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證明員工 ,身份證號碼: ,從 年 月開始與我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由我司負責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直至法定退休或勞動關係解除,存在勞動關係期間同意該員工外出自謀職業。期間由於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產生的任何問題由我司承擔相應責任。
經辦人:
單位名稱:
蓋章:
年 月 日
以上提供資訊真實有效,如因提供虛假資訊產生的糾分由原單位和個人承擔。
員工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單位的社保繳納證明 [篇2]
XXXXXXXX有限公司XXX同志(身份證號: )系我公司職工,公司已為其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特此證明
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 十一 月 十 日
單位的社保繳納證明 [篇3]
茲證明員工譚棟文 ,身份證號碼:441282198111270017,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由本公司負責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直至法定退休或勞動關係解除,期間由於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產生的任何問題由我司承擔相應責任。
特此證明
經辦人:
單位名稱: 鬱南
蓋章:
年 月 日
單位的社保繳納證明 [篇4]
茲證明員工 身份證號碼: 為 職工,從 年 月開始與我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以來由我單位負責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直至勞動關係解除。
此檔案僅作為該職工在我單位繳納社保證明使用。
單位名稱:
蓋章:
員工本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