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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華中師範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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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7年華中師範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已經公佈,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該校保送生招生人數佔2017年本科招生總計劃數的1%以內,即不超過45人;報名時間從2017年1月19日起,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華中師範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為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多渠道選拔各類優秀人才,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物件

高中階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就讀且具有2017年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限英語、日語、俄語、法語和朝鮮語語種)。

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是:天津外國語學校、石家莊外國語學校、太原外國語學校、長春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浦東校區、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浦西校區、南京外國語學校、杭州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南昌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武漢外國語學校、廣州市廣外附設外語學校、深圳外國語學校、四川外語學院附屬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成都外國語學校。

  二、招生專業

英語(免費師範)、英語(非免費師範)、翻譯(僅限英語語種)、日語、俄語、法語、朝鮮語(韓語)專業,進校後不得轉專業。

注:英語(免費師範)錄取人數須在當年生源省(市區)計劃範圍內。

  三、招生計劃

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保送生招生人數佔2017年本科招生總計劃數的1%以內,即不超過45人。

  四、招生程式

我校保送生選拔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凡符合保送生條件的學生,由本人申請,所在中學推薦,我校進行稽核,組織相關考試。

具體程式如下:

(一)報名

符合保送條件的考生請於2017年1月19日起登入我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指引填寫相關資訊,提交後,下載列印報名表格,交所在中學填寫中學推薦意見,於2017年2月17日前(以郵戳為準)寄往我校招生辦公室。

(二)稽核

對考生的.申請材料,我校採取即到即審的方式,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稽核。通過稽核取得考試資格的考生請於2017年2月18日22日,網上繳報名考試費(¥100.00元),我校不提供其他繳費途徑,繳費成功後自行列印准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測試

我校將對初審合格的考生統一組織測試。考生須於2017年3月4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無效)和准考證,按准考證上的要求來校參加測試,未按准考證要求參加測試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語水平及運用能力,採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100分,包含自我介紹、回答問題、主題討論(或自由對話),分語種考查學生的外語水平及運用能力。

(四)錄取

我校將根據面試成績,結合考生的專業志願,確定保送生人選和預錄取專業。預錄結果將通過我校招生網及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週。公示結束後,我校將按要求將擬錄取名單上傳至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經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稽核確認後下載資料辦理錄取審批手續,並將保送生錄取名冊寄至我校,我校收到錄取名冊後將在大學聯考錄取期間寄發錄取通知書。

  五、監察機制

(一)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領導為組長,學生工作處、教務處、外國語學院等部門負責人蔘加的保送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並聘請考風考紀監督員,對整個保送生招生過程進行組織和監督。

(二)我校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佈保送生錄取辦法、擬錄取名單等,並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六、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52號華中師範大學行政樓附樓101

郵編:430079

諮詢電話:027-67863334、67863404、67862239、67863374

監督電話:027-67867105、027-67868009(紀委監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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