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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大學聯考錄取批次時間安排

大學聯考 閱讀(3.01W)

2016大學聯考填報大學聯考志願,你準備好了嗎?大學聯考成績以成定局,想要更好就只能從志願入手了。浙江省2016大學聯考成績查詢時間是6月23日,下面一起來看看大學聯考志願錄取時間安排,詳情如下:

2016浙江大學聯考錄取批次時間安排

  現將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文、理科專業

分三批六階段進行。

第一批(含該批提前錄取院校) 7月8日-7月21日

“985”、“211”高校和經批准列入該批的本科高校專業,對應一類考試科目;

第二批(含該批提前錄取院校) 7月27日-8月7日

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獨立學院、民辦高校)的本科專業,對應二類考試科目;

第三批(含該批提前錄取院校) 8月13日-8月24日

高職(專科)院校專業,對應三類考試科目。

軍事(國防生)、公安、航海類專業,國際關係學院、外交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經批准列入提前招生的高校、專業,分別安排到相應批次提前錄取。

  (二)藝術類專業

分三批六階段進行。

第一批(含該批提前錄取院校) 7月9日-7月12日

獨立設定的29所藝術院校及清華等13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其他專業校考、進入“211工程”建設高校和經批准列入該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二批(含該批提前錄取院校) 7月13日-7月21日

專業省統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三批(含該批提前錄取院校) 7月30日-8月7日

藝術類專科專業。經教育部批准實行專業校考的專科專業,在該批提前錄取。

  (三)體育專業

分兩批三階段進行。

第一批(含該批提前錄取院校) 7月12日-7月21日

本科專業;

第二批 7月30日-8月7日

高職(專科)專業。

每批第一天(如有提前錄取院校,則為提前錄取結束後第一天)為體育特招生錄取。

  (四)高職單考單招

分提前批和普通批進行,時間為7月1日-7月6日。其中,天津職業技術師範大學定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錄取。

  浙江2016大學聯考錄取優惠加分政策

肢體殘疾考生的錄取工作按國家和省有關殘疾考生錄取工作的規定執行。除患有傳染性疾病、無法完成學業的疾病及學習不能自理者以外,對身體狀況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和其他學生、且大學聯考(微博)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體狀況為由拒絕錄取或加以專業限制。

  1。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2。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階段已在下列專案獲得獎項或稱號,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廳局關於調整大學聯考加分政策檔案(浙高招委〔2010〕5號)規定資格的高中應屆畢業考生,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各體育類加分專案:參加重大國際比賽集體或個人專案前6名、全國性比賽個人專案前6名和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

(2)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專案:參加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和全國青少年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

(3)科技類競賽加分專案: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微博)。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集體專案獲獎者須是第一作者。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

(4)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加分專案:見義勇為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景寧畲族自治縣、民族鄉(鎮)、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景寧畲族自治縣、民族鄉(鎮)、民族村以外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省所屬高校(不含浙江大學(微博)、公安海警學院,下同)的,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2017年起取消這一政策。

  3。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3分投檔

根據省人大(微博)審議批准的《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自治條例》有關規定,對戶籍在景寧畲族自治縣,且在當地完整完成高中階段教育的非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省所屬高校,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3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4。應予以優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 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 考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見義勇為犧牲或致殘人員子女、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申請政策加分,填寫《政策加分考生登記表》,並在現場辦理報名資訊確認時,向報名確認地考試招生機構提供加分專案的有關證件或材料。

大學聯考報名結束後取得加分資格的考生提供加分證書或材料的最後截止時間為6月6日。此後獲得的證書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加分考生資格實行主管部門稽核負責和教育考試機構集中公示制度。體育加分考生資格稽核由體育管理部門負責,少數民族加分考生資格稽核由民族宗教事務管理部門負責,“三僑一臺”加分考生資格稽核分別由僑務、臺務管理部門負責,學科與科技競賽類加分考生資格稽核由科協負責,退役軍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資格稽核由民政部門負責。

所有申請體育加分的考生均須參加全省統一認定測試,認定測試未通過的考生不予加分。

經縣(市、區)、市和省相關主管部門稽核或認定測試通過的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分別在考生所在單位、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或考試招生機構網站公 示,並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上集中公示。公示具體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稽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 〔2010〕32號)規定執行。審查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將加分值加入考生總分或在相關院校錄取時加入總分。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 受相關專案加分。

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一項高分值加分,不得累加。報考體育類專業考生不享受體育專案加分政策。

  5。降分徵求志願

各批經徵求志願後仍未完成計劃的高校,由其提出申請,經批准,可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下10分以內,根據缺額計劃及生源情況,確定具體降分分值並進行降分徵求志願。其中各批提前錄取院校經各志願投檔錄取後仍未完成計劃的,可降10分投檔。藝術、體育類專業根據錄取生源的實際情況,決定文化降分幅度。

海洋運輸、地質勘探、農林漁等畢業後工作、生活條件較艱苦的專業及中國小師資定向培養招生專業,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在各批提前錄取的,可降20分投檔;在各批平行志願錄取的,可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降分徵求志願。

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經徵求志願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在規定的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下降分範圍內(其中少數民族預科班本科為80分、專科為60分,民族班為40分),進行降分徵求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