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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裝置安全技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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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安全工作規程是根據水利電力部頒發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結合電子工業特點,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規程。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氣裝置安全技術方法,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電氣裝置安全技術方法

  (一)變配電站安全

變配電站是企業的動力樞紐。變配電站裝有變壓器、互感器、避雷器、電力電容器、高低壓開關、高低壓母線、電纜等多種高壓裝置和低壓裝置。變配電站發生事故不僅使整個生產活動不能正常進行,還可能導致火災和人身傷亡事故。

1.變配電站位置

變 配電站位置應符合供電、建築、安全的基本原則。從安全形度考慮,變配電站應避開易燃易爆環境;變配電站宜設在企業的上風側,並不得設在容易沉積粉塵和纖維 的環境,變配電站不應設在人員密集的場所。變配電站的選址和建築應考慮滅火、防蝕、防汙、防水,防雨、防雪、防振的要求。地勢低窪處不宜建變配電站。

變配電站應有足夠的消防通道並保持暢通。

2.建築結構

高壓配電室、低壓配電室、油浸電力變壓器室、電力電容器室、蓄電池室應為耐火建築。蓄電池室應隔離。

變配電站各間隔的門應向外開啟;門的兩面都有配電裝置時,應兩邊開啟。門應為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材料製作的實體門。長度超過7m的高壓配電室和長度超過10m的低壓配電室至少應有兩個門。

室內油量600kg以上的充油裝置必須有事故蓄油設施。貯油坑應能容納100%的油。

3.間距、屏護和隔離

變配電站各部間距和屏護應符合專業標準的要求。室外變、配電裝置與建築物應保持規定的防火間距。室內充油裝置油量60kg以下者允許安裝在兩側有隔板的間隔內;油量60~600kg者須裝在有防爆隔牆的間隔內;600kg以上者應安裝在單獨的間隔內。

4.通道

變配電站室內各通道應符合要求。高壓配電裝置長度大於6m時,通道應設兩個出口;低壓配電裝置兩個出口間的距離超過15m時,應增加出口。

5.通風

蓄電池室、變壓器室、電力電容器室應有良好的通風。

6.封堵

門窗及孔洞應設定網孔小於10×10mm的金屬網,防止小動物鑽入。通向站外的孔洞、溝道應予封堵。

7.標誌

變配電站的重要部位應設有“止步,高壓危險!”等標誌。

8.連鎖裝置

斷路器與隔離開關操動機構之間、電力電容器的開關與其放電負荷之間應裝有可靠的連鎖裝置。

9.電氣裝置正常執行

電流、電壓、功率因數、油量、油色、溫度指示應正常;連線點應無鬆動、過熱跡象;門窗、圍欄等輔助設施應完好;聲音應正常,應無異常氣味;瓷絕緣不得掉瓷、不得有裂紋和放電痕跡並保持清潔;充油裝置不得漏油、滲油。

10.安全用具和滅火器材

變配電站應備有絕緣杆、絕緣夾鉗、絕緣靴、絕緣手套、絕緣墊、絕緣站臺、各種標示牌、臨時接地線、驗電器、腳釦、安全帶、梯子等各種安全用具。變配電站應配備可用於帶電滅火的滅火器材。

11.技術資料

變配電站應備有高壓系統圖、低壓系統圖、電纜佈線圖、二次迴路接線圖、裝置使用說明書、試驗記錄、測量記錄、檢修記錄、執行記錄等技術資料。

12.管理制度

變配電站應建立並執行各項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如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值班制度、巡視制度、檢查制度、檢修制度及防火責任制、崗位責任制等規章制度。

  (二)主要變配電裝置安全

除上述變配電站的一般安全要求外,變壓器等裝置尚需滿足以下安全要求。

1.電力變壓器

電力變壓器是變配電站的核心裝置,按照絕緣結構分為油浸式變壓器和乾式變壓器。

油浸式變壓器所用油的閃點在135~160℃之間,屬於可燃液體。變壓器內的固體絕緣襯墊、紙板、棉紗、布、木材等都屬於可燃物質,其火災危險性較大,而且有爆炸的危險。

1)變壓器安裝

(1)變壓器各部件及本體的固定必須牢固。

(2)電氣連線必須良好;鋁導體與變壓器的連線應採用銅鋁過渡接頭。

(3)變壓器的接地一般是其低壓繞組中性點、外殼及其閥型避雷器三者共用的地。接地必須良好,接地線上應有可斷開的連線點。

(4)變壓器防爆管噴口前方不得有可燃物體。

(5)位於地下的變壓器室的門、變壓器室通向配電裝置室的門、變壓器室之間的門均應為防火門。

(6)居住建築物內安裝的油浸式變壓器,單臺容量不得超過400kV·A。

(7)10kV變壓器殼體距門不應小於1m,距牆不應小於0.8m(裝有操作開關時不應小於1.2m)。

(8)採用自然通風時,變壓器室地面應高出室外地面1.1m。

(9) 室外變壓器容量不超過315kV·A者可柱上安裝,315kV·A以上者應在臺上安裝;一次引線和二次引線均應採用絕緣導線;柱上變壓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 應小於2.5m、裸導體距地面高度不應小於3.5m;變壓器臺高度一般不應低於0.5m、其圍欄高度不應低於1.7m、變壓器殼體距圍欄不應小於1m、變 壓器操作面距圍欄不應小於2m。

(10)變壓器室的門和圍欄上應有“止步,高壓危險!”的明顯標誌。

2)變壓器執行

運 行中變壓器高壓側電壓偏差不得超過額定值的士5%、低壓最大不平衡電流不得超過額定電流的25%。上層油溫一般不應超過85℃;冷卻裝置應保持正常,呼吸 器內吸潮劑的顏色應為淡藍色;通向氣體繼電器的閥門和散熱器的閥門應在開啟狀態,防爆管的膜片應完整,變壓器室的門窗、通風孔、百葉窗、防護網、照明燈應 完好;室外變壓器基礎不得下沉,電杆應牢固、不得傾斜。

乾式變壓器的安裝場所應有良好的通風,且空氣相對溼度不得超過70%。

2.電力電容器

電力電容器是充油裝置,安裝,執行或操作不當即可能著火甚至發生爆炸,電容器的殘留電荷還可能對人身安全構成直接威脅。

1)電容器安裝

(1)電容器所在環境溫度一般不應超過40℃,周圍空氣相對溼度不應大於80%,海拔高度不應超過1000m;周圍不應有腐蝕性氣體或蒸汽,不應有大量灰塵或纖維;所安裝環境應無易燃、易爆危險或強烈振動。

(2)總油量300kg以上的高壓電容器應安裝在單獨的防爆室內;總油量300kg以下的高壓電容器和低壓電容器應視其油量的多少安裝在有防爆牆的間隔內或有隔板的間隔內。

(3)電容器應避免陽光直射,受陽光直射的窗玻璃應塗以白色。

(4)電容器室應有良好的通風。電容器分層安裝時應保證必要的通風條件。

(5)電容器外殼和鋼架均應採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6)電容器應有合格的放電裝置。

(7) 高壓電容器組總容量不超過100kvar時,可用跌開式熔斷器保護和控制;總容量l00~300kvar時,應採用負荷開關保護和控制;總容量 300kvar以上時,應採用真空斷路器或其他斷路器保護和控制。低壓電容器組總容量不超過100kvar時,可用交流接觸器、刀開關、熔斷器或刀熔開關 保護和控制;總容量100kvar以上時,應採用低壓斷路器保護和控制。

2)電容器執行

電容器執行中電流不應長時間超過電容器額定電流的1.3倍;電壓不應長時間超過電容器額定電壓的1.1倍;電容器外殼溫度不得超過生產廠家的規定值(一般為60℃或65c)。

電容器外殼不應有明顯變形,不應有漏油痕跡。電容器的開關裝置、保護電器和放電裝置應保持完好。

3.高壓開關

高壓開關主要包括高壓斷路器、高壓負荷開關和高壓隔離開關。高壓開關用以完成電路的轉換,有較大的危險性。

1)高壓斷路器

高壓斷路器是高壓開關裝置中最重要、最複雜的開關裝置。高壓斷路器有強有力的滅弧裝置,既能在正常情況下接通和分斷負荷電流,又能借助繼電保護裝置在故障情況下切斷過載電流和短路電流。

斷路器分斷電路時,如電弧不能及時熄滅,不但斷路器本身可能受到嚴重損壞,還可能迅速發展為弧光短路,導致更為嚴重的`事故。

按照滅弧介質和滅弧方式,高壓斷路器可分為少油斷路器、多油斷路器、真空斷路器、六氟化硫斷路器、壓縮空氣斷路器、固體產氣斷路器和磁吹斷路器。

高 壓斷路器必須與高壓隔離開關串聯使用,由斷路器接通和分斷電流,由隔離開關隔斷電源。因此,切斷電路時必須先拉開斷路器後拉開隔離開關;接通電路時必須先 合上隔離開關後合上斷路器。為確保斷路器與隔離開關之間的正確操作順序,除嚴格執行操作制度外,10kv系統中常安裝機械式或電磁式連鎖裝置。

油斷路器是有爆炸危險的裝置。為了防止斷路器爆炸,應根據額定電壓、額定電流和額定開斷電流等引數正確選用斷路器,並應保持斷路器在正常的執行狀態。執行中,斷路器的操作機構、傳動機構、控制迴路、控制電源應保持良好。

2)高壓隔離開關

高壓隔離開關簡稱刀閘。隔離開關沒有專門的滅弧裝置.不能用來接通和分斷負荷電流,更不能用來切斷短路電流。隔離開關主要用來隔斷電源,以保證檢修和倒閘操作的安全。

隔離開關安裝應當牢固,電氣連線應當緊密、接觸良好;與銅、鋁導體連線須採用銅鋁過渡接頭。

隔離開關不能帶負荷操作。拉閘、合閘前應檢查與之串聯安裝的斷路器是否在分閘位置。

執行中的高壓隔離開關連線部位溫度不得超過75℃。機構應保持靈活。

3)高壓負荷並關

高壓負荷開關有比較簡單的滅弧裝置,用來接通和斷開負荷電流。負荷開關必須與有高分斷能力的高壓熔斷器配合使用,由熔斷器切斷短路電流。

高壓負荷開關的安裝要求與高壓隔離開關相似。

高壓負荷開關分斷負荷電流時有強電弧產生.因此,其前方不得有可燃物。

  (三)電氣線路安全

l. 架空線路

凡擋距超過25m,利用杆塔敷設的高、低壓電力線路都屬於架空線路。架空線路主要由導線、杆塔、橫擔、絕緣子、金具、基礎及拉線組成。

架 空線路木電杆梢徑不應小於150mm,不得有腐朽、嚴重彎曲、劈裂等跡象,頂部應做成斜坡形,根部應做防腐處理。水泥電杆鋼筋不得外露,杆身彎曲不超過杆 長的0.2%。絕緣子的瓷件與鐵件應結合緊密,鐵件鍍鋅良好,瓷釉光滑、無裂紋,燒痕、氣泡或瓷釉燒壞等缺陷。拉線與電杆的夾角不宜小於45°,如果受到 地形限制時,亦不應小於30°。拉線穿過公路時其高度不應小於6m。拉線絕緣子高度不應小於2.5m。

架空線路的導線與地面、各種工程設施、建築物、樹木、其他線路之間,以及同一線路的導線與導線之間均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2.電纜線路

電纜線路主要由電力電纜、終端接頭、中間接頭及支撐件組成。

電纜線路有電纜溝或電纜隧道敷設、直接埋入地下敷設、撟架敷設、支架敷設、鋼索吊掛敷設等敷設方式。

敷設電纜不應損壞電纜溝、罐道、電纜井和人井的防水層。

三相四線系統應採用四芯電力電纜,不應採用三芯電纜另加1根單芯電纜或以導線、電纜金屬護套作中性線。

電纜的最小彎曲半徑應符合表1--7的要求。表中D為電纜外徑。

電纜進入電纜溝、隧道、豎井、建築物、盤(櫃)處應予封堵。

電纜直接敷設不得應用非鎧裝電纜。直埋電纜在直線段每隔50~100m處、電纜接頭處、轉彎處、進入建築物等處應設定明顯的標誌或標樁。

電力電纜的終端頭和中間接頭,應保證密封良好,防止受潮。電纜終端頭、中間接頭的外殼與電纜金屬護套及鎧裝層均應良好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