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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部文員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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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執行綜合部經理的工作指令,向其負責並報告工作。下面是yjbys小編為你帶來的綜合部文員崗位職責,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綜合部文員崗位職責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法規、政策及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崗位調動安排,增強職業責任感和道德感,團結一致,互相協作。

第二條 負責綜合部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本部門各種文稿的列印、傳送。

第三條 負責辦理各類檔案的收發、登記、閱籤、整理、歸檔、保密工作,以及公司郵件和報刊的收取、分發工作。

第四條 負責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來訪接待、收發傳真、員工考勤登記、接聽電話等工作。

第五條 負責公司會議的籌備、會議通知的擬寫、下發工作,負責會議記錄和文字材料的整理。

第六條 負責收集和撰寫有關資訊,及時向主管領導提供資訊參考和建設意見,提請領導應儘快辦理有關工作。

第七條 負責低值易消耗品、辦公用品的發放、使用登記和離職時的交回。

第八條 負責各類辦公用品倉庫保管,每月清點,年終盤存統計,做到入庫有驗收、出庫有手續,保證賬實相符。

第九條 按定額標準,做好添購辦公用品的計劃編制和申購手續工作,做到既不斷檔又不長期積存。

第十條 負責公司員工用餐標準採購,採購時必須兩人或兩人以上。每日記錄採購明細,須兩人簽字後經主管領導稽核簽字、常務副總簽字後方可報銷。按月統計食堂用餐總額及定額使用考核結果,報主管領導稽核。

第十一條 負責公司辦公場所的衛生、室內外綠化、盆景狀況的檢查監督,保證舒適良好的工作氛圍。

第十二條 負責下班時對整個辦公區的巡視,檢視門窗、水、電、電腦電源等關閉情況。

第十三條 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按時認真完成主管領導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服從公司的崗位調動安排。

第十四條 本規定須對上崗文員公示,無異議者應在本規定檔案上簽字,與勞動合同一起存檔。

第十五條 本規定即日起執行,未盡部分將會適時予以補充。

司機崗位職責

第一條 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服從排程,安全文明駕駛車輛。增強職業責任感和道德感,團結一致,互相協作。

第二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不斷提高駕駛、保養技術,全面掌握車輛效能,精心愛護車輛。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並能掌握簡單的車輛故障排除方法,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如所駕駛車輛達到保養公里數或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公司綜合部,並提出具體維修的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經批准後 須兩人或兩人以上到指定4S店保養或維修。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第三條 司機應經常擦洗自己所開車輛(冬季可到指定地點擦洗車輛,夏季由司機自行擦洗),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的清潔),做到車容乾淨、整潔,並且愛護車輛專用工具,不得丟失。

第四條 出車在外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五條 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保險、年檢、二環費、車船稅等手續),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如司機因違章或證件不全或過有效期被罰款的,罰款不予報銷。違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司機承擔責任和後果。

第六條 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民警指揮,文明開車,開車時精力集中,中速行駛禮讓先行,不開“英雄車、鬥氣車”,不酒後駕車,確保行車安全。對於旁人包括公司領導的指令,司機認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異議,請求變更指令。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能適用快速處理的,應採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當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則而發生事故的,司機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和後果。

第七條 司機在車內不準吸菸,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要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對於乘車人的談話內容,司機不得外傳,開車時不得撥打電話,接聽電話簡明扼要,以確保安全,違規者每次罰款30元。

第八條 公司用車時,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出車後,按要求做好行車記錄,詳細記錄行車時間、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並由乘坐人簽字確認(如僅有公司以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員或主管領導簽字確認)。主管領導要對行車記錄進行稽核,如駕駛員漏記或忘記行車記錄,多餘的.里程由駕駛員承擔相關費用。行車記錄做到月有統計,年有總結。

第九條 司機必須本著節約用油原則開車,車輛加油應統一用油票到指定地點加油,如在出差時可用現金加油,任何情況加油時必須兩人或兩人以上在場(司機應主動向陪同加油者,重複告知加油金額及公升數),加油後當場簽字確認(加油記錄或發票背面)。如有特殊情況須向主管領導或常務副總請示後方可自行加油。違者加油費用不

予報銷,加油記錄做到月有統計,年有總結。

第十條 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辦公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如有公事確需離開時,應告知主管領導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辦事前或辦事回來,應立即告知主管領導。

第十一條 司機對主管領導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或使用不文明語言,違規者每次罰款30元。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可向主管領導或常務副總反映。

第十二條 司機未經主管領導及主管領導以上人員批准不準私自用車,車輛不準在外過夜(公事出差除外)。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主管領導或常務副總經理,並說明原因。

第十三條 公司每月給予司機手機補貼50元,任何時候,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對公司領導或主管領導的呼叫,應立即應答,情況特殊確實不能應答的,事後一定要說明原因。當月三次以上通訊聯絡不上,取消該司機手機補貼費,司機出差(跑長途)每天補助20元。

第十四條 司機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其它人駕駛;如公司領導批准同意將車交給其他駕駛員駕駛,當事司機應負責檢查接車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駕駛資格,嚴謹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練習開車。

第十五條 司機所有因公費用(停車費、過路費等)必須以正式有效憑證作為報銷憑證,由駕駛員整理貼上報銷憑證後交主管領導或財務人員稽核簽字,再交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注:停車發票後應

標明何時何地辦理何事停車;過路費也應標明何時何地與何人出差的過路費。)

第十六條 認真做到不在車庫、車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車內庫內不準有明火,出車前後以及上下班都要檢查車內和車庫內有無煙火等安全隱患及消防器材,防止各種火災和意外事故發生。關好車庫門,經常保持車庫內的衛生整潔。

第十七條 司機休息或請假應把車鑰匙交回主管領導或另一值班司機手中,保證公司隨時有車可用。

第十八條 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按時認真完成公司各領導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服從公司的崗位調動安排。

第十九條 違反本管理規定第一、三、四、五、六、十、十二、十四、十六條款,第一次予以口頭警告處分並罰款100元;第二次予以書面警告處分並罰款200元;第三次罰款300元,待崗進入公司培訓班學習。因司機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除承擔相應責任和後果,並且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本規定須對上崗司機公示。無異議者應在本規定檔案上簽字,與勞動合同一起存檔。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即日起執行,未盡部分將會適時予以補充。

炊事員崗位職責

第一條 炊事員必須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熱愛本職工作,樹立全心全意為公司員工服務的意識。工作積極、忠於職守、文明服務、服從調動。

第二條 炊事員不斷學習鑽研新的烹飪技術,提高自身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條 炊事員應保證員工三餐用餐時間,工作時間不得擅離崗位,不準幹私活。如有事確需離開時,應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未請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炊事員對就餐者應主動熱情,運用文明服務的規範用語,做好服務工作。

第五條 炊事員不準隨便吃食堂的食物或將食物、調料及用品隨便送給他人或帶回家中使用,違者按自盜查處。嚴謹領外人到食堂內就餐或逗留,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工作時間內不得幹私活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六條 炊事員應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公司伙食標準規定的要求,嚴格遵守飲食衛生要求,主副食洗淨,做到三餐消毒,生熟用具分開;搞好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廚房內用具要物見本色,環境衛生保證每天小掃除,每週大掃除。

第七條 炊事員安排好每天選單。搞好烹飪工作,用料適宜,味

道好,保證飯菜質量,確保員工吃飽吃好。

第八條 主食、服飾按當日人數計算當日用餐數量避免浪費。烹調時注意儲存營養素。主食保證米飯、麵食的軟硬度,麵食鹼適度,不斷變換花樣。

第九條 注意節約用水、電、煤氣,愛護公務,注意安全,做好防水、防毒、防腐工作。投料保證新鮮,在烹調、分發過程中防止汙染,飯菜溫度適宜。

第十條 聽取員工對伙食質量要求及口味意見,不斷改進伙食質量。

第十一條 安全操作,避免出現燙傷火災等事故。離開崗位是要檢視門窗、水、電、氣是否關好,排除隱患。

第十二條 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按時認真完成主管領導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服從公司的崗位調動安排。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規定第五條,第一次予以口頭警告處分並罰款30元;第二次予以書面警告處分並罰款50元;第三次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 本規定須對上崗炊事員公示。無異議者應在本規定檔案上簽字,與勞動合同一起存檔。

第十五條 本規定即日起執行,未盡部分將會適時予以補充。

保潔員崗位職責

第一條 保潔員必須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樹立良好形象,發揚互助精神,支援同事工作,以禮相待。

第二條 保潔員必須服從上級領導指揮,聽從分配管理,保質保量地完成公司辦公區域內的保潔工作。

第三條 保潔員必須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能吃苦耐勞,不怕髒,不怕累,全心全意的投入到自己的本職工作中。

第四條 保潔員必須遵守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為上午6:00——11:30;下午13:00——16:00,工作時間不準幹私活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事確需離開時,應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未請假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保潔員每天必須打掃各樓層地面、廁所、走廊、各經理辦公室及會議室等衛生(各經理辦公室一切清潔工作在8點前完成)。做到全天干淨,不留死角。不定期擦洗各樓層門窗、牆壁磚面等,報紙窗明几淨、牆壁光潔;保持公用被褥及窗簾乾淨、整潔。主管領導對公司日常衛生隨時抽查,每週全面檢查一次。

第六條 保潔員應及時清除生活用品垃圾,並運送到指定位置。

第七條 保潔過程若發現異常現象,如跑、冒、漏水和裝置設施損壞、故障等,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必要時積極協助專業人員排除故障。

第八條 發現事故隱患和可疑跡象,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並有義務監視事態過程或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第九條 妥善保管清潔工具和用品,不得丟失和人為損壞,努力學會控制易耗品的使用量,不得將清潔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金額帶回家中使用。一個人離開單位時,要有他人送出。

第十條 虛心聽取公司職員對保潔質量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和提高工作質量,不得與其發生爭執。如有意見的,時候可向主管領導或常務副總反映。

第十一條 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還給失主。在清掃過程中,禁止翻看員工或各部門領導桌面資料。

第十二條 對員工的不文明、不衛生的行為進行勸阻。引導員工養成保持衛生、愛護環境的良好習慣。

第十三條 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按時認真完成主管領導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服從公司的崗位調動安排。

第十四條 違反本管理規定第五條,第一次予以口頭警告處分;第二次予以書面警告處分並罰款50元;第三次罰款100元,待崗進入公司培訓班學習。

第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第九、十一條,第一次予以口頭警告處分並罰款30元;第二次予以書面警告處分並罰款50元;第三次罰款100元,待崗進入公司培訓班學習;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

第十六條 本規定須對上崗保潔員公示。無異議者應在本規定文

件上簽字,與勞動合同一起存檔。

第十七條 本規定即日起執行,未盡部分將會適時予以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