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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育工作手冊優秀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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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工作手冊有助於幼兒園人員能更好得更快的執行自己的職責任務。幼兒園工作手冊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幼兒園工作手冊資料,歡迎閱讀。

幼兒園教育工作手冊優秀範文

  寧 陽 縣 幼 兒 園 管 理

工 作 手 冊

寧陽縣教育局

二00五年九月

前 言

著名管理學家德魯生說:“管理是現代化機構的特殊器官,正是這種器官的成就決定著機構的成就和生存”。為落實我縣學前教育規範管理年的工作目標,提高幼兒園的科學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保教質量 , 我們在總結部分優秀園長管理經驗的基礎上,依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借鑑省內外名園先進的管理經驗,出臺了《寧陽縣幼兒園管理工作手冊》。該《手冊》遵循學前教育“保教結合,保教並重”的原則,立足於落實幼兒園的雙重任務,以服務於幼兒、服務於家長、服務於社會,創辦優質的學前教育為宗旨,以安全為基礎,以質量為中心,以服務為手段,促進幼兒園的規範化管理,全面提升保教質量。

《幼兒園管理工作手冊》將現代先進幼兒園的管理經驗和我縣學前教育的實際相結合,既有前瞻性,又有現實性,切實可行,便於操作。該《手冊》包括四項工作人員職責、十七項管理細則、幼兒一日活動作息時間表和常規要求。《手冊》以幼兒園一日活動為主線,輻射到幼兒園工作的各個方面,明確了各類工作人員的職責,細化了一日活動各環節的管理措施及要求,提出了科學的作息時間安排。它具有三個特點:一是體現“以人為本”的文化管理理念。《手冊》突出了“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健康放在工作首位”這一精神,處處滲透著對幼兒、教師的人文關懷,以幼兒、教師、幼兒園的共同和諧發展作為管理工作的最終追求,將安全工作貫穿始終。二是體現“以法治教”的規範化辦園思想。《手冊》堅持每一條細則的制訂都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依據,十七項管理細則,是各種法律法規要求的具體化,旨在規範辦園思想,統一辦園行為,強化依法辦園的意識。三是體現“精細管理”的科學化管理導向。“幼兒的事無小事,幼兒園無小事”,《手冊》充分體現了這一思想,突出了“嚴”、“細”、“實”的精細化管理特點,將幼兒園精細化管理程度作為檢驗各幼兒園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標準,對加強幼兒園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

質量興園,管理先行。希望全縣各幼兒園認真落實《手冊》精神,並在此基礎上制訂出適合本園的更詳細、更科學的管理制度,使教職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科學、完整的管理體系。同時,希望全縣學前教育工作者以《手冊》為行為準則,以“人人是管理者”自勉,以“一切為了孩子”為宗旨,樹立“園榮我榮,園衰我恥”的主人翁思想,殫精竭慮,團結合作,求真務實,恪盡職守,發揚奉獻精神,爭創一流業績,推動我縣學前教育事業的健康和諧發展。

寧陽縣教育局

二 0xx年九月

工作職責

幼兒園園長工作職責…………………………………………(5)

幼兒園教師工作職責…………………………………………(5)

幼兒園保育員工作職責………………………………………(6)

幼兒園醫務人員工作職責……………………………………(6)

管理細則

幼兒園入園、離園管理…………………………………………(7)

幼兒園教育活動管理……………………………………………(8)

幼兒園遊戲管理………………………………………………(10)

幼兒園環境管理………………………………………………(11)

幼兒園做操活動管理………………………………………… (12)

幼兒園戶外活動管理…………………………………………(13)

幼兒園飲水管理………………………………………………(14)

幼兒園入廁管理………………………………………………(15)

幼兒園進餐管理………………………………………………(16)

幼兒園午睡管理………………………………………………(18)

幼兒園食堂管理………………………………………………(19)

幼兒園危險物品管理…………………………………………(22)

幼兒園安全管理………………………………………………(22)

幼兒園衛生管理………………………………………………(24)

幼兒園健康檢查管理…………………………………………(26)

幼兒園藥品管理………………………………………………(27)

幼兒園家長工作管理…………………………………………(28)

幼兒一日活動常規要求

幼兒園工作人員職責

幼兒園園長工作職責

幼兒園園長負責幼兒園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領導教育、衛生保艦安全保衛工作;

(三)負責建立並組織執行各種規章制度;

(四)負責聘任、調配工作人員。指導、檢查和評估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並給予獎懲;

(五)負責工作人員的思想工作,組織文化、業務學習,併為他們的政治和文化、業務進修創造必要的條件;關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員的生活、工作條件,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六)組織管理園舍、裝置和經費;

(七)組織和指導家長工作;

(八)負責與社群的聯絡和合作。

幼兒園教師工作職責

幼兒園教師對本班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觀察瞭解幼兒,依據國家規定的幼兒園課程標準,結合本班幼兒的具體情況,制訂和執行教育工作計劃,完成教育任務;

(二)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指導並配合保育員管理本班幼兒生活和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三)與家長保持經常聯絡,瞭解幼兒家庭的教育環境,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四)參加業務學習和幼兒教育研究活動;

(五)定期向園長彙報,接受其檢查和指導。

幼兒園保育員工作職責

幼兒園保育員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本班房舍、裝置、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

(二)在教師指導下,管理幼兒生活,並配合本班教師組織教育活動;

(三)在醫務人員和本班教師指導下,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兒衣物和本班的裝置、用具。

幼兒園醫務人員工作職責

幼兒園醫務人員對全園幼兒身體健康負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協助園長組織實施有關衛生保健方面的法規、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指導調配幼兒膳食,檢查食品、飲水和環境衛生;

(三)密切與當地衛生保健機構的聯絡,及時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園工作人員和家長宣傳幼兒衛生保健等常識;

(五)妥善管理醫療器械、消毒用具和藥品。

寧陽縣幼兒園規範管理實施細則

幼兒園入園、離園管理

1、幼兒園入園時間不得晚於早8點,一般在7—8點之間,根據個別家長特殊需要可適當靈活安排。幼兒園不許統一組織集體離園,離園時間冬季不得早於4∶40,夏季不得早於5∶00,可根據本園實際適當延長,保證幼兒在教師在。

2、要求幼兒入園前家長先對孩子進行自檢,並要求一律持接送卡接送幼兒,教師要做到既認卡又認人,嚴格核對接送人,對不相識或未成年人接孩子應予拒絕,以防錯領幼兒。

3、帶班教師在幼兒入園、離園時要認真與家長做好交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其它事情,防止發生趁老師不備幼兒離開幼兒園走失的現象。

4、幼兒入園、離園時,教師要站在活動室門口熱情接待幼兒及家長,與家長進行簡短的幼兒情況交流,不允許家長進入活動室接送孩子,預防傳染玻在傳染病流行期,不許家長入園,教師在園門口接送幼兒。

5、帶班教師認真晨檢,嚴格按照一摸、二看、三問、四查、五記的要求,嚴禁幼兒將危險品帶入幼兒園,觀察瞭解每一位幼兒的身體和情緒狀況,發現異常及時詢問家長或醫務人員。

6、帶班教師對幼兒的健康情況用紅、綠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對服藥的紅卡幼兒應要求家長認真填寫服藥記錄本並簽字或摁手櫻離園時,教師對紅卡幼兒的病情變化和一日活動中有異常情況的幼兒向家長做詳細交待。

7、離園時,帶班教師首先要清點人數,進行離園談話,並進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禮貌教育;然後進行晚檢,檢查幼兒書包、穿戴是否整齊,手、臉是否乾淨,提醒應帶物品;最後組織幼兒玩積木、看書或做遊戲,等待家長來接。

8、幼兒全部接走後,教師應將活動室整理好,關好門窗、電器、水龍頭。鎖門前到廁所、寢室、活動室、備課室全面檢查一遍,確無異常情況方可鎖門離開。

幼兒園教育活動管理

1、根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和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制訂切實可行的學期計劃、主題活動計劃、區域活動計劃、周計劃、日計劃(備課),並認真落實。

2、科學合理的安排和組織好幼兒的一日活動,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寓教育於各項活動之中,尊重個體差異,因人施教,引導幼兒個性健康發展。

3、教師要有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和發展觀,以幼兒為主體,充分調動幼兒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發幼兒的求知慾望和探索精神,促進幼兒情感、態度、能力、知識、技能全面和諧發展。

4、認真履行保教人員職責,尊重幼兒人格,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心罰幼兒,嚴禁推搡、拉扯、辱罵、恐嚇幼兒,堅持以正面教育和表揚為主的教育方法,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

5、教師要有組織、有計劃、有秩序的組織教育活動,避免因混亂和嘈雜發生意外,活動中面向全體幼兒,不忽略或歧視任何一個孩子,使每一個幼兒都能在原有基礎上有所提高。

6、教育活動中教師要使用標準的普通話,語言親切自然,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和啟發性,舉止得當,體態優美大方。

7、教育活動中教師要教育幼兒保護嗓音,避免大喊大叫。糾正幼兒不正確的讀書和書寫姿勢及摳鼻子、挖耳朵、吮手指等毛病,教育幼兒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生活衛生習慣。

8、根據教育活動需要,科學合理的安排幼兒座位、教師站位、黑板或大螢幕位置。活動室中幼兒的座位要經常前後、左右調換,光線充足,保護幼兒視力。經常檢查桌椅是否有損壞,及時維修,以免剮傷幼兒。

9、重視教育活動中的安全與衛生,為幼兒配備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桌椅;提供無毒、無汙染、無尖角的操作材料,避免年齡小的幼兒吞入口中或放入袋中玩耍,導致出現不安全隱患;手工活動中,指導幼兒正確使用剪刀等操作用具,用完妥善收藏。

10、教育活動內容難易要適合本年齡班的特點,體育活動的活動量和活動密度要適當,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和整理運動,根據幼兒生理特點安排適宜的活動,如幼兒骨盆尚未發育完善,不宜做從高處往下跳的運動。

11、幼兒園每學期都要安排安全教育教學活動,教育幼兒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技能,認識一些常見的安全標誌,具有初步的自我保護能力,不動電、不玩火、不隨便離開成人和集體,掌握常用的急救電話,遇到緊急情況知道想辦法求助等。

12、教學活動時間應遵循小班10—15分鐘、中班20—25分鐘、大班25—30分鐘(大班末期可適當延長5分鐘)的規定。

13、要注意保護幼兒視力,看電視的時間每週以一、二次為宜,每次約20分鐘左右,幼兒距電視不少於2米,電視高度適當。

14、每班設有家園聯絡欄,向家長宣傳科學育兒知識,定期更換內容,做好日常的家園聯絡工作,保證家園教育的一致性。幫助家長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指導家長提高科學育兒水平。

15、每學期教師按要求上好公開課或研討課,堅持參加培訓和自學相結合,進行專業基本功訓練。每學期期中、期末,管理人員對教師進行教育教學情況測查,對幼兒進行素質教育評估,全面總結,及時反饋,並要求教師寫出階段反思小結

幼兒園遊戲活動管理

1、認真落實新教材中設計的各類遊戲活動,並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富有地域特點和園本特色的遊戲。

2、幼兒園以遊戲為基本活動,應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選擇和指導遊戲,因地制宜地為幼兒創設遊戲條件(時間、空間、材料),並經常更換遊戲材料。

3、室內遊戲要以桌面遊戲和活動範圍較小的遊戲為主,鼓勵幼兒自制遊戲材料和一物多用、以物代物。

4、室外遊戲要組織有序,確保幼兒安全,集體遊戲時間不宜太長,動靜交替,以免幼兒過度興奮、疲勞。

5、按相關規定創設各種區角,並有計劃的讓幼兒每天進區活動,活動時間不少於1.5小時。

6、教師要注重提高遊戲活動的指導水平,堅持以幼兒為主體,尊重幼兒的自主選擇,教師是遊戲的指導者、支持者、參與者,激發幼兒參與遊戲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幼兒園環境管理

1、幼兒園應根據《綱要》中的要求,為幼兒積極創設豐富多彩的園舍環境,做到美化、綠化、淨化、科學化、教育化、兒童化、趣味化,使幼兒園成為花園和樂園。

2、幼兒園要充分利用自身佈局結構特點,認真設計裝飾牆面和設定區角,做到因地制宜、主題鮮明、設計新穎、材料豐富、富有創新,積極創設有利於引發和支援幼兒與周圍環境之間積極的相互作用,主動獲取有效經驗的物化環境。

3、幼兒園室外環境創設要科學合理,要求既有綠化區又有活動區,活動區面積要達到人均2平方米以上,地面硬化或鋪假草皮,大型玩具下要有保護設施,做到既安全又衛生。

4、幼兒活動區不放細孝銳利、有毒性物質的玩具及物品,不用玻璃製品;自然區角內不放帶刺有毒的植物,如仙人掌、仙人球、月季花等。

5、幼兒園的環境創設要體現“以幼兒為本”的理念,符合幼兒的欣賞和活動需求:牆面1米以下是幼兒操作區,提供小矮桌、小凳子、塑料管等操作用具;牆面1—2米是幼兒作品展示區;牆面2米以上是精品欣賞區。

6、每班配備足夠用的開放式的玩具櫥,玩具材料適宜並分類擺放,便於幼兒自由取放,玩具櫥高度應在100—115釐米之間。

7、活動室內外應設定一定的區角,可根據空間位置靈活安排,每班一般不少於3—4個,區角內應提供有利於引發幼兒探索、創作活動的廢舊物品、半成品,操作材料不得少於10種,每種材料數量應能滿足全班幼兒共同操作需要。

8、幼兒園環境的創設應由教師、幼兒、家長共同參與,特別要吸引幼兒動手動腦,並讓環境與幼兒互動,使環境起到教育作用,切忌一勞永逸,要根據主題、季節和節日的變化創設動態的環境,更換環境佈置。

9、在創設物質環境的同時,要注重為幼兒創設良好的精神環境,園內工作人員人際關係和諧,以微笑面對每一個幼兒和家長,尊重幼兒人格,賞識關愛每一個幼兒,形成民主、寬鬆、溫暖、和諧的氛圍。

10、創設良好的人文環境,形成人人守時守信,善於合作,樂於奉獻的園風和團隊精神,對幼兒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

幼兒園做操活動管理

1、幼兒園每天必須安排不少於30分鐘(從開始到結束)的早操或午間操,根據需要也可安排兩操,寄宿制幼兒園還應有晚間操。

2、幼兒園做操內容和形式要豐富多樣,經常更換,並針對不同年齡班的特點在內容安排上有所不同,每班幼兒每學期必須學會一套新的體操,體現自己的園本特色,一般要求既有徒手操又有輕器械操,既有體操又有走跑運動,既有國家規定的幼兒體操又有其它形式的音樂操。

3、幼兒園要為各班劃分好相對固定的戶外做操區域,區域面積應保證滿足幼兒實際人數的需要,避免互相沖撞,影響活動質量和幼兒安全。

4、做操活動時每班至少有兩位教師組織,要求在班內整好隊後有秩序的帶到本班區域,並教育幼兒遵守紀律,明確上下樓的常規要求,如上下樓梯要靠右,走單排,不擁擠,不打鬧,不喧譁等,在特殊區域做操的,如樓頂,要根據實際需要提出更具體的安全要求。

5、兩位帶操教師一前一後認真帶操,要求精神飽滿,面帶微笑,動作規範,姿態優美,要對幼兒起到示範帶動作用,並通過與幼兒眼神和動作的互動交流,幫助糾正幼兒動作。

6、教師要理解尊重每一位幼兒,保證幼兒參加活動的權利,為幼兒準備充足的器械,不推搡、不訓斥、不拉扯幼兒,注意觀察幼兒表現,發現異常及時採取措施,避免引起意外事故。

幼兒園戶外活動管理

1、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在正常情況下,每天不得少於2小時,寄宿制幼兒園不得少於3小時。

2、積極開展適合幼兒的體育活動,每日戶外體育活動不得少於1小時。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環境,有計劃地鍛鍊幼兒肌體,增強身體的適應和抵抗能力。

3、戶外活動前帶班教師和配班教師要認真清點人數,仔細檢查幼兒穿戴,如鞋帶是否繫好,褲子是否提好等,及時給予整理。有不適於此項活動的幼兒(身體不適或無興趣),可靈活處理。

4、在活動前帶班教師要向幼兒交代活動內容及要求,教育幼兒注意安全,對可能預見的危險因素要提醒幼兒注意,然後有組織有秩序地帶入活動區。

5、戶外活動時,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砸傷、摔傷等事故發生。

6、所有幼兒的活動均應在教師視線範圍內,對於玩攀爬等大型玩具的幼兒,帶班教師距幼兒不得超過2米,對特別調皮好動的幼兒,教師要格外關注,及時干預其具有潛在危險的舉動。

7、戶外活動以有組織的集體遊戲為主,注意動靜交替,教師既要參與其中又要關注全體,時刻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避免幼兒之間衝突及其它意外發生。

8、帶班教師要教會幼兒各類玩具的正確玩法,避免因玩法不當造成意外事故。

9、看護戶外活動時,嚴禁教師聚眾聊天或因各種原因遠離幼兒,任幼兒自由玩耍。

10、活動結束後,帶班教師要認真清點人數,總結活動情況,組織幼兒整理好玩具,穩定幼兒情緒,有秩序地帶幼兒回活動室。

幼兒園飲水管理

1、幼兒園應保證供給幼兒足夠的飲水,各班必須配備保溫桶和杯子架,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及時清理保溫桶裡的剩水及水垢。

2、幼兒園應為幼兒統一配備搪瓷、不鏽鋼等不易摔壞的水杯,嚴禁幼兒使用塑料杯。幼兒水杯要專杯專用,並有便於幼兒識別的標記,水杯應每天一清洗一消毒。

3、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溫度適宜、數量足夠的開水,開水不應過熱,根據季節保持水溫,以免燙傷,不許幼兒自己拿暖瓶倒開水。

4、要科學掌握幼兒飲水量,提醒幼兒及時飲水,除固定的飲水時間外,幼兒隨渴隨飲,不得限制幼兒飲水的次數,保證每個幼兒喝足量的水。

5、教師要組織幼兒有秩序的喝水,並給予適當幫助,如小班幼兒可坐在座位上由教師或保育員倒好水再喝,中、大班幼兒可自己接水喝。

6、教育幼兒有次序的取放杯子,不互相碰撞,注意節約,不亂倒、亂灑水。

  幼兒園工作規程(全文)

主 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

抄 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制工作委員會,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法律委員會,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科教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各部委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有關新聞單位

部內傳送:部領導,部內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幼兒園工作規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科學管理,規範辦園行為,提高保育和教育質量,促進幼兒身心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幼兒園是對3週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幼兒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

第三條 幼兒園的任務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按照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實施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展。

幼兒園同時面向幼兒家長提供科學育兒指導。

第四條 幼兒園適齡幼兒一般為3週歲至6週歲。

幼兒園一般為三年制。

第五條 幼兒園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標是:

(一)促進幼兒身體正常發育和機能的協調發展,增強體質,促進心理健康,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衛生習慣和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

(二)發展幼兒智力,培養正確運用感官和運用語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進對環境的認識,培養有益的興趣和求知慾望,培養初步的動手探究能力。

(三)萌發幼兒愛祖國、愛家鄉、愛集體、愛勞動、愛科學的情感,培養誠實、自信、友愛、勇敢、勤學、好問、愛護公物、克服困難、講禮貌、守紀律等良好的品德行為和習慣,以及活潑開朗的性格。

(四)培養幼兒初步感受美和表現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條 幼兒園教職工應當尊重、愛護幼兒,嚴禁虐待、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侮辱幼兒人格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第七條 幼兒園可分為全日制、半日制、定時制、季節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別設定,也可混合設定。

第二章 幼兒入園和編班

第八條 幼兒園每年秋季招生。平時如有缺額,可隨時補招。

幼兒園對烈士子女、家中無人照顧的殘疾人子女、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等入園,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予以照顧。

第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設定的幼兒園,除招收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外,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園。

第十條 幼兒入園前,應當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幼兒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第十一條 幼兒園規模應當有利於幼兒身心健康,便於管理,一般不超過360人。

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一般為:小班(3週歲至4週歲)25人,中班(4週歲至5週歲)30人,大班(5週歲至6週歲)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酌減。

幼兒園可以按年齡分別編班,也可以混合編班。

第三章 幼兒園的安全

第十二條 幼兒園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幼兒園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門衛、房屋、設各、消防、交通、食品、藥物、幼兒接送交接、活動組織和幼兒就寢值守等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建立安全責任制和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 幼兒園的園舍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建設標準,以及相關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範,定期檢查維護,保障安全。幼兒園不得設定在汙染區和危險區,不得使用危房。

幼兒園的設各設施、裝修裝飾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應當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質量標準和環保要求。

入園幼兒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委託的.成年人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