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手續:
1,收集資料並選擇學校:
可以到日本領事館或有關駐日機構或者因特網收集各校資料。或者委託親友,熟人以及留學生等收集資料,本站也可提供部分學校資料。然後向各校索取或購買招生簡章及申請書(有的學校是免費提供招生簡章的,但是一般只郵寄到日本國內,郵寄到國外需自己負擔EMS郵費。有的要購買,一般是1200日元到2000日元不等,用國際匯票辦理。)。可以選擇幾所學校的資料,比較一下各校的內容,決定一所適合自己的學校。
2,申請:
遵照學校所指定的手續,寄送申請表及其他資料,及畢業證書原本,健康診斷書和照片等,若入學未被批准時,可要求退還畢業證書。
注意1,多數學校接受申請時,徵收“選考費”,此費一般不退還。
注意2,沒有接受12年以上學校教育的人,不擁有進入日本的大學或專門學校的資格。
3,經費負擔能力和經費負擔人:
為取得日本國的入境簽證,申請入境的人原則上應具備在日本讀書,生活所需的足夠自備資金,本國的匯款或獎學金的'經費開支來源。
注意1,由複數負擔人共同負擔申請人的開支時,原則上不批准。
注意2,經費負擔人應具備一定的經濟負擔能力,且能在申請人的關係上,必須被認為能夠可靠地履行和支付申請人的學費,生活費等人。
4,入學許可:
學校在接到入學申請檔案後,按照學校的規定加以甄選,將結果(准予入學或不準入學)通知本人。
入境手續
1,取得護照:
有的地方需要學校的入學許可書到達後,按要求及可申請護照,最近多數地區,要等到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後,才能申請護照。具體可到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查詢。
2,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交付申請: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由學校替代本人,在日本向地方入國管理局申請頒發。
審查內容包括:是否真正以學習的目的進入日本,學校設施有沒有問題,學費,生活費等負擔能力是否可靠等問題。從申請到簽發在留資格認定證需要明書2-3個月時間。
申請簽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需提交下述檔案:
(1)、申請書。
(2),4×3照片2張。
(3),護照或簽證(若有的話)。
(4),入學許可證的影印件。
(5),最終學歷的畢業證書。
(6),證明具有支付在留期間一切費用支付能力的檔案。
(7),個人履歷,包括入學理由書。
3,入境簽證的取得:
帶上護照,簽證申請書,照片4、5×4、5的2張,和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到日本駐外使領館辦理簽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