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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改革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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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檔案頭”形式下發。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大學聯考改革新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學聯考改革新方案

大學聯考改革“落地”

今年9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上海和浙江率先啟動了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試點。12月16日,教育部公佈《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等配套政策,明確提出“全科覆蓋”“分類考察”“不分文理”“兩次機會”“嚴格公示”等措施,試圖從根本上解決大學聯考“一考定終身”“一把尺子量萬人”“唯分數論”等弊端。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從實踐看,大學聯考“牽一髮動全身”,單一維度、單個領域的改革很難取得較好效果。此次大學聯考改革方案不再“零敲碎打”,強調系統設計,對教育改革發展具有進步意義。但不容忽視的是,與公眾對於大學聯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期待相比,新方案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大學聯考加分“瘦身”

教育部等五部門近日公佈《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和分值的意見》明確,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和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等6項全國性加分。

遼寧本溪高階中學87名體優生加分,河南漯河高階中學74名考生獲國家二級運動員被加分……今年曝光的多起大學聯考加分涉嫌造假事件,令公眾對“假加分”“蹭加分”“買加分”等亂象疑慮重重。此外,體育加分政策的作用更令人擔憂:考前突擊過關,考後丟在一邊,很多體優生體育素質不高,甚至比不上普通學生。

南京師範大學教科院副教授殷飛認為,照顧性加分是社會救濟的一個重要方面,是維護教育公平的題中之意,應該堅持下去。對於鼓勵性加分,應對其執行情況進行評估,並根據實際效果加以調整、規範;有的加分專案標準不清晰、程式不規範,應逐步取消。

12月16日,,教育部發布了《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兩項政策,明確提出“全科覆蓋”、“分類考察”、“不分文理”、“兩次機會”、“嚴格公示”等措施。

今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規定,2014年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啟動了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試點,2017年將全面推進。多位專家表示,隨著今天兩個具體改革方案的出臺,標誌著9月份國務院政策已經開始真正落地,也預示著我國大學聯考改革已經全面進入了深水區。

今天出臺的政策規定,《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所有科目均列入了學業水平考試的範圍。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的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音樂、美術、體育、通用技術、資訊科技等科目的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

據瞭解,雖然所有科目都在考察範圍,但是考察的方式並不相同,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學生可以在三年時間內可以合理安排考察的科目和數量,各省(區、市)還要創造條件為有需要學生提供第二次考試的機會,以及更換選考科目的機會。

政策規定,在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在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確定選考科目。

也就是說,將來學生的大學聯考成績將會是“3+3”模式,除了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數外三科外,還要加上自己選擇的三科學業水平測試的成績。從這樣的設計看,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特長和興趣進行競爭,“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使得文理不分科成為了可能。”教育部基礎二司司長鄭富芝說。

隨著大學聯考改革的深入,學生的大學聯考也將從“標配”時代進入了一定意義上的“自選”時代,“這是一種更高層次的教育公平,同時,也意味著基礎教育階段教育教學的方式也將迎來徹底的變革。 ”浙江省考試院副院長劉寶劍說,分層教學、走班制等將隨著改革的深入逐漸推廣開來。

另外,教育部也就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做出了明確規定,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都將成為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並進入檔案。同時要嚴格公示制度,對檔案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抽查。

另據 《新安晚報》12月18日報道,教育部等5部門17日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和分值的意見》,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蹟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等6項全國性加分專案。

對於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意見規定,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確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區、市)原有規定執行,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體育部門要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復核覆測。

同時,意見對“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等全國性加分專案予以保留。

對一些地方性加分專案,如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意見決定予以取消;對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專案,意見要求要合理設定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

按照新的政策,我省的大學聯考加分專案要縮減一半,目前還剩下5類考生在政策允許範圍享受加分或者照顧。具體加分值有待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