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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病防治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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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病防治的規章制度都有哪些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了結核病防治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結核病防治規章制度
  結核病防治規章制度範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預防、控制結核病的傳染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必須加強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領導。

第三條結核病防治機構和指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負責所在地區結核病防治業務的歸口管理。

第四條結核病防治工作應以農村為重點,加強對傳染源的發現、治療和化療管理。

第五條國家實行有計劃的卡介苗接種制度。

第六條對在結核病防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獎勵。

第二章機構

第七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設衛生部結核病控制中心與分中心;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所轄市(地)、縣衛生行政部門設省、市(地)、縣結核病防治機構,或指定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承擔結核病防治機構的職責。

第八條衛生部結核病控制中心與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擬定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國結核病的監測,以及結核病疫情的統計、分析和預測工作;

(三)負責組織全國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綜合評價;

(四)負責組織擬定國家結核病防治技術標準、規範。

第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結核病防治機構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負責本地區結核病的監測,以及結核病疫情的統計、分析和預測工作;

(三)負責本地區結核病防治工作的技術指導;

(四)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的推廣工作。

第十條其他結核病防治機構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結核病防治規劃的實施;

(二)與防疫機構合作共同開展本地區卡介苗接種工作;

(三)負責本地區結核病監測,以及結核病疫情的統計、分析和預測工作;

(四)負責落實本地區結核病人的診斷、治療和化療管理工作;

(五)對特定人群進行預防性結核病體檢;

(六)對肺結核病高發地區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或普查;

(七)開展結核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工作;

(八)培訓結核病防治專業人員。

第十一條結核病防治機構和指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加強結核病防治技術的研究,提高防治工作的質量。

第十二條各級結核病防治機構和指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受同級衛生行政部門領導,業務上受上一級結核病防治機構指導。

第十三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基層結核病防治網路的組織建設,並充分利用現有的醫療預防保健網,積極參與結核病的防治。

企業的醫療防治科室和人員,在縣級結核病防治機構或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指導下,負責所在地區和單位結核病病人的發現、登記、報告、化療管理以及結核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十四條結核病專科醫院和其他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負責結核病人的住院治療,並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第三章預防接種

第十五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本地區卡介苗接種工作規劃、目標,並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各級各類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都有義務按規定承擔所在地區、單位或指定區域的卡介苗接種任務。

第十七條卡介苗接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經縣級以上結核病防治機構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接種工作。

第十八條卡介苗接種必須按計劃免疫程式進行。

第十九條卡介苗接種情況應當及時填入統一發放的計劃免疫接種證和預防接種卡片。

第二十條卡介苗接種發生差錯事故和發生嚴重異常反應時,必須立即採取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並如實報告當地縣級衛生防疫機構,不得延誤或隱瞞不報。

第二十一條卡介苗的訂購計劃供應由結核病防治機構和衛生防疫機構共同制訂,由省級防疫機構統一訂貨。

負責實施卡介苗接種的機構,應將卡介苗接種率及接種質量考核情況,定期書面報告衛生行政部門,並抄送同級衛生防疫機構以及結核病防治機構,或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

  結核病防治規章制度範文二

為了切實做好肺結核病人/疑似病人的管理工作,根據《佛山市順德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肺結核病管理專案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肺結核病管理是全球性公共衛生服務內容,是醫務人員責無旁貸的常規性工作任務,全院醫務人員要認真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和《佛山市順德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肺結核病管理專案實施方案》的要求,履行好本制度。

二、肺結核病的管理規定

(一)、肺結核病管理職能部門:感染科。

(二)、肺結核病管理責任醫生:放射科醫生、臨床醫生。

(三)、肺結核病人/疑似病人的發現、報告和轉診規定

1、臨床醫生、放射科醫生,在日常診療、健康體檢和放射檢查工作中,要注意發現肺結核病人/疑似病人,包括新病人以及病情可能重新活動的非活動性(即陳舊性)肺結核病人,做好勸導病人儘快到順德區慢性病防治中心,接受免費的進一步檢查確診的轉診工作,並向病人傳達政府對肺結核病人的各項優惠政策。

2、肺結核病人/疑似病人報告、轉診工作,原則上由放射科醫生負責,放射科醫生未能確定、未報告的可疑病人,由主管醫生(接診醫生)負責。

3、放射科、感染科安裝《結核病控制專案管理電子資訊系統》(結核小網)工作站,開展直報和追蹤管理工作。

(四)肺結核病人/疑似病人的發現、報告和轉診工作程式

1、放射科醫生報告、轉診:放射科醫生髮現肺結核病人/疑似病人,負責在“結核小網”工作站上錄入肺結核病人/疑似病人有關資訊上報,並列印《結核病轉診證》一式二份,第一聯留底,第二聯交給病人,囑咐病人儘快到順德區慢性病中心進一步診治;在病人放射診斷報告單頂部註明“已報告、轉診”並簽名。同時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時限內填報“傳染病報告卡”報本院感染科,由感染科依法定時間內上網報傳染病疫情報告。

2、臨床醫生報告、轉診:臨床醫生髮現尚未報告的肺結核病人/疑似病人,要及時手工填寫《結核病轉診證》和《傳染病報告卡》,由醫務人員帶病人到感染科(放射科),感染科(放射科)醫生上“結核小網”工作站報告和列印一式二份《結核病轉診證》,第一聯留底,二聯交病人,並上網報傳染病疫情。

3、住院的疑似肺結核病人,(放射科醫生)主管醫生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報本院感染科,感染科在傳染病網報“備註”中註明“住院”。出院時未能排除肺結核病的,病人出院前一天主管醫生手工填寫《結核病轉診證》送感染科,感染科上網轉診並列印一式二份轉診證,主管醫生囑咐病人轉診。

(五)、肺結核病人/疑似病人的轉診追蹤:

1、每天追蹤:感染科每天通過“結核小網”工作站,查詢本院轉診病人的到位情況,發現轉診三天,病人未到慢性病防治中心診治的,通過電話等方式,追蹤病人,勸導並落實病人到區慢性病防治中心診治,同時填寫“佛山市順德區網報未到位結核病疑似病人追蹤工作記錄”(手工簽名)。

2、每月上報:每月10日前,感染科將上月追蹤的《佛山市順德區未到位結核病疑似病人追蹤工作記錄》表原件加蓋公章並影印留底後,報送區慢性病防治中心慢職科。

二0XX年九月十八日

  結核病防治規章制度範文三

為了落實衛生部、教育部《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範(試行)》,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控制學校結核病重大疫情的發生,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和《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範(試行)》,加強對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領導。根據學校的特點?把各項防治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健康。

二、建立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及時發現結核病等傳染病患者。認真做好新生入校體檢和每年的教職員工健康檢查工作,並將結核病檢查列入學生以及教職員工健康檢查的主要內容。對查體發現的結核菌素試驗強陽性者,要督促其及時到市結防機構進一步複查,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

三、做好在校學生的結核病治療和管理工作。對確診的傳染性肺結核病人實行休學隔離治療。傳染性消失後,憑本市結核病防治專業機構的診斷證明方可復學,非傳染性病人在治療期間可以繼續上學,其治療在當地結核病防治機構的指導下,由我校校醫負責,執行“監督化療”,確保規則用藥。

四、加強結核病疫情監測與報告,對咳嗽、咳痰兩週以上或痰中帶血或低熱、盜汗的學生應高度懷疑其結核病的可能,應立即報告,並動員其到結核病防治機構檢查確診。

五、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努力改善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加強校園環境的清掃與消毒工作,教室經常通風換氣,保持空氣新鮮,減少結核病的感染和傳播機會。

六、通過健康教育課、講座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對學校師生進行結核病等傳染病防治知識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七、對因玩忽職守,造成結核病暴發流行的責任人,嚴格按照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0XX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