶籍外地回昌的國小畢業生,須持家庭戶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國小畢業證明(加蓋校章)、全國統一電子學籍(加蓋校章)等相關報名原始材料進行資訊採集。

②在我市城區經商戶或務工的隨遷子女國小畢業生,須持家庭戶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國小畢業證明(加蓋校章)、全國統一電子學籍(加蓋校章),社會養老保險、稅務工商證照或合法用工合同等相關報名原始材料進行資訊採集。

2.相關材料要求

以上所述的房產權證必須為房產證或不動產證(不含購房合同),且權證性質為住宅,辦理時間截止為2017年3月31日。商住樓、商鋪等非住宅、非直系親屬間共有的房產均不能作為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學區範圍、學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據。搭戶、空掛戶不作為初中學校招生學區範圍、學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據。工商執照、社保繳納、居住證、租房證明的辦理時間都必須在一年以上,並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門正式備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時間均為2017年3月31日。特別是對有多套獨立房產、多個住址的學生,生源學校應做好指導工作,須由學生家長(或其它法定監護人)自行確定提交唯一合法常住地址及證明材料。

城區地鐵建設拆遷戶、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子女就學安排:被徵收居民遷出原地後,其子女入學須持家庭拆遷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審驗(拆遷協議三年內有效,推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31日),可選擇繼續在原戶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學,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學,也可在被徵收人租賃房屋附近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入學。市教育考試院將會同拆遷部門建立核查機制,對拆遷證明材料予以全面核查。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現役軍人子女、引進博士後高階人才子女等接受義務教育,根據《南昌市擁軍擁屬條例》、《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優惠待遇"一卡通"實施辦法的通知》(﹝2012﹞2號)等規定執行,並在一定範圍公示。

對本市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讀,按照南昌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南昌市保障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受教育權工作細則〉的通知》(洪教基字〔2014〕10號)相關規定執行。

  四、資訊採集日程安排

1.3月16日至3月18日,資訊採集工作準備。

召開我市2017年城區小升中報名暨資訊採集工作會議,佈置有關工作,進行工作培訓。各城區教科體局(辦)和國小畢業學校領取管理賬號(登入名)和密碼,學校系統管理員為本校每個班主任新增管理賬號和密碼,組織、指導家長填寫《南昌市2017年城區小升中資訊採集目錄》,在學籍資訊形成的初始資料基礎上,產生與學生身份證號相關聯的唯一報名暨資訊採集序號,並完成國小畢業生照片採集和系統上傳。確定不在我市城區小升中學生可不進行資訊採集,簽訂的相關承諾書由國小存檔。

2.3月21至3月31日,資訊採集和初審。

(1)區教科體局(辦)組織生源學校進行本校國小畢業生(含對口直升物件)基本資訊採集和初審。生源學校要成立本校小升中工作領導小組,妥善安排相關工作。在採集資訊前召開專門的家長會,宣傳有關政策,明確相關要求,發放有關宣傳材料,做好培訓指導,並按要求回收經學生及家長簽字的《致南昌市2017年城區小升中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回執。

(2)在區教科體局(辦)和國小畢業學校的指導下,國小畢業生及其家長訪問相關網站連結進入"南昌市2017年小升中資訊管理系統",輸入使用者名稱(採集序號)和初始密碼(身份證後8位)進入小升中資訊管理系統。學生登入系統後務必對自己的初始密碼進行修改,產生學生及其家長所掌握的'新密碼。學生使用者名稱及新密碼須自行妥善保管(密碼若丟失,須持學生戶口本到南昌市教育考試院查詢),國小畢業生及其家長可以憑藉本人使用者名稱及新密碼,登入系統檢視並完善學生的基本資訊,小升中招錄期間可實時查詢資訊採集記錄、稽核情況、資格複核情況、錄取情況等資訊。

(3)小升中報名學生必須參加網上資訊採集,且只能生成本人唯一報名暨資訊採集序號,凡未經市教育考試院網上資訊採集的,一律不予辦理小升中錄取。

小升中入學資訊是學生參加義務教育學位分配和建籍管理的重要依據,各校務必高度重視,按相關工作要求,指導學生及其家長認真填寫及核實。學生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家長資訊、戶籍地址等資訊必須與戶口簿保持完全一致,房產資訊必須與房產證(不動產證、備案住房租賃合同、居住證)保持完全一致。凡提供假房產證、假戶口簿等虛假證件的,一經發現,一律按照就鬆不就緊的原則統籌安排處理。其中,戶口簿地址:填寫戶口簿上詳細地址,房產證地址:填寫房產證上詳細地址,且均須保證"一字不錯,一字不漏",否則和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房管部門資訊匹配資料時,有一字之差,均被列為"提供虛假資訊,無法通過,納入統籌"。父母親聯絡電話用於接收小升中招錄資訊,務必填寫現使用的手機號碼,確保聯絡通暢。學生資訊一經採集,一律不得修改。

(4)小升中學生資訊須經班主任和國小畢業學校領導小組兩級稽核。對戶籍地址名稱、房產地址名稱出現變更的,畢業學校須安排專人上門核實。對具備隨遷子女等附加資格的畢業學校須進行核查、備註。班主任和國小畢業學校領導小組確定稽核意見後,在小升中系統予以提交。由學校統一列印《南昌市2017年城區小升中報名資訊採集表》交學生及其家長簽字確認其所提交資訊真實、完整和準確,交國小畢業學校存檔。

(5)非本地城區國小就讀的外地返昌城區戶籍國小畢業生和隨遷子女國小畢業生報名、資訊採集和稽核,由相關區教科體局(辦)同期受理。

(6)建立學生小升中報名檔案袋。集中管理學生資訊採集表、致家長信回執、報名稽核表及學生學籍、戶籍、房產和小升中相關手續辦理等材料影印件、其他補充材料原件。小升中班主任、學校、城區稽核結束後,各區學生小升中報名檔案袋以學校為單位,由區教科體局(辦)統一存放至市教育考試院。

(7)4月1日,資訊採集結束,"南昌市小升中資訊管理系統"資訊統一採集功能關閉。

  五、資訊複審

4月1日-4月30日,區教科體局(辦)對本區國小畢業生資訊進行復審,彙總後按要求在小升中系統中提交稽核結果並將本區資料上傳至市教育考試院。

各區教科體局(辦)須制定稽核方案,成立專門稽核工作組,明確工作責任和要求,嚴肅稽核工作紀律,精心組織,把好小升中學生資訊城區稽核關。在班主任、生源學校和區教科體局各級稽核的基礎上,系統匯出、列印小升中報名稽核表,履行簽字和單位公章加蓋手續,對稽核結果予以認定。小升中報名稽核表歸入學生檔案袋備查。

在此期間,各城區須制定小升中對口直升實施辦法,明確實施對口直升相關學校對應關係、所涉及的招生範圍(地段、園區和路牌號),根據本區對口直升實施辦法,彙總、稽核學生及其家長的個人申請(含相關承諾書)、原始材料和資格,將經稽核合格的對口直升等相關學生名單上報至市教育考試院。各直升校(含直升試點學校、省屬事業辦學校和部分九年一貫制辦學學校)報交對口直升學生名單,省屬事業辦學校報交教(職)工子女相關材料,南昌警備區報交駐昌部隊軍人子女名單,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相關規定報交原始稽核材料。各項名單、材料一經核定、上報,不得修改,對口直升錄取且報到的學生市教育考試院不再按國中學校招生學區範圍安排公辦國中學校學位。

  六、資訊比對

5月4日-5月25日,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協調市公安戶籍、房產管理等相關部門、單位進行學生資訊比對。市教育考試院根據相關學生資訊資料,建立和完善2017年國小畢業生資訊庫,上報市教育局和市招考委。

  七、學區生源類別

城區各國中招生學校按照劃分的學區範圍接收具有本市城區戶籍的國小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對學區範圍內需要接收的生源數量未超過學校接納能力的,則國中學校全部接收;對學區範圍內需要接收的生源數量超過學校接納能力的,則國中學校按以下順序進行接收,對同類別學區生源超過招生學校容量限額數的部分國中學校試行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學生入學,超出國中學校容量限額而未能接收的生源依據其實際居住地予以就近統籌安排。

第一:國小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校學區範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國小畢業生本人)同時屬於學校學區範圍內。

第二:國小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校學區範圍內,戶主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時屬於學校學區範圍內,且該國小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第三:國小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不在學校學區範圍內,但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國小畢業生本人)在學校學區範圍內。

第四:國小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含集體戶口)在學區範圍內,實際居住地為租借房(憑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屬於學區範圍內,且該國小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第五:國小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含集體戶口)不在學區範圍內,實際居住地為租借房(憑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屬於該學區範圍內,且該國小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第六:國小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不在南昌城區範圍內,但實際居住地為租借房(憑房屋租賃合同、居住證等材料)屬於學區範圍內,且該國小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公辦國中招生學校學區範圍內生源認定堅持"兩個一致"優先原則,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並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址和家庭實際住址一致。搭戶、空掛戶不作為國中學校招生學區範圍、學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據,其適齡兒童、少年依據其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予以統籌安排。

  附件:(點選檢視)

1.南昌市小升中資訊採集須知

2.南昌市小升中資訊管理系統學生家長操作說明

3.南昌市小升中資訊管理系統生源學校操作說明

4.南昌市小升中資訊管理系統班主任操作說明

5.南昌市小升中資訊管理系統各區教科體局(辦)操作說明

6.南昌市小升中資訊採集目錄及填寫說明

7.南昌市小升中複議申請表

8.南昌市小升中國小程式碼表

9.南昌市小升中國中程式碼表

10.南昌市小升中縣區聯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