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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作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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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企業工作例會制度

第一條 為使公司各部門工作有條不紊地按計劃執行,提高各部門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及時部署、安排、調整、檢查內部工作,推進公司企業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例會的原則

部門例會是處理本部門事務的會議組織形式,會議要有主題、有準備。總體目的是交流資訊、彙報工作、統一思想、加強工作配合、找出完成工作任務的最佳方案。

第二章 例會的內容

第三條 會前各部門負責人要做好準備,梳理、檢查、總結本部門每位員工本週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未完成的要提前架構好工作方案。

第四條 例會內容包括

1、學習和傳達公司的有關會議精神及工作要求;

2、總結部室本週工作;

3、安排部室下週工作;

4、本週工作重點、難點、資訊交流以及工作過程中需 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5、彙集本部門職工反映的問題、建議,及時上報公司。

第五條 各部門例會一般在每週星期五或星期六召開。

第三章 例會要求

第六條 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集,例會參會人員為本部門全體人員,邀請公司分管領導參加。

第七條 每次例會要有專人記錄,記錄在公司統一發放的會議記錄本上,會後各部門負責人根據例會決議進行工作落實、核查。

第八條 各部門參會人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缺席,不得遲到、早退。

第九條 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和推行工作例會制度。

第十條 各工程專案部要深化、細化、豐富例會制度,推進工程建設有序開展,確保按質按期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第十一條 公司經理辦公室每半月對各部門會議記錄進行抽檢,發現問題及時向經理、分管經理報告。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經理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修訂。

企業工作例會制度 [篇2]

第一條 公司定期舉行例會,原則上每週舉行一次,初定為每週一下午或週五上午,地點在公司綜合辦公室

(5012室),其他地點需提前通知。出席者為公司董事、經理層及各部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人員參加公司擴大會議。

第二條 董事長可根據需要召集臨時會議,或由董事會、股東提議,經董事長批准召集臨時會議。董事會不設例會,由董事長根據需要召集董事會議。董事會根據工作的需要增加的會議,需提前向各部發出通知。

第三條 會議由辦公室負責會議簽到、會場布臵及會場管理等。

第四條 例會主要內容為:公司各部門對所做工作的彙報和總結;擬定下一步的工作計劃;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困難問題的討論解決。參會人員在會議前就上述內容做好充分準備。參會人員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及時向部室成員傳達並落實會議精神。

第五條 會議期間保持會場安靜,通訊工具關閉或調為振動。

第六條 會議參加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第七條 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祕密,在會議決議未公佈之前,不得私自洩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第八條 會議期間,由辦公室安排負責記錄會議的主要內容,並做出會議筆錄,整理後存檔。

第九條 參會人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到會的,提前一小時向公司副總經理或行政部門的人事負責人請假,由部門其他人員代為出席,並向例會報告工作內容,代為接受會議工作安排。如未指定人員出席,視為無故缺席。不能及時請假及請假理由不充分者,由董事會在下次例會上提出批評,並要求改正。

第十條 每半年對例會遲到、早退者內部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凡例會每半年請假累計達6次者,內部通報批評;請假累計達12次者,根據情況處內部警告直至撤銷職務。

第十二條 有關處分在正式下發前一週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可以在一週內向董事會提出書面申訴,由董事會做出最後裁決。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申訴,視為放棄權利、承認處分。

第十三條 各職能部門例會根據需要舉行,時間和地點由部門負責人決定。主要討論部門近期的工作進展,下一階段的工作安排。各部門對會議內容應做詳細的記錄,並形成文字材料,由部門經理報送分管副總經理。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本制度修改權屬公司董事會,解釋權屬為綜合部。

2011年2月15日

董 事 會 職 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管理層事項;決定聘任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理報酬的事項。根據總經理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經理、財務負責人事項和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裁決和處置的事項須符合公司的利益,並在事後要向股東會報告。

總 經 理 職權

(一)主持公司部門的各項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監 事職 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在董事會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 事 長

(一)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檢查董事會會議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檔案;

(四)提名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選,交董事會任免;

(五)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的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裁決和處置的事項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要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

工程部工作職

一、按照法律規範及合同規定對建設專案進行從開工至竣工的全過程管理,確保實現專案建設目標。

二、參與起草招標檔案、招標程式及評標工作,參與合同專業技術條款的擬定,協助簽訂施工合同。

三、組織完成工程專案開工審批手續,協調施工過程中參建各方的相互關係。

四、負責督促承包方工程質量計劃、進度計劃及相應措施的實施,並不定期的對現場情況進行檢查。

五、負責工程專案質量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工程專案建設質量管理制度,對公司開展的專案建設質量全程跟蹤管理,嚴把材料、施工、工藝各個環節的質量關,杜絕各類質量隱患。

六、負責工程專案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專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制定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落實,對公司開展的專案建設實行安全全程跟蹤管理,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定期組織召開工程專案建設安全例會。

七、組織召開甲方與監理的定期例會,積極參加監理組織的工程例會。

八、對工程專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月檢查和專項檢查,組織各個部對分項工程進行初步驗收及竣工驗收工作。

九、按周、月、年制定生產計劃及總結,制定專案目標。

十、組織參與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資金需求計劃的制定和初步審查;負責審查批覆承包方的施工方案及各類作業計劃;批覆質量整改措施檔案及各參建方的工程聯絡單。

十一、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參加圖紙會審工作。

十二、負責施工現場的工程量簽證、統計、稽核;配合財務部、合同預算部進行復核。

十三、組織對隱蔽工程的驗收,並確保所記錄的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十四、負責工程設計變更工程量的稽核,並跟蹤設計變更的'落實情況。

十五、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協助領導搞好各部門之間的綜合協調,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督促和檢查,建立並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促進公司各項工作的規範化管理。

二、負責建立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定期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考核檢查,確保公司有序管理和高效執行。

三、負責公司各類公文的擬定、列印、傳達及存檔工作,溝通內外聯絡,保證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

四、負責公司來往文電的處理和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對會議、檔案決定的事項進行催辦、查辦和落實;及時瞭解各部門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依據崗位職責和工作計劃對部門及員工進行考核。

五、組織公司員工在工作技能、經營理念、企業文化等方面的學習、培訓,致力於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

六、加強對外聯絡,促進公司與社會各界的廣泛合作和友好往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七、負責辦公用品的管理,對辦公設施和重要物品實行登記管理。

八、負責後勤保障工作和公用車輛管理。

九、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十、負責工程資料的建檔及保管。

十一、負責日常人事、勞動資料和文件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公司的營業證照以及其他證照的管理。

十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工作職責

一、公司財務部主要負責管理、監督、運用公司營運資金,推進全面預算管理以及對日常財務工作進行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

二、財務部在公司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公司的經營活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務會計、金融稅收的法律法規、制度、規章,依法組織會計核算,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訊。

四、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和季度、月度財務會計報告,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並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五、負責公司資金管理和核算,按照規定的審批流程使用資金,監督財務收支,辦理資金結算,對未批准和手續不完整的收支有權拒付。

六、執行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辦法,並對各專案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進行檢查、監督。

七、依法計算繳納各項稅收,接受公司股東及工商、審計、稅務部門的檢查、監督。

八、負責保障公司專案資金的正常運轉,做好融資工作。

九、在專案開發過程中,著重加強財務預算和成本費用管理 ,通過預算表的編制,制定目標成本,全過程監督和控制專案執行情況;對專案開發期間費用堅持預算管理,控制開支範圍和標準,監督、檢查成本費用計劃執行情況。

十、與公司其他部門互協互助,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員 工 守 則

為了實現對公司員

工的科學管理,維護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切實保障員工優

化、高效、務實的開展工作,員工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愛護公共財物,學習和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專業技能,

團結協作,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自身修養,做到誠實守信,增強主人翁意識,維護公司榮譽,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守則。

1、團結友愛、相互尊重、相互關懷,同事間要通力合作、和睦相處,言行要誠實、廉潔、勤勉。

2、使用文明禮貌十字用語:您好、請、謝謝、對不起、再見。

3、絕對尊重上級領導,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頂撞上級領導;上級領導到各部門檢查工作時,部門員工應起立迎接、問好。

4、對直接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要及時保質保量完成,不準推諉、拖壓,做到令行禁止。

5、按時上下班,嚴格遵照、執行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和請銷假制度。

6、堅決服從上級領導,立足本職,明確本職職責,恪盡職守。

7、工作時間不準擅離職守,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及公司的業務活動中,不得從事以私人利益為目的的事務。

8、公司辦公區域,非本部門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進出。

9、員工下班時,最後離開辦公區域的員工應關閉電燈、電腦、空調等。

這是一個進取的團體,這是一個拼搏的團體,你的夢想在這裡飛翔,你的事業在這裡成就,在你創造價值的同時,我們將給予你一份理解和關懷,願共同的努力換取成功的喜悅。

企業工作例會制度 [篇3]

公司例會制度

一、目的

1、 實現有效管理,促進公司上下的溝通與合作。

2、 提高公司各部門執行工作效率,追蹤各部門工作進度。

3、 集思廣益,提出改進性及開展性的工作方案。

4、 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方法、工作進度及人員的調配。

二、會議分類

1、公司月例會

a) 會議時間:時間為每月第一週的週一上午9:00

b) 會議主持人:公司總經理,總經理若因公出差無法主持時,則由財務總監或指定人員代行主持。

c) 會議參加人:董事長、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

d) 會議內容:月例會的主要內容通報上月經營情況和各項工作完成情況,總結上月工作,部署本月工作,對上月未完成工作任務,查詢原因,尋找對策。研究解決當前日常管理中急待解決的問題;宣講企業目標、經營情況。

e) 注意事項:各部門負責人在會議召開的前一天將需要在會上研究和討論的事項形成材料遞送給總經理

月例會的會務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會議內容的記錄整理會議紀要

2、公司周例會

a) 會議時間:時間為每週一(上午9:00)。

b) 會議主持人:公司總經理,總經理若因公出差無法主持時,則由財務總監或指定人員代行主持。

c) 會議參加人: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

d) 列席人員:董事長視時間安排列席會議,視需要可讓其他有關人員出席。

e) 會議內容:

① 各部門經理分別向總經理提交上週工作總結及下週工作計劃。

② 各部門負責人對上週工作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彙報,人力資源部經理針對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未完成計劃任務的詳細說明原因,並根據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對完成有困難的工作集體協商,並尋找具體解決辦法。總經理根據部門提報計劃,安排、佈置本週工作任務,明確各項工作的具體承辦人、完成時間及指導部門間相互配合。

③ 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跟蹤改進,對工作中的失誤找出原因並及時改正、總結。

f) 會議記錄人:人力資源部經理。

3、各部門溝通協調會(財務部、生產部、採購部、開發部、人力資源部、各銷售部門) a) 會議時間:時間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b) 會議主持人:部門經理主持。

c) 會議參加人:各部門成員。

d) 會議內容:

① 落實部門成員每週工作計劃與上週總結,督促工作按時完成,並佈置下步工作任務。

② 部門工作有進展難度時,向相關配合部門提出協助請求,並集體討論解決,使各項活動按照預期目標有序進行。

③ 對涉及部門配合、支援,對專案進度有一定影響的問題集體探討,集思廣益,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不能達成共識時,由總經理裁決。

④ 追蹤並改進日常管理工作。

e) 會議記錄人:部門經理或指定人員

周工作計劃的實行,可以增強各部門工作計劃性。各部門要在每週五詳實的彙報本週工作總結,周密地編制好下週的“周工作計劃”,由部門經理總結後於每週一例會公佈。 注:例會應本著簡短務實,解決實際問題為原則。

4、車間晨會

a) 會議時間:每天上午7:20~7:30(上午9:00)。

b) 會議主持人:車間主任、主管(不定期讓組長主持會議)

c) 會議參加人:車間所有員工

d) 會議內容:主要目的是進行工作簡要佈置,業務傳達、學習,振奮員工士氣,保證員工以良好的精神狀態進入工作

三、考核標準:

1)考核以周計劃完成情況為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彙總報告。每週按時完成計劃者予以表揚,連續一個月完成任務者給予100元/人的獎勵。

2)每週未完成任務者視情況處以罰款,考核實行連帶責任制,即責任人無故未完成任務,由部門經理及責任人共同承擔責任,按照責任大小處以20-200元罰款,由部門經理及責任人共同承擔,以此激勵員工按時完成任務,發揮積極性。

3)公司整體員工要接受考核通報工作情況,力求公平公正。

四、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制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自2015年3月26日起生效。

企業工作例會制度 [篇4]

一、目的

1、 實現有效管理,促進集團公司上下及各子公司之間的溝通與合作。

2、 提高集團各公司、各部門的工作執行效率,跟蹤和督促各公司工作進度。

3、 集思廣益,提出改進性及開展性的工作方案。

4、 協調各公司的工作方法、工作進度及人員的調配。

二、實施細則

1)會議時間:時間為每週六(上午9:00)。

2)會議主持人:集團公司董事長,董事長若因公出差無法主持時,則由副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代行主持。

3)會議參加人:各公司負責人、總部辦公室負責人。

4)列席人員:視需要可安排其他有關人員出席。

5)會議內容:

① 各公司分別向集團董事長提交本週工作總結及下週工作計劃。 ② 各公司負責人對本週工作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彙報,未完成計劃任務的詳細說明原因;對完成有困難的工作集體協商,並尋找具體解決辦法。集團董事長總結本週工作,根據各公司提報計劃,安排、佈置下週工作任務,明確各項工作的具體承辦人、完成時間及指導各公司之間相互配合。

③ 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跟蹤改進,對工作中的失誤找出原因並

及時改正、總結。

6)會議記錄人:集團公司辦公室文祕。

三、會議紀律:

1)各公司負責人及列席人員須提前十分鐘到場,不得無故缺席;若不能參加須說明原因,經集團領導批准後方可,並指定副總經理或其他相關人員準時參加會議,並在會議中說明。

2)參會人員須注意會場紀律,請把手機關機或調到靜音,會議中不得交頭接耳、大聲喧譁,更不得吸菸,發表意見時注意語氣,意見不同時友好協商,不得頂撞。

3)參會人員注意會場衛生,不得亂丟垃圾、紙屑,營造良好會議氛圍。

4)做好會議記錄,以便及時傳達、通報和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務。

四、本制度由集團總部辦公室制定,解釋權歸集團總部辦公室,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集團總部辦公室

2012年04月08日