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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級建造師註冊流程

一級建造師 閱讀(2.12W)

  一、初審

2016一級建造師註冊流程

  初審材料

1.《一級建造師初始註冊申請表》;

2.資格證書、身份證、學歷證明影印件;

3.聘用單位的勞動合同影印件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係證明;

4.逾期進行初始註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證明材料影印件;

5.同時申請多專業註冊的,還應當提交《建造師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影印件。

  初審標準:

1.審查企業註冊資訊是否上報;

2.所提供的資料(身份證、畢業證、勞動合同)與原件是否一致。

  初審時限:

10個工作日。

  二、複審、公示

複審主體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行政綜合服務大廳專屬視窗;公示主體是註冊中心。

  複審材料:

1.《一級建造師初始註冊申請表》;

2.區縣稽核意見表;

3.區縣彙總表。

  複審標準:

1.檢視複審材料是否齊全;

2.檢視申請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處是否加蓋齊全;

3.檢視區(縣)住建委資料是否提交;

4.檢視申請表中區(縣)住建委簽字蓋章處是否簽字蓋章;

5.申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的資料轉註冊中心。

  公示:

由註冊中心對複審合格人員進行彙總,並公示。

完成時限:

10個工作日

  三、公告、制證制章

公示無異議後,註冊中心發出合格公告,對初始註冊合格人員進行放號,並轉行政綜合服務大廳制證,同時向印章公司傳送制章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