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高三保送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提高高三保送工作的公正性,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對高三保送成績計算作如下規定:
1. 高校保送生推薦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相關規定,在我校高中就讀且表現優秀的在籍應屆畢業生才有參加高校保送生考試資格。
2. 2016屆高三高校保送生資格以2015年10月份和11月份兩次保送生資格考試成績總分累計分文、理排序,並按文理科人數比例計算保送資格人數,確定保送資格名單。
3. 具備高校保送生資格者,按總分高低,分文理科依次選擇學校及志願。
4. 具備保送資格學生名單在我校公示欄公示一週。
南昌市外國語學校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