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1:房屋的翻、改建或添建而使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房屋所有人應申請房屋( )登記。
A、登出
B、變更
C、轉移
D、初始
答案:B
解析:變更登記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因法定名稱改變,或是房屋狀況發生變化而進行的登記。如權利人法定名稱變更或者房地產現狀、用途變更、房屋門牌號碼的改變、路名的更改、房屋的翻、改建或添建而使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
例題2:( )是指設定抵押、典權等他項權利而進行的登記。
A、房屋登出登記
B、房屋他項權利登記
C、房屋變更登記
D、房屋初始登記
答案:B
解析:這是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的含義。
例題3:關於房屋權屬登記申請人,不正確的表述是( )。
A、申請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法定名稱,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請
B、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使用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
C、夫妻共有的房屋,由夫妻共同申請
D、設定房地產抵押權登記,由抵押人申請
答案:D
解析:設定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由相關權利人共同申請,房地產抵押權登記即他項權利登記。
例題4:申請房地產權屬登記應當具備( )等條件。
A、申請人年滿18週歲
B、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
C、申請登記的房地產產權來源合法
D、申請登記的房地產屬受理登記的房地產權屬登記部門管轄的範圍
E、已按規定納稅
答案:BCD
解析:申請人年滿18週歲、已按規定納稅,不是申請房地產權屬登記應當具備的條件。
例題5:新建的房屋,申請人應當在房屋竣工後( )日內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A、30
B、60
C、90
D、120
答案:C
解析:新建房屋,申請人應當在房屋竣工後9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例題6: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應當自受理登記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 ),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
A、暫緩登記
B、代為登記
C、登出登記
D、不予登記
E、變更登記
答案:AD
解析: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7日內應當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申請人)。
例題7:權屬稽核一般採用“三審定案”的方法,即採用( )的方法。
A、初審
B、複審
C、預審
D、終審
E、審批
答案:ABE
解析:預審、終審不是“三審定案”的方法。
例題8:填寫房屋權屬證書應當按( )關於製作頒發全國統一房屋權屬證書的通知的規定來填寫。
A、國務院
B、建設部
C、國土資源部
D、全國人大
答案:B
解析:填寫房屋權屬證書應當按建設部關於製作頒發全國統一房屋權屬證書的通知的規定來填寫。
例題9:下列有關房屋權屬登記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03年試題)
A、新建的房屋,申請人應當在房屋竣工後6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B、城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集體轉為城鎮居民,原集體土地全部轉為國有土地,原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權利人應當自這一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登記
C、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10日內應當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或權利申請人
D、房屋權屬證書遺失的,權利人應當及時登報宣告作廢,並向登記機關申請補發,登記機關應當作出補發公告,經6個月無異議的方可予以補發房屋權屬證書
答案:D
解析:新建的房屋,申請人應當在房屋竣工後9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7日內應當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或權利申請人。
例題10:登記機關應在30日內對房屋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 )登記申請予以核准登記。(2004年試題)
A、初始
B、轉移
C、變更
D、他項權利
E、登出
答案:ABCD
解析:第7章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與政策考點。登記發證的時限: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30日。登出登記:15日
例題11:職工以成本價購買公有住房,房屋權屬登記時,房屋產別應登記為( )。
A、公產
B、公私共有產
C、私產
D、私產(部分產權)
答案:C
解析:職工以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經登記核實後,發給《房屋所有權證》,產別為“私產”。
例題12:權屬有爭議的`房屋由登記機關代為登記,並代領房屋所有權證。( ) (2005年試題)
答案:X
解析:依法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的房屋、無人主張權利的房屋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登記機關可依法直接代為登記。直接代為登記,應按正常的登記程式進行。由於這類房屋權屬狀態不明,不予頒發房屋所有權證。這類房屋權利狀態確定後,再由房屋所有權人重新提出申請。
例題13:無人主張權利的房屋,直接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為登記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 ) (2004年試題)
答案:X
解析:無人主張權利的房屋,由於這類房屋權屬狀態不明,不予頒發房屋所有權證。
例題14:下列關於房屋權屬登記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2005年試題)
A、公告不是房屋權屬登記的必經程式
B、在建工程竣工時,如抵押權仍未消滅,抵押人在申請領取房屋權屬證書上進行註記即可,無需重新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C、因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權屬登記不實的,登記機關有權登出房屋權屬證書
D、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對已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的,應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時同時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答案:B
解析:在建工程竣工時,如抵押權仍未消滅,抵押人在申請領取房屋權屬證書時,當事人應重新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例題15:下列關於《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的法律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04年試題)
A、虛報、瞞報房屋權屬情況等非法手段獲得房屋權屬證書的,由登記機關收回其房屋權屬證書或者公告其房屋權屬證書作廢,並可對當事人處以2千以下罰款
B、塗改、仿造房屋權屬證書的,其證書無效,由登記機關收回權屬證書,並可對當事人處以2千元以下罰款
C、非法印刷房屋權屬證書的。登記機關應當沒收非法印刷的房屋權屬證書並可對當事人處以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D、因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過失導致登記不當,致使權利人受到經濟損失的、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D
解析:《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的法律責任中,第三十六條、三十六條規定了:虛報、瞞報房屋權屬情況等非法手段獲得房屋權屬證書的,由登記機關收回其房屋權屬證書或者公告其房屋權屬證書作廢,並可對當事人處以1千以下罰款。塗改、仿造房屋權屬證書的,其證書無效,由登記機關收回權屬證書,並可對當事人處以1千元以下罰款。非法印刷房屋權屬證書的。登記機關應當沒收非法印刷的房屋權屬證書並可對當事人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因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過失導致登記不當,致使權利人受到經濟損失的、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