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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進“雙一流”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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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實施辦法》是如何推進“雙一流”建設的呢?下面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如何推進“雙一流”建設

  《實施辦法》的總體考慮:堅持扶優、扶需、扶特、扶新,按照“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兩類佈局建設高校,引導和支援具備較強實力的高校合理定位、辦出特色、差別化發展。

充分利用第三方評價結果,綜合認定建設範圍;綜合考慮建設高校基礎、學科類別及發展水平等,給予相應政策、資金等支援;強化績效考核,動態調整建設範圍及支援力度。

每五年一個建設週期,建設高校實行總量控制、開放競爭、動態調整。

  “雙一流”建設的改革舉措:

1、分類建設,引導特色發展。

充分考慮不同型別高校和學科的.特點及建設條件,按“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兩類遴選確定建設高校。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重在一流學科基礎上的學校整體建設、重點建設,全面提升人才培養水平和創新能力;一流學科建設高校重在優勢學科建設,促進特色發展。

2、開放競爭,激發建設活力。

根據高校承擔的主要職能確定遴選條件。面向所有高校,根據遴選條件遴選確定建設高校。不論是中央高校還是地方高校,同樣標準、同等對待,開放競爭,鼓勵競爭。

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強化精準支援,突出績效導向,專項資金在相對穩定支援的基礎上,實行動態調整,對成效明顯的建設高校加大支援力度,對缺乏實效的建設高校減小支援力度。推動高校聚焦任務、內涵發展、爭創一流。

3、動態管理,打破身份固化。

建立建設高校有進有出動態調整機制,對於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不再具備建設條件且經警示整改仍無改善的高校,及時調整出建設範圍。建設期末,根據期末評價結果等情況,重新確定下一輪建設範圍,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終身制。

4、統籌建設,深化綜合改革。

要求建設高校結合綜合改革方案,加強和改進黨對高校的領導,統籌學校整體建設和學科建設,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實現關鍵環節突破,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以“雙一流”建設深化高校綜合改革,以綜合改革推進“雙一流”建設。加快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學校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