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設計>環境設計>

常見的建築設計中問題分析

環境設計 閱讀(3.09W)

建築設計中總平面圖設計、建築說明、建築平面、立面、剖面、建築構件有關深度設計及強制性條文等內容設計中較為常見的問題,下面是YJBYS小編整理的常見的建築設計中問題分析,希望對你有幫助!

常見的建築設計中問題分析

  一、總平面佈置圖

送審的施工圖檔案中,總平面佈置圖基本上都有,但表達深度差別較大,大部分工程只做到平面定點陣圖,不符合《建築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的有關要求。主要問題有:

1、總平面圖要有一定的範圍。只有用地範圍不夠,要有場地四鄰原有規劃的道路、建築物、構築物,多數施工圖只有用地範圍內的佈置圖。

2、保留原地形和地物。場地測量座標網及測量標高,包括場地四鄰的測量座標(或定位尺寸),有些工程的總圖設計往往無保留。

3、豎向設計。往往只有標註建築物的±0.000設計標高的相對場地的測量標高數值,有的只有標註室內外高差數而已。結果是:

(1)豎向設計標高不符合規劃部門的控制標高。

(2)場地內與場地外圍的城市道路標高不銜接,不合理。

(3)場地及其道路的標高不利於排水。

(4)場地內道路無設計標高,特別是交接處、建築物的'入口處,也無標註道路坡長、坡向、坡度以及地面的關鍵性標高,也無路面的設計斷面。

4、沒土方工程平衡設計。盲目的豎向設計,往往會帶來不必要的挖方或填方,增加造價,造成經濟損失。

5、總圖設計沒有必要的詳圖設計。比如道路橫斷面、路面結構,反映管線上下、左右尺寸關係的剖面圖,以及擋土牆、護坡排水溝、廣場、活動場地、停車場、花壇綠地等詳圖,場地的排水、場地內道路與城市道路的關係,給施工帶來困難,也無法保證總圖的合理性。

6、消防車道寬度不滿足消防要求。消防車道距離高層建築外牆小於 5米 ,不滿足消防登高面要求。

  二、建築設計說明部分

1、裝飾做法光是文字說明表達不完整。最好是有各種材料做法一覽表+各部位裝修材料一覽表方能完整地表達清楚,少數能做到,多數工程還只是文字說明。總說明中佔地面積一般都缺標註。

2、門窗表。一般都有,但關鍵對一些組合窗,非標準窗表示不清楚,對組合窗及非標窗,應畫出立面圖,並應把拼接件選擇、固定件、窗扇的大小、開啟方式等內容標註清楚,如組合窗面積過大,請註明要經有資質的門窗生產廠家設計方可,還有就是對門窗效能,如防火、隔聲、抗風壓、保溫、空氣滲透、雨水滲透等技術要求應加以說明。比如建築物1-6層和七層及七層以上對門窗氣密性要求不一樣(1-6層為3級,七層及以上為4級)。

3、防火設計說明普遍存在問題。按《建築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要求每層建築平面中要註明防火分割槽面積和分割槽分隔位置示意圖,宜單獨成圖,如為一個防火分割槽,可不注防火分割槽面積。

4、有關“夏熱冬冷地區”節能設計的說明,也普遍存在問題(居住建築的節能設計):

(1)外窗,特別東西窗缺保溫隔熱措施。

(2)導熱係數的主體部位值與平均值概念不清,把建築主體部位的K值作為平均K值說明。

(3)缺節能設計計算書及節能設計審查檔案,造成節能設計不經濟。

5、幕牆工程。(包括玻璃幕牆、金屬幕牆、石材幕牆等)及特殊的屋面工程,與其它特殊構造,對其設計、製作、安裝等技術要求未加說明。

6、缺電梯(自動扶梯),選擇及效能說明包括(功能、載重量、速度、停站數、提升高度等等)。

7、牆體預留孔及樓板預留孔,管道井樓層的封堵方式等未說明。

8、屋面防水等級未說明,或屋面具體做法不符合相應的防水等級要求。常見問題為:把屋面砼結構層作為一道防水設防,或卷材厚度不符合相應防水等級要求。

9、有關民用建築,建築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未說明。這一點建設部《關於加強建築工程室內環境質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建辦質(2002)17號)檔案及《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都有了明確規定,應加以說明。

  三、建築平面圖

底層平面常見的問題有:

(1)缺指北針

(2)缺剖面圖在底層平面圖上的位置表示

(3)缺散水坡在底層平面圖上的表示

(4)缺標準牆鬥或柱網細部尺寸

(5)缺標註承重牆、非承重牆上牆厚

(6)缺設變形縫的位置尺寸及其詳圖索引

(7)缺標註標高及房間名稱

(8)缺地面伸縮縫

(9)缺標註最大允許設計活荷,如有地下室那麼底層平面出應標註清楚

(10)缺主要建築裝置和固定傢俱的位置及相關做法索引,如衛生間的器具、雨水管、水池、櫥櫃、洗衣機位置等

(11)缺標註電梯、自動按需分配北規格、缺樓梯上下方向及其編號和索引

(12)缺主要結構和建築構造部件的位置及尺寸標註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溝、重要裝置基礎、各平臺、夾層、人孔、陽臺、雨篷、臺階、坡道、散水、明溝等做法索引

(13)缺樓地面預留孔洞和通氣管道、管線豎井、煙道、垃圾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牆體預留空調機孔的位置、尺寸及標高

(14)缺標註室外標高、各層標高、屋面標高

(15)缺標準車庫的車位數的通行路線

(16)缺屋頂平面上有關女兒牆、簷口、天溝、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線)變形縫、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間、屋面上人孔、檢修梯等的詳圖索引號,及相應標高等

(17)對區域性複雜的部位缺區域性放大的平面圖。

  四、建築立面圖審查中的一些問題

1、立面圖與平面不一致。立面圖兩端無軸線編號,立面圖除圖名還需標比例。

2、立面圖外輪廓尺寸及主要結構和建築構造的部位。如女兒牆頂、簷口、煙囪、雨篷、陽臺、欄杆、空調隔板、臺階、坡道、花壇、勒腳、門窗、幕牆、洞口、雨水立管、粉刷分格線條等以及關鍵控制標高的柱注都應表示清楚。而多數立面圖只表示層高的標高。立面圖上應該把平面圖上、剖面圖上未能表達清楚的標高和高度均標註清楚。

3、在平面圖上未能表示清楚的視窗位置。在立面圖上也應該加以標註,但往往沒表示。

4、立面圖上裝飾材料名稱、顏色在立面圖上標註不全。特別是底層的臺階、雨篷、櫥窗細部較為複雜的未能標註。也無標註構造索引。

  五、剖面圖審查中常見的問題

1、剖面位置不是選擇在層高不同、層數不同、內外空間比較複雜,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區域性較複雜的建築空間以及平面、立面表達不清楚的部位,也沒有繪製區域性的剖面圖。總之剖面圖偏少。

2、剖面圖漏注牆、柱、軸線編號及相應尺寸,特別是廠房,其牆、柱、軸線之間的尺寸關係未標註清楚。

3、剖切到或可見的主要結構和建築構造部位。如室外地面、底層地坑、地溝、夾層、吊頂、屋架、天窗、女兒牆、臺階、坡道、散水等及其他裝修等可見的內容沒能完整的表示。

4、高度尺寸標註不完整。一般只注外部尺寸及標高,而內部尺寸,如地溝深度、隔斷、內窗、內洞口、平臺、吊頂等平立面未能表達清楚的尺寸未表示。

5、有些節點構造詳圖索引號在平面圖上、立面圖上表示不清楚。而應在剖面圖上標註詳圖索引的,也未能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