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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結構工程師 閱讀(1.62W)

(一)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福建省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類別專業名稱學歷或學位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本專業

結構工程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 專科畢業1年相近專業

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建築學

工程力學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專科畢業1年

其它工科專業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1年

2、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準三級以上專案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專案不少於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築工程以上專案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專案不少於1項。

(二)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類別專業名稱學歷或學位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Ⅰ類人員

Ⅱ類人員本專業

結構工程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4年6年

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4年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5年8年專科畢業6年9年相近專業

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建築學

工程力學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5年8年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6年9年專科畢業7年10年

其它工科專業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8年12年

注:1、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申報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4、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三)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類別專業名稱學歷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年)本專業

工業與民用建築本科及以上學歷2普通大專畢業3成人大專畢業4普通中專畢業6成人中專畢業7相近專業

建築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樑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樑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築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本科及以上學歷4普通大專畢業6成人大專畢業7普通中專畢業9成人中專畢業10不具備規定學歷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為專案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專案)不少於二項13

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