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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考交通運輸部面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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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2016年交通運輸部錄用公務員面試時間為2016年2月25日進行,上午面試的考生於當日上午8:00、下午面試的考生於當日下午12:4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面試開始前30分鐘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具體內容請看公告:

2016年國考交通運輸部面試公告

交通運輸部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交通運輸部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詳見附件1)於2016年2月19日24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傳真。要求如下:

1.傳送傳真到010-65293472。

2.標題統一按“×××確認參加交通運輸部××職位面試”。

3.傳真正文請註明:姓名、身份證號、准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絡方式等資訊如有變化,請在傳真正文中註明。

5.放棄面試者請填寫《放棄公務員面試的宣告》(詳見附件2),經本人簽名,於2月23日24時前傳真至010-65293472。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放棄宣告,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式。

  二、資格複審

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當天報到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影印件1套,以供資格複審: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

2.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的證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註明培養方式)影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覆印件(詳見附件3),證明中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絡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覆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影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覆印件(詳見附件4),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絡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專案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覆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專案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製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鑑定表影印件;“三支一扶”計劃專案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影印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專案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影印件。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資訊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於2016年2月25日進行,當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別開始(具體面試職位安排詳見附件1),請上午面試的考生於當日上午8:00、下午面試的考生於當日下午12:4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面試開始前30分鐘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交通運輸部機關大樓1層115號房間,從西門進入。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考生應攜帶本人身份證供門衛檢視。

  四、專業科目考試

水運局國際航運管理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需進行專業科目考試。考試方式為英語筆試及口試,時間為2月25日下午,地點同面試地點。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後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於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體檢於2月26日進行,請於當天上午7:30在交通運輸部西門集合,屆時統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自付。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無專業科目考試) =(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有專業科目考試) =(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35%+專業科目考試成績×15%

  六、注意事項

考生參加面試和體檢期間的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員(須提供書面證明材料)本人在面試和體檢期間的食宿費用及體檢費用由我部承擔。特別提醒參加面試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食宿,注意安全。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絡方式: 010-65293470,65293066(電話)

010-65293472(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點選下載>>>附件

1.面試人員名單及時間安排;

2.放棄面試資格宣告;

3.同意報考證明;

4.待業證明。

交通運輸部人事教育司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