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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工作計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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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不是一個容易的工作,那是需要一套完整的工作方案的。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歡。

學校招生工作計劃方案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一)

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有利於高校探索多種形式選拔學生的機制,有利於促進高中階段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有利於推動高校依法行使辦學自主權,有利於體現考生與高校依法自主雙向選擇的平等權利。為切實落實教育部、市教委有關檔案、會議精神,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特對我院自主招生監察工作做出如下規定: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操作程式,確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落到實處。

2.健全和落實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全面監督的工作機制;成立以紀委書記為負責人的院招生監察小組。招生政策的研究、錄取方案的確定、考場考點的設定等應聽取監察小組的意見。

3.招生監察小組要認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簡章、確認、收費、試卷保管、考試、錄娶公示等各個環節的監察工作並做好監察記錄。

4.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經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凡未經招生監察小組簽署意見的擬錄取名單一律不得上報教育考試院高招辦、不得進入錄取程式。

5、積極防範,確保招生平安進行;加強對招生中信訪、投訴的的查處。

6.落實陽光招生各項要求,主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向社會公開我院招生監督電話(021-66866920)。

6.凡當年有直系親屬報考本院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7.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部關於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教監〔2005〕4號)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招生考試違規違紀行為。

8.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八不準、六公開、三監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員的上崗教育培訓工作,加強紀律觀念、熟悉工作業務。凡未經培訓者一律不得上崗。

9.監察小組要加強對自主招生重要環節的監察力度,建立應急反應機制,遇突發事件即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附件:1.上海震旦職業學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名單

2.上海震旦職業學院自主招生監察小組名單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的意見》和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檔案精神,為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國小畢業生以及外來進城務工子女都能按時升入實驗國中學習,確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規範;有利於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貫徹落實好揚州市、江都區中國小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現就20XX年實驗國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草稿意見:

一、國中招生物件

具有本施教區常住戶口及永久住房,年齡在15週歲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本施教區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專業人才和外地或農村鄉鎮來本施教區投資創業、務工人員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對年滿15週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國小畢業生,原則上不予錄取。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後,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在本校試讀。

二、報名登記

1、招生物件在本施教區內國小就讀的,原則上由畢業學校集體到實驗國中辦理報名登記手續。也可由家長自願到校報名,但必須遵守區教育局規定報名時間。

2、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的國小畢業生,由家長持戶口簿、房產證、子女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於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公地點在仙女鎮政府內)辦理報名手續。

3、外地來江都投資創業和務工人員子女要求在實驗國中國中就讀,則持戶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明、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勞動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計劃生育證明、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於6月20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或所在鎮教辦報名。其中已在區內國小就讀的,由所在國小對照上述要求稽核後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三、招生時間

實驗國中正式招生將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要求在國小畢業考試後進行。時間為6月28日-7月10日。

1、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22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

2、初步驗核房產證、戶口簿、同時發放領取“錄取通知書”通知單:6月22日——23日(6月22日驗核龍川國小;6月23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國小;下午驗核實小,鎮中心、花園國小。)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三)

一、指導思想20XX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進一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標,依據略教體發[20XX]28號《略陽縣教育體育局關於認真做好20XX年全縣中國小招生工作的通知》,認真貫徹《義務教育法》,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維護教育公平,促進學校均衡發展,努力構建和諧教育,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接受優質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組,明確分工職責

1、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何元科

副組長:李金平

組員:任繼春 鄧新華 景偉 崔元 田元鋒 李美桔

2、工作職責:組長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副組長的職責是解決組員解釋不了的問題,進行組織協調;組員的職責是具體實施招生工作,檢查驗收報名材料並做好登記,負責解釋招生政策,及時解決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工作要求:組員在招生時應著裝大方,佩戴工作標誌,態度熱情,耐心解答學生家長提出的疑問。

三、招生原則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則堅持依法招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不舉行或變相舉行選拔性考試;堅持公平招生,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堅持生源均衡分佈,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堅持公開招生,加強過程監督和管理,做到報名時間公開、招生辦法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結果公開。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並完成國小教育的適齡兒童均需入學。

2、戶籍(住址)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收具有我區戶口的適齡兒童少年,

1)學生戶口與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同一戶籍上,且戶籍與實際住址相符的為有效戶口;

2)學生父母確屬無房戶,學生戶口與父母雙方(或一方)長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上,且戶籍與實際住址相符的為有效戶口;

3)新遷入戶口的時間以招生報名工作結束日為準;

4)學生戶口與父母雙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掛於親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上的為無效戶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據其經常居住房屋地址劃片入學;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遷的居民,依據拆遷辦或其它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所標註的住址劃片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