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參加各專業考試人員應符合魯建標字[2004]8號文規定的報考條件及以下要求。
1、初級
⑴擬取初級證人員;
⑵2013年首次參加全省統一初級考試,部分科目未通過的人員(保留2013年已通過考試科目成績)。
2、中級
2013年以前(含2013年)經全省統一考試,獲得相應專業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初級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人員。
3、高階
2010年以前(含2010年)經全省統一考試,獲得相應專業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中級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的人員。
註冊證書
造價員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在取得證書後1年內申請註冊。逾期未申請註冊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後方可申請註冊。在造價員在原註冊單位執業滿一年,或者造價員與原註冊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期滿(或依法解除),或原註冊單位同意時可申請變更註冊。造價員註冊單位發生變更,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註冊。
註冊管理
(一)造價員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在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後1年內申請註冊。逾期未申請註冊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後方可申請註冊。
(二)經註冊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後,方能以造價員的名義執業。
(三)造價員註冊條件:
(1)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
(2)受聘於一個建設(開發)、勘察設計、施工、造價諮詢、工程監理、招標代理、工程諮詢、專案管理、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