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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公務員考試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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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很多考生來說,什麼是公務員考試製度,公務員考試製度真的完善嗎,這些問題都還存有疑惑。下面簡要介紹一下我國公務員考試製度的概況。

我國的公務員考試製度

  1公務員錄用凡進必考制度

為了規範公務員錄用,我國對非領導職務層次公務員實行“凡進必考”制度,想成為公務員必須參加公開進行的公務員考試。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公務員的公開招錄考試就是我們平時口頭說的公務員考試。而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都是非領導職務層次的公務員。這也就是說,通過公務員考試考上公務員後,屬於非領導職務層次,而不是領導。想要今後成為領導,則有選拔任命、遴選競聘等渠道。

  2公務員考試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主要是面向體制外

這項考試是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考的,任何符合條件的人均可報名考試。也就是說,這項考試主要是面向體制外(還不是公務員)的人進行的招考。在職公務員想參加這項考試有很多政策限制,具體看每一年的招考公告等政策就可知道。

根據國考最新政策,國家公務員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包括參公人員),以後在職公務員(包括參公人員)想要進入中央機關工作,需要通過選調遴選的方式。

如今,有一些省份對於自己本省的公務員考試(省考),也跟隨國考的腳步,實行了這一政策。沒有實行這一政策的省份,有的則加強了限制,要求在職公務員必須服務滿一定年限,方可再次參加公務員考試。但目前並不是所有省份都限制了在職公務員報考,有的省份仍然允許。

不過,今後預計會有更多的省(市)向國考看齊,禁止在職公務員(包括參公人員)參加公務員考試。具體哪些省份禁止、哪些省份不禁止、哪些省份加強了限制條件,請查閱不同省份的最新考試公告和報考指南檔案。

  3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分類

公務員考試按照組織、實施考試的主體的不同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和地方的公務員錄用考試兩種。

(1)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工作人員錄用考試是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由人事部組織(屬於職位考試)。

(2)地方公務員錄用考試是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由各省、市人事廳(局)組織(有的地方屬於職位考試,有的地方屬於資格考試)。

  制度完善

總的來說,我國目前的公務員考試製度已趨於完善,客觀公正的考試製度有利於保障公平,同時也是對考生的德、能、勤、績、廉進行的階段性考察和評價,提大學聯考生的素質和效率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