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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延遲退休年齡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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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退休年齡,原因在於老齡化衝擊,養老金給付壓力日趨沉重。截至2017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達到1.67億,約佔總人口的12.5%,其贍養比已達到11.6%,即每100名勞動人口要負擔11.6名老年人。如延遲退休,本該拿養老金的人不僅不拿錢,還要繼續繳納養老金,這樣退休年齡每延長一年,養老統籌基金可增長 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200億元。可見,延遲退休不啻是緩解養老金收支平衡壓力的一劑良藥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以及人均壽命的不斷延長,相應推遲退休年齡,應該說是一種必然趨勢,該部將適時提出彈性延遲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政策建議。 現代人的壽命在不斷延長,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今天60歲的狀態與古人60歲時的狀態真的是今非昔比,用“寶刀未老”來形容也不為過,特別是越來越多的行業,它需要的不再是簡單的體格,個人的經驗、閱歷很重要,甚至能力水平與年齡大小呈正向關係,所以適當地彈性延長退休年齡,無論從生理狀態上,還是精神和能力狀態上有這個可行性。當前人口的老齡化已經成為一個世界性的難題,養老問題日益凸顯,子女的壓力在加大,社會的壓力在加大。特別是由於制度遺留的原因,如今很多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是國家現實低收入高福利的那撥人,那時候並沒有交納個人社保的概念,用這一代人去支付上一代人的養老金,這裡面註定有一個缺口,存在怎麼去填平的問題。經濟結構調整和國企改革過程中,提前退休的現象也很多,加上現在正值人口老齡化高峰,養老金收支不平衡更加日益突出。彈性退休應多考慮國情,部分人認為目前規定的退休年齡正是年富力強、幹得最順手的時候啊,革命工作咋能就戛然而止了呢?而另一部分人則覺得日常工作已經疲於奔命了,壓力大、身體越來越透支不說,收入還不高,還不如早享清福。這是國民的兩種截然不同的感受,與人們所處的社會地位、工作性質等有著很大關係。

對延遲退休年齡的看法

其次用人單位做好返聘就行,近年來,從人才市場的用人方式發生的變化來看,用人單位利用返聘辦法,留用一些技術型和管理型的退休人員越來越多,用人單位看中的就是這些退休人員的高超技術和豐富經驗,採用返聘的辦法也彌補了人才使用的短缺問題。應該說,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返聘熱”是一種正常現象,即便在世界範圍內普遍存在。很多老年人到了退休年齡,其實還處於個人事業的巔峰時期,這個時候離開工作崗位對個人和單位來說都是損失。對於用人單位來說,離退休人員能幫助企業節約成本、增加效益。實際上,返聘熱反映目前實用性人才缺乏,但是,我們沒有必要因為出現急需人才短缺而馬上推出全國性的延遲退休年齡的措施,那種一刀切的做法不僅不能最有效地解決人才需求問題,反而容易引起更大範圍的社會問題。所以,關鍵問題不是要延遲退休年齡,而是如何更有效地解決人才使用問題。在這方面,做好返聘工作就是更為切實之舉。當然,要完善此項工作,還需要嚴格執行相關的法律,使“返聘熱”能夠在更為健康的軌道上運作,以獲得最好的用人效應。最後,別虧待作貢獻者。

養老金並不是一種單純的福利,而是職工多年辛勤工作的一種積累。這從養老金的組成和來源,就不難得出結論了。養老金的基本來源有三項:用人單位繳費、個人繳費,以及社會調節基金即財政投入。如果彈性延遲領養老金年齡,那麼可以確定的是,用人單位繳費、個人繳費都將很明顯地增加,以一個員工30年工齡為例,如果推遲5年退休,那麼其個人和所在單位為國家作出的貢獻,將是極為明顯的,因為老員工的工資基數通常都是很高的,所以繳費基數相應也會很高。那麼,如果等到5年之後,那個結束延遲退休的員工,領取養老金的標準,勢必也應當相應地進行提高,不再是5年前的那個檔次了,至於到底應當提高多少,那是可以測算出來的,否則這些推遲退休的人們,就僅僅是作貢獻,顯然只有盡責任而沒有享受權利了,這是有失公平的。

另一種聲音:數西方發達國家解決養老金不足普遍採取“延遲退休年齡”的措施,但這種頭痛

醫頭、腳痛醫腳解決辦法終究因為缺少科學性、合理性而普遍遭到了社會輿-論的非議,尤其是遭到了平民階層的強烈反對。就國內而言,反對聲同樣很多。持反對者多是社會弱勢群體,他們多是一線職工,或者是自謀職業者。他們不是擔憂本該退休的年齡仍要繼續工作會使自己身心交瘁,就是害怕自己維持生活尚且艱難,還要因為延遲退休續交若干年養老保險金而變得更不堪重負,尤其是老弱病殘者,甚至擔心自己活不到領取養老金的.那一天,你說延遲退休怎能不讓他們心裡添堵?

延遲退休是社會敏感問題,也是與廣大百姓休慼相關的民生問題。從以往來看,延長退休年齡往往是某些身體健康、職位較高、收入較高的人,不願意按規定時間退休;與此同時,一些低收入群體則希望儘快退休,因此兩個群體的訴求產生了衝突。但這些贊成與反對者終究都是站在自己個人的立場,從自己的利益角度去認識問題,未免偏頗。

隨著人口壽命的增長,社會養老金的支付也將越來越多,原先設計的養老金制度有一定缺口,形成了“放水的少,用水的多”的局面,未來的養老金將會出現巨大缺口,從這個角度講,延遲退休迫在眉睫。但當前,對於延遲退休,贊成者少,反對者多。面對爭議,有人建議結合實際情況搞一個折中的“彈性退休”方案,即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不變,凡是到退休年齡的,願意退休的依然可以退休,不願意退休的,則可以延長退休年齡若干年。

然而,這種表面上既充分考慮併發揮利用了贊成者的積極因素、又盡最大可能保護了反對者的利益的“彈性退休制”,並非十全十美。因為,“彈性退休制”極易成為某些掌握社會資源者利益輸送的載體。由於用人單位希望擁有能力的人留任,作為個人,通常也是工作崗位優越更希望延長工作時間,因此如果採用彈性退休制,很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收入差距。由此可見,延遲退休事關全域性,牽一髮而動全身,稍有不慎,便有可能激化社會矛盾,切不可粗心大意,更不能操之過急。如何審時度勢客觀公允地認識問題,深入細緻地思考問題,合情合理地解決問題,就顯得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