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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2017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大學聯考保送生 閱讀(9.86K)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型別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此簡章。

中山大學2017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第一條 招生物件

來自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學校),且由中學推薦的具有外語類保送資格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第二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英語、日語、德語、法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朝鮮語、俄語

招生計劃:約30名,擇優錄取。

  第三條 報名方法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生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登入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註冊並登入,按網上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下載列印申請表,經個人簽名、中學稽核蓋章後掃描上傳申請表,確認報考。

  二、報名時間

2017年1月11日-1月13日

  三、注意事項

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學生在上傳申請材料(申請表、獲獎證書、相關作品及證明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檔案清晰可讀。若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條 選拔程式

一、初審:學生可於1月14日登入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並進行繳費。繳費時間:1月14-16日。繳費標準:根據廣東省物價局繳費要求,外語類保送生測試費160元/人,繳費成功後自行列印准考證。

二、測試:包括筆試和麵試。

筆試科目:綜合卷(含語文、數學),120分鐘,總分200分

面試內容:專業外語口試

測試地點:中山大學南校區

測試時間:1月18日

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准考證。

三、名單確定:根據複試成績擇優確定入選學生名單及其預錄取專業。

學生錄取和入校後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就讀。

預錄取名單確定後,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公示、報送、審批及辦理手續,正式錄取通知書將與普通大學聯考錄取通知書同步發放。

  第五條 監督管理

一、我校成立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

二、中學及學生應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學生的保送資格,暫停學生所在中學推薦資格三年,並通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

三、為保證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開,有關選拔程式及錄取結果將向社會公佈,接受監督。

四、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要求,我校將對所有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後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中山大學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第六條 附則

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於2017年1月10日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17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佈之日起實施。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託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

招生辦公室諮詢電話:020-84036491

監察處電話:020-8411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