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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造價員考試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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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及資格審查

四川造價員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名條件

1、凡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造價諮詢、招標代理等單位(企業)以及管理部門中從事造價工作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員資格考試;

2、需要專業增項的,應參加相應專業的考試(限“無稽核權”級別);

3、若需由“無稽核權”級別升級為“有稽核權”級別的,應參加相應專業“有稽核權”級別的考試。

4、報考人員在參加考試時必須簽訂《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誠信承諾書》,方可參加考試報名。

 (二)資格審查

考試合格人員在辦理登記時進行資格審查。請參考人員認真閱讀理解《四川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川建價師協〔2014〕38號)第十七條的規定,判斷自身是否符合登記條件,慎重決定是否參加考試。

考試內容

(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2010版)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應與2013版計價、計量規範、現行有關規定銜接);

(二)《工程量清單專案特徵描述指南》,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應與2013版計量規範銜接);

(三)2013年《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房屋建築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範》等九本工程量計算規範;

(四)《2013建設工程計價計量規範輔導》;

(五)住建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專案組成》的`通知(建標[2013]44號);

(六)住建部《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16號)

(七)財政部、建設部印發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使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

(九)四川省造價工程師協會印發的《四川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川建價師協[2012]19號);

(十)四川省造價工程師協會《四川省工程造價諮詢行業自律公約》(川建價師協〔2013〕31號);

(十一)四川省建設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四川省房屋建築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川建發[2009]61號);

(十二)四川省建設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實施辦法的通知》(川建發[2009]67號,應與2013版計價、計量規範、現行有關規定銜接);

(十三)四川省建設廳《關於印發〈規範建設工程造價風險分擔行為的規定〉的通知》(川建造價發[2009]75號);

(十四)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價管理辦法〉的通知》(川建發[201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