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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汛期交通安全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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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汛期交通建設施工及道路運輸安全,避免雨季洪水給交通建設、道路運輸以及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根據川安委〔2008〕11號、川交函〔2008〕320號和德交〔2009〕71號檔案精神,我局進一步加強了安全工作領導,落實了安全責任制,加大了安全監管力度,認真開展了汛期交通安全排查工作。現將2009年汛期安全工作總結如下:

2015年汛期交通安全工作總結

一、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

為落實水上交通安全責任,強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嚴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出行的人身財產安全,我局成立了以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為組長,各位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汛期”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生產安全科(海事處),印發了《什邡市交通局關於認真做好2009年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什交字〔2009〕32號和《防洪度汛安全應急預案》什交字〔2009〕24號,健全了汛期防洪人員值班及車輛值班制。局屬各企事業單位成立了相應機構,層層召開汛期交通安全工作會議,落實防汛措施,制定防汛搶險預案,檢查汛期防汛工作,處理汛期各種突發事件。

二、加強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汛期前,各單位、部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組織開展了汛前安全檢查:圍繞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各崗位,查重大危險源,危險作業崗位特種裝置、危化品運輸儲存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查道路交通危險路段及在建工程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客運企業車輛例檢制度,駕駛員、船員學習教育制度是否落實;重點路段的整治情況及碼頭船舶安全情況;查各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工作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實,鄉鎮船舶渡運簽單、超警戒水位封航、救生衣執行情況是否落實為重點,認真開展了各項排查工作。整個汛期中,局生產安全科(海事處)配合其他部門開展了30餘次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29起,增設標誌標牌40餘處(個);對自查和大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已責令相關單位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對需要維護的道路安全隱患已報市相關部門。

三、強化現場監管,確保水上交通安全

(一)嚴格落實“救生衣行動”

開展好救生衣行動是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和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安全自我保護意識的有效手段,海事處把開展好“救生衣行動”工作列為重中之重緊抓不放,並對我市實際情況進行了細緻地分析和部署。製作的宣傳畫張貼到渡口、碼頭、船舶、學校、村社,應急預案要落實到位,深化落實“救生衣行動”,海事處加大對“救生衣行動”落實檢查力度,要求救生(救生衣)裝置要足額配備且隨時處於可用狀態,船員必須100%穿好救生衣。

(二)加強鄉鎮船舶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四個”責任體系

海事處對我市轄區境內所有非運輸人力腳踏遊樂船(含電瓶船、碰碰船等)、採砂船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情況,並記錄造冊。要求密切注意天氣、水位,嚴格執行超警戒水位封航制,作業時不超員和簽單制,嚴格落實“救生衣行動”,加強值班,做好旅客統計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切實做好宣傳、值班、應急管理工作

充分認識到汛期的安全是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時期,以構建***社會,遵章守法,關愛生命為主題,加大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幹部群眾的抗災、減災和自救能力。嚴格執行“汛期汛情傳遞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救援預案。密切注意天氣變化,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通報汛情,及時掌握安全工作動態。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