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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5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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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關於做好2015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浙江2015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18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為做好2015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考試定於9月13日至14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9月13日

上午9:00 -- 11:30

綜合法律知識

下午 2:00 -- 4:30

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

 9月14日

上午 9:00 -- 11:30

企業管理知識

下午 2:00 -- 4:30

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二、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各科目考試試題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字編輯儲存功能)。各科目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的條件。報考條件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報考條件欄目”。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2個科目或1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

 四、報名程式及要求。考試採用網路報名、單位蓋章、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於6月16日至25日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後的電子照片(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新考生(參加2012年或2013年考試的視為老考生,否則視為新考生,重新稽核報考條件。)填寫完成“報名表”後,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寫的資訊,確認準確後下載列印(列印後不能再作更改),同時列印“網上交費通知單” 。並在“報名表”上誠信宣告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後,於6月24日至26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含義烏市)經信委指定的地點(附件1)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在杭的省直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報考人員到省經信委法規處(杭州市體育場路479號十二樓1220房間,聯絡電話:0571-87058269。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年限證明(附件2),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原件和影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影印件各1份。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證書原件和影印件各1份。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並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影印件各1份;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後退回給報考人員。並將審查通過的.上述報考人員資料於7月1日前送至當地人事考試辦。

 各市人事考試辦務必於7月4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在網報後臺進行確認。

2012年、2013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並列印“報名表”(自己儲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後,即可在規定的交費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於7月7日至11日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於9月10日至12日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列印“准考證”等資料,並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五、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考點統一設定在杭州。請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經信部門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3),認真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名序號報送等各項工作。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檔案的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4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教材徵訂。考生如需訂購教材,可與省企業法律顧問協會聯絡,聯絡電話:0571-85160950。

  七、成績公佈。考試成績於國家核准後予以公佈。屆時,考生可登入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並下載考試成績。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主管部門及經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執業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