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建築工程>消防工程師>

一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執業範圍及能力要求

消防工程師 閱讀(2.85W)

一級消防工程師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在職業範圍和能力要求方面既有區別,也有聯絡。瞭解二者的概念將更有助於做出理想的報考決定,應屆畢業生考試網小編整理如下,僅供參考!

一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執業範圍及能力要求

  執業範圍

(一)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

1.消防技術諮詢與消防安全評估;

2.消防安全管理與技術培訓;

3.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

4.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

5.火災事故技術分析;

6.公安部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二)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

1.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築、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

2.除250米(含)以上高層公共建築、大型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單體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及以下建築的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

4.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

5.省級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能力要求

(一)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

1. 熟悉國家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具有較豐富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經驗;

2. 瞭解國際消防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及時掌握消防技術前沿發展動態,能夠獨立解決重大、複雜、疑難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3. 熟練運用消防相關技術標準、規範和手段,圓滿完成執業範圍內各項工作,所簽署的消防安全技術諮詢和評估、消防設施檢測和維護等各類技術檔案準確無誤,所維護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4. 具有較強的消防技術課題研究能力,能夠應用新技術成果,指導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工作。

(二)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

1. 熟悉國家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經驗;

2. 熟練運用消防相關技術標準、規範和手段,及時發現和解決一般性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3. 較好完成執業範圍內各項工作,所簽署的消防安全技術諮詢和評估、消防設施檢測和維護等各類技術檔案真實、完整、準確,所維護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