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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範圍

消防工程師 閱讀(1.55W)

(一)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

註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範圍

1. 消防技術諮詢與消防安全評估;

2. 消防安全管理與技術培訓;

3. 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

4. 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

5. 火災事故技術分析;

6. 公安部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二)二級註冊消防工程

1. 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築、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

2. 除250米(含)以上高層公共建築、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 單體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及以下建築的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

4. 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

5. 省級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消防工程師

消防工程師,掌握火災基本理論,具備火災監控系統和常用滅火系統的`設計、施工、執行、除錯維護技能的高階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火災監控系統和常用滅火系統的設計、施工、執行、除錯、維護。

報考系列

報考消防工程師系列,最對口的專業是消防工程技術。其核心課程,包括建築電氣控制技術、消防燃燒學、建築防火設計原理、通風與防排煙技術、建築消防給水工程、火災監控系統設計與施工、常用滅火系統的設計與施工技術、消防技術裝備等。就業領域,是工業與民用建築消防系統的設計、施工,智慧大廈、工廠消防系統的執行和維護,企事業單位消防管理,消防行政部門管理部門。

職業等級

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助理消防工程師、消防工程師、高階消防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