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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開具社保繳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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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你所繳納社保的勞動與保障部門開具即可 我朋友原來辦過 是從她所在單位開具證明後再去所繳納社保的地方開具 或者你先查一下你在北京繳納社保的社保中心電話諮詢一下

北京開具社保繳費證明

1、社保證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繳費清單,詳細載明你的電腦號、身份號、參保起止時間及繳費金額。

2、社保證明是由社會電腦系統打印出來並加蓋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偽造。

3、參加社會保險是企業的義務,也是你的福利,是你退休後的基本生活保障,不可小視。特別是養老保險一定要參加。

4、企業不交,自己也要交。可以考慮和企業溝通,不行的話,可以去社保局監察投訴企業給你補交。

只是開繳費證明,還是把保險從北京轉移到河北,如果只是開繳費證明,去北樓108開。如果是把保險從北京轉到河北,不知道現在在北京的公司減沒減您的保險。如果沒減按以下步驟:1用五險合一軟體做減員,四險做成:中斷轉外省,醫療做轉外剩打表,報盤。2約朝陽社保B號,到櫃檯打出轉移單。3寄單子給新單位。如果在北京的公司已經做了減員,那需要先增回去,再按剛才1開始做。

北京開具社保繳費證明 [篇2]

正確的是:

1、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2、購房申請核定表

新參保企業辦理指南

第一步:請先與本單位開戶銀行簽訂無合同號的《北京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 收款人全稱: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簡稱:海淀社保中心

第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1、提交的材料

1與開戶銀行簽訂的《北京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及影印件一份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副本)及影印件一份

3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一份

另:個體工商戶僱主(或經營者)若為本市城鎮戶口,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僱主(或經營者)的戶口簿影印件(包括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2、填寫的表單:

《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資訊登記表》(表一)一式二份

* 非海淀區註冊的`企業請到工商註冊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新參保業務。

第三步:辦理醫療保險參保業務

提交第二步所述材料後,我中心予以辦理登記業務,並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資訊登記表》(表一),持該表到醫療保險部辦理醫療保險新參保手續,領取醫療保險手冊編碼。 第四步:辦理職工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業務

1、 提交的材料:

① 未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的本市城鎮、外埠農村、本市農村人員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② 外埠城鎮職工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和戶口簿影印件一份(其中戶口簿影印件包括首頁、本人頁)。

2、填寫的表單:

《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資訊登記表》(表二)一式二份 〔首次在本市參加保險的人填寫〕 《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表十一)一式二份〔全體參保人員填寫〕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月報表》(表七)一式二份

注:所有表格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填報表格字跡工整不得塗改。

3、 注意事項:

①非本市戶籍職工辦理生育保險

非本市戶籍職工如已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企業應為其繳納生育保險。在辦理該項業務時,無論其本人之前是否參加過生育保險,均需提供該職工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影印件(此證件的聘用單位須與參保單位為同一單位)一份。

②繳費基數的確定

職工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繳費基數上限統一按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本市及外埠城鎮職工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下限2017年繳費年度調整為按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本市和外地農民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確定(2017年度為730元/月);本市和外地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自2017年度開始統一按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按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新參加工作或失業後再就業的人員,轉業、復員、退伍軍人,由機關或其他企、事業單位調(轉)入企業人人員,以進入本企業工作第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當年的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業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③補繳業務

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的被保險人,因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可以進行補繳,按以下要求辦理。

提交的材料:

由於單位原因應繳未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須出示補繳說明、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有效證明(如勞動合同)及發放工資的原始憑證影印件等材料辦理補繳手續(補繳歷年的養老保險還需提供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件)。

填寫的表單: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二份

《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彙總表》(表五)一式三份〔不填寫〕

辦理時間:

參保單位以託收方式繳費的須在每月1日至13日之間辦理補繳手續。單位以支票或現金方式繳費的須在補繳當月1日至15日之間到區社保中心財務視窗辦理交費手續,支票於每日16點30分前,現金於每日15點前(節假日不順延)。補繳款項逾期未到位,單位需重新辦理補繳手續。

第五步: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上述業務全部辦理完畢並提交《北京市社會保險費月報表》(表七)一式二份之後,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業務辦理時間

單位資訊登記業務、職工養老、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參保業務辦理時間:每月5日—25日之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醫療保險辦理時間:每月5日—25日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